第六章再保险安排和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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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再保险安排和规划1再保险的安排与规划的含义•再保险安排和规划是分出公司根据自己业务和财务状况,运用再保险技术,对有关风险或责任进行再保险的一种设计。•它是保险企业管理中经营决策的重要一环,关系到保险企业的业务稳定和经营收益。第一节再保险的安排方法•1再保险安排的含义:是指分出公司与接受公司建立再保险关系的方法和过程。•具体方法:•临时再保险(facultative授权的、特许的reinsurance)•合同再保险(treatyreinsurance)•预约再保险(facultativeobligatory强制性的reinsurance)6.1再保险的安排方式•6.1.1临时分保(facultativereinsurance)•1.临时分保的概念与特点•临时分保是由分出公司根据业务需要,临时选择分保接受人,经分保双方协商达成协议,逐笔成交的分保方法。•注意:签约后在短期内(一般为一个月或四十天)就需给付保费。这类业务一般不扣准备金,也不计算纯益手续费。特点一自由选择度大•临时再保险关系中的双方对每笔再保险业务的分出和分入都有自由选择的权利。•分出公司对于业务是否要安排再保险,分出金额多少,选择的险别和费率条件都可以根据自身所承受的危险责任累积程度以及自留额的多少来决定,同样分入公司是否接受,接受多少,是否需调整再保险的条件,也完全可以视业务的性质,本身可承担的能力以及已接受业务的责任累积,自主决定灵活洽商,无任何强制约束。特点二适应性强•临时再保险以一张保险单或一个危险单位为基础逐笔协议,业务条件清楚,分保费支付较快。•它不仅对于高风险的业务,诸如石油勘探责任险、航空险、地震、洪水以及战争险都是适用的,而且为超过合同限额以及合同除外的业务安排也提供了分散风险的渠道,另外对于新开办的,数量少、业务不稳定或规律性较难掌握的业务也创造了责任分担的条件。•采用临时再保险形式分保时,既可按比例责任分保,也可按非比例方式分配分出公司与分入公司的责任,具体有成数临时再保险、溢额临时再保险和超额赔款临时再保险,可见其适应性较强。特点三:逐笔审查,手续繁琐•尽管临时再保险可以通过电话、电报、电传或信件方式协议再保险条件以及相互承担的责任,但分出公司一方往往需要等到分入公司作出肯定答复后,方才可以确定自身最终担负的危险责任。•分入公司即再保险人也需仔细审核后,才能决定接受多大百分比或多大金额的分保业务。•至于合同条件的更改,也需征得再保险人的同意,只有在再保险人正式接受后,合同才成立。有时再保险分出公司往往要联系数家再保险分入公司,将业务安排妥当后,才能承保原保险业务,这往往会使其处于不利的竞争地位。再保险的接洽发送再保险要保书首先由分出公司将需要安排再保险的危险的内容,包括原被保险人的姓名、地址、身份、业务性质、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分出公司的自留额以及分保条件等主要事项记载于再保险接洽书(reinsuranceslip)中,将此接洽书分送至拟定的再保险人,再保险人则依据接洽书的内容,判断是否接受此项分保业务,如愿接受,则由负责人在接洽书上签字,并注明接受的责任额或接受比例。各再保险接洽书经签字后,分出公司要向每一接受业务的再保险公司发送再保险要保书(requestnote),正是通知再保险公司,表明分出公司要求再保险的意愿。再保险要保书中要记载再保险的起讫日期,保险金额、原被保险人的姓名、以及分出公司的自留额。上述有关内容将记载于再保险接受书和再保险保单内。出具再保险接受书签发再保险单再保险人在收到再保险要保书后即发出再保险接受书,(takenote)作为再保险接受要保书所申请的再保险的书面凭证,通常情况下,接受书即表示无条件接受分保业务,对再保险公司具有绝对约束力,签发再保险单(reinsurancepolicy)临时再保险最后的步骤是再保险单的签发。但在再保险单发出之前,分出公司必须将原保单副本送达再保险公司。习惯上,由分出公司向再保险人致送一份说明书,其内容包括被保险人的姓名、住址、职业、保险标的的内容、保险期限、原保单的保费以及分给再保险公司的责任和保费,说明书要转记在再保险单内,作为再保险合同订立的基础改进繁琐手续的方法•1使再保险公司发出的接受书具备再保险单应有的条件,如果双方当事人同意,即将此接受书作为再保险单,以避免签发再保险单的重复手续•2在再保险接洽书签字后,分出公司即可确定再保险公司的再保险责任,不再发出申请书和接受书。•3采用所谓邮寄接受分保制度。分出公司与再保险公司事先约定一个再保险期限,在此期限内,分出公司可随时在有业务需要分出时编制申请书寄送各再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如拒绝接受,必须在收到申请书后48小时以内表示,如果在此期间内没有拒绝表示,则认为接受,这种制度可以节省人力物力,所以在实务中广泛使用。临时分保的适用范围•1.新开办的或不稳定的业务。对于新开办的业务,因业务量较少,尚不够条件组织合同分保,或者虽可组织合同分保,但是业务经营尚不稳定,就可以采取该法,从中取得经验。•2.合同规定的除外业务或不愿列入合同的业务。在合同分保中对于一些特殊性质的业务是除外不保的,如航空险合同将劫持险除外。一些业务质量较差,分出公司出于竞争需要,也不愿意列入合同,以免影响合同的质量。•3.超过合同限额或需要超赔保障的业务。一般再保险合同都有承保限额的限制,如果超过了合同限额,分出公司就需要运用临时分保,以增强其承保能力。•4.可用于比例分保和非比例分保。分为成数临时分保、溢额临时分保和险位临时分保等多种形式。•6.1.2合同分保(treatyreinsurance)•1.合同分保的概念与特点•合同分保是分出公司与接受公司预先订立合同,分出公司按照合同的规定将有关风险或责任转让给接受公司的再保险安排。•合同分保方法具有以下特点:•1.具有强制性。合同一经签订,便具有法律效力,订约双方没有自由选择权。•2.合同期限一般是不定期的,除非一方根据合同注销规定在事前通知对方终止,否则,合同长期有效。由于时间长,业务多,分保条件优越,对合同双方都较有利。•3.以分出公司的某种险种的全部业务为基础。即分出公司要将业务放入合同,就必须将某一险种的全部业务放入合同,不能有所挑选,以免出现逆选择。•4.承保的险种比较单一。承保范围一般仅限于某一险种,如水险分保合同、火险分保合同等。•2.合同分保的适用范围•合同分保双方分保关系固定,可以保证原保险人及时地转移风险责任,有利于稳定经营;对再保险人来说,也可比较均衡地得到数量多、风险较为分散的整批分保业务,因此,它是国际再保险市场上普遍采用的主要分保方法。互惠交换业务•(1)有利于保险人分散危险,稳定经营成果。保险人接受再保险人的回头再保险业务,意味着跨越地区、跨越国界吸纳外来业务。这就使保险人所承接的业务风险是实现了地域空间上的广泛分散,消除了保险公司业务活动地域上的局限性•(2)有利于提高保险人的净保险费收入。保险人最终所获得的保险费收入由两个部分构成,一是直接保险中的自留保险费收入,二是通过交换获得的回头业务部分的保险费收入。这两种保险费收入构成了保险人的净保险费收入。互惠交换方式•(3)有利于保持保险人的业务总量。保险人将业务分出给再保险接受人之后,其保险业务总量减少,但是保险人接受回头业务可以弥补由于分出业务而减少的业务量,维持保险人总业务量,有时甚至可以扩大保险人的业务量。(4)有利于减少保险人的管理费用。保险人通过交换获得再保险人的回头业务,这就避免了为开展再保险业务而设立各种专门机构,节约了由此而产生的各种费用,降低了总费用开支。此外,互惠交换业务可以替代保险公司跨越国境拓展业务,从而减少了因在外国设立分支机构而支出的各种费用,节约了经营成本。•6.1.3预约分保(facultativeobligatoryreinsurance)•1.预约分保的概念与特点•预约分保是介于临时分保与合同分保之间的一种分保方法。对分出公司来说,可以像临时分保一样选择是否分出以及分出成份;对接受公司来说却像合同分保一样,一旦有预约分保范围以内的分入业务则必须接受,无选择余地。•预约分保方法具有以下特点:•1.对于分出公司具有临时分保的性质,而对于接受公司具有合同分保的性质。即分出公司可以自由决定是否办理分保,而对于接受公司则具有强制性,分出公司一经分出,接受公司就必须接受。•2.较临时分保手续简单,节省时间。•3.接受公司对分保的业务质量不易掌握。•4.业务的稳定性较差。由于分出公司可以自由决定是否分出业务,所以分出公司往往是将稳定性好的业务自留,不予分出,而将稳定性较差的业务进行分保。运用范围•是对合同分保的一种补充。•通常用来解决特定地区、特定危险、特别巨大责任额时的权宜措施,因其对分出公司较为有利,接受公司不大愿意采用这种办法,故这种方法尚未被广泛运用。•一般适用于比例分保方式,这样会使双方的利益比较一致。•在再保险实务中,预约再保险通常是对合同再保险的一种补充。如果有巨额的业务在合同再保险限额之外,仍有一定的溢额需要办理再保险时,要安排临时再保险,则手续繁琐、时间迫切;要安排另一个合同再保险,则业务量又不够,而安排预约再保险作为合同再保险的补充,可以及时分散风险,又无需同再保险接受公司临时商洽,逐一办理再保险手续。与合同分保的区别•1.合同分保佣金较高,预约分保佣金较少•2.合同分保有盈余佣金,预约分保没有•3.合同分保一般不定期,如要取消合同,一般提前通知,而预约分保的期限较短,通常为一年•4.合同分保的范围较广,预约分保的范围较小,通常用于某一特定危险•5.合同分保在支付再保险费时,可留存保费准备金,而预约分保无此规定。再保险规划的一般内容•1.含义:再保险规划是指在再保险合同订立前,分出公司根据不同类别业务和自身财务状况以及市场状况,灵活运用各种再保险方式与办法,对自留额与转嫁的风险责任和收益状况进行设计和分析,以期取得最佳经营效果。•2核心:①合理制定自留额,选用合适的分保方式;②加强费用核算,实现扩展业务,稳定经营成果,达到最佳经济效益的目的。再保险规划的一般内容•(1)从业务经营管理上看,再保险规划目的有二:①扩大承保能力,使自身能接受较高的承保额和较多的业务量;•②避免风险集中或责任累积,分散风险,从而稳定业务的经营成果。•(2)从技术上看,规划必须具有可行性和稳定性。①不仅要能达到上述目的,而且在合同条款和条件方面符合再保险的通常做法和市场趋势,能为接受公司同意而愿意接受所转让的风险责任,但又要避免不必要的分保费支出;•②符合分保双方在经济上的长远利益,有利于双方建立长期稳定的业务关系,以增强合作和信任。再保险规划的步骤和内容•一、危险分析和再保险方式的选用•(一)较大危险或损失的识别•所谓大的风险或损失在实务中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在不同的情况下有不同的理解。•①从保险标的识别。是指保险标的的金额巨大,即巨额危险。•②从损失与保额的关系上来识别。是指损失达到或超过保额的70%或80%。•③从分出公司对于承担风险的转让和分散上看,应从所承保风险的结构和保费收入这两个方面来识别和估量。保险金额巨大•2011年5月初,北京故宫博物院7件临时展品失窃,引发了人们对高价值艺术品安全性的关注。更令人愕然的是,据展品提供方香港两依藏博物馆负责人透露,出于对故宫博物院安保的信任,香港方面为7件展品只象征性地投保了31万元,保额与其真正的价值相去甚远。一时间,给艺术品投保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之一911中的保险金额•标准普尔公司警告,911事件导致全球主要保险公司至少损失175亿美元,整个保险业的损失恐将超过500亿美元•受影响最大的应为各种财产(property)公司。损失的二栋世贸大厦、四架波音飞机、部分国防部大楼,应都有财产保险。总保额估计几百亿。另外,汽车财产险公司的损失也应很大。•此外受影响较大的为人寿(life)保险公司。世贸大厦失踪的六千多人,大都为高薪阶层,估计大部分人均有人寿险,且保额较高。判断案例•甲公司承保10万个危险单位,每个危险单位保额100万元,按1%的净费率计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