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保险创新-ART产品介绍一、保险创新能力是保险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关于保险创新的含义,目前国内外尚无统一的解释。熊彼特是第一个从理论上研究创新的经济学家,他当时研究的对象是整个经济发展中的创新。熊彼特在其1912年出版的《经济发展理论》一书中对创新所下的定义是:创新指新的生产函数的建立,也就是企业家对生产素要素实行新的组合,它包括五种情形:(1)新产品出现;(2)新生产方法或技术的采用;(3)新市场开拓;(4)新原材料供应来源的发现;(5)新企业管理方法或组织形式的推行。根据熊彼特经济创新的定义可将保险创新定义为:保险创新就是在保险领域内建立新的生产函数,是各种保险要素的新的结合。保险创新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的保险创新指保险体系和保险市场上出现的一系列新事物,包括保险理论创新、保险制度创新、保险技术创新等。狭义的保险创新是指保险技术创新,包括保险产品创新、保险经营方式创新、保险服务创新等内容。保险创新-ART的发展简史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国际保险市场上出现了非传统性风险转移方式(AlternativeRiskTransfer,简称ART方式)。ART起初是指不仅仅依靠于传统保险的财务风险安排,而是以自保公司(Captives)、内部保险(Self-insurance)和风险自留组织(RiskRetentionGroups)等机制来为自身所面临的风险进行保险。近年来,随着保险与风险管理业的发展,这一方式具有了更广泛的涵义,它不但包括专业自保公司等保险组织形式,同时也包括了多年期多险种产品、有限风险再保险(FiniteRisk)和通过资本市场进行风险转移等内容。所谓“Alternative”意为选择性,是相对风险解决方案中的商业保险转移方式而言的,它有三层含义:一是可保和不可保的选择;二是风险转移效率最优的选择;三是互补关系的选择。这些选择既可以是保险人做出的,也可以是被保险人做出的,它是除传统(再)保险以外的关于风险的承担、转移或者融资的产品或机制。ART(AlternativeRiskTransfer)(一)美国非传统风险转移(ART)产生的背景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地震、风暴、洪水、火灾、卫星损失等巨灾风险不断出现,人口密度增大、受灾地区保险价值增高,这一系列自然和人为的因素,给保险人的承保能力和偿付能力造成很大的压力。据相关资料显示,这10年间自然灾害和人为灾祸的损失约相当于70年代和80年代的损失总和。人们看到了一个巨大的反差:传统保险市场日趋饱和,传统产品供过于求,可开拓空间越来越小,保险公司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保险公司承保能力不足,信用风险增大,非传统保险市场有着巨大潜在需求和现实需求。对非传统风险的研究和开发,不仅会给投保人带来巨大保障利益,还会为保险业提供新的亮点。ART的发展简史ART起源于美国,目前在欧洲市场上也较为常见。在美国目前的财产保险业务中,三分之一已由ART转移风险。美国是世界最大的公司风险转移市场,2000年,全美最大的1,000家公司共购买了650亿美元的风险保障,其中400亿美元的风险保障是由ART市场提供的。近几年,ART市场的保费支出都超出了在传统市场的保费支出,尤其是劳工赔偿险这种长尾业务约有70%是通过ART市场转移风险的。与传统保险的对比一、传统保险的结构性缺陷1、传统保险价格是在平均风险程度的基础上制定的,高质量风险要交纳较高保费,导致人们不愿意用高质量风险来补贴低质量风险,而对质量好的风险更多地采用自保的方式。参加商业保险的则往往是质量差的风险,这就是所谓“逆选择”现象。与传统保险的对比2、投保人在办理了保险后,很可能会不积极地采取必要的防范风险的措施,使得保险公司在面临投保人的道德风险时,不得不提高平均保费水平。3、任何一份保险合同的签订,对投保人来说都意味着一定的信用风险,即保险公司或再保险公司可能没有足够的资金来支付赔款。20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上由巨灾造成的重大损失已经导致了许多保险公司的破产,就足以说明这种威胁是确实存在的。与传统保险的对比4、长期以来,由于保险和再保险市场承保能力和范围的限制,许多大公司很难找到能够对威胁其自身生存的巨大风险进行承保的方案。而且,长期以来很多企业所面临的风险都被保险公司认为是不可保的。与传统保险的对比(二)借鉴现代金融的形式和方案寻找新的方法及满足人们控制非传统风险的需求成为一种必然,ART应时而生。现代商业生活中一系列用于对冲系统风险的新型金融工具,如期权、期货和掉期等,被用来设计ART保险产品。此外,保险市场和资本市场的融合,使得可保风险的范围得到了拓广,很多过去被认为是不可保的风险,都可以通过资本市场成为可保风险,保险市场也同时从资本市场上获得了更大的承保能力。ART之所以从产生以来得到迅猛的发展,其原因很多,但根本原因还是在于随着全球经济的迅速发展,市场上的各类主体所面临的风险越来越大,也越来越复杂,传统保险已不能充分满足他们的风险管理需求,而ART的出现既从总量上扩张了保险业的供给能力,增加了保险业有效供给,同时又避免了现有传统保险产品的内在缺陷。因而,选择性风险转移产品在多个领域得到了快速的发展,而且其发展前景必将越来越广阔。二、ART产品的特色ART产品具有以下几个特征(因ART产品具有越来越广泛的涵义,因而以下这些特征不一定适合所有的ART产品):1、ART产品是传统保险产品的补充品,它提供了传统保险产品无法或不愿提供的保障,更重要的是,这些产品的主要功能不仅仅在于风险转移,而更在于风险融资,即为被保险人自留风险提供融资,使其在财务上能够为风险的发生作准备或应对已发生的风险,从而改善保险人和被保险人财务方面的不稳定性,降低财务风险,增加企业价值。二、ART产品的特色2、ART产品是依据客户自身特点以及风险状况特别设计的,能根据客户具体要求“量身定做”。3,ART产品能够提供多年度多险种的整体保障或是复合风险的保障;4、ART产品能够在时间及保单持有人的资产组合里进行风险分散,使某些传统意义上的不可保风险变成可保风险;二、ART产品的特色5、ART产品不局限于由保险人或再保险人承担风险,(再)保险容量从保险业内部扩大到了外部,比如扩大到资本市场,这极大地提高了承保人的承保能力和效率。6、ART产品通过非传统的保险融资,可以改善保险人和被保险人财务方面的稳定性,降低财务风险。举例来说,1000亿美元的巨灾损失相当于美国2003年底财产和责任保险公司总资本金的30%,但只相当于当时美国资本市场市值(13.51万亿荚元)的0.74%,尚不足1%。ART产品的主要形式一、自保公司(Captiveinsurer)自保公司是隶属于一个本身并不从事保险业务的公司或集团公司、主要为其母公司提供保险服务的保险机构。虽然自保这种形式可以追溯到19世纪,但直到20世纪60年代,才出现了真正意义上的自保公司,并在70年代后得到了迅速发展。自保公司被认为是非传统风险转移方式ART的最初形式。目前,全世界约有4000家自保公司,保费总收入约占全球商业保险市场份额的6%,大约为210亿美元。虽然从市场份额上看,自保公司目前并不能撼动传统商业保险的统治地位,但其对企业财产责任保险市场的影响却是广泛而深远的。自保形式的出现可以使企业自己寻求更合理、更有效的将现代商业风险进行组合、分散的途径,给传统保险业带来了巨大压力。一、自保公司(Captiveinsurer)自保公司可以直接对其母公司承保或通过母公司或子公司所在地的直接保险公司(称为“出面公司”,Frontinginsurer)办理再保险的形式为母公司承保。因此,自保公司通常行使的是再保险公司的职能。自保公司一般不和母公司在同一地注册,而是在相对管制较松、税率较低的地区注册。如果自保公司只为自己唯一的母公司和母公司的子公司提供保险,就称之为纯粹的自保公司(Purecaptive)一般而言,自保公司为母公司的其他全资子公司承保时,他们之间的交易称之为子公司之间的业务,当然,许多自保公司还有一些不相关的业务,主要指自保公司向不属于母公司的所有的非保险公司出售保险。此外,一些自保公司还与其他保险公司有再保险交易。自保公司具有以下一些优点:1、降低成本。具有自保公司的大型公司或跨国公司通常比保险公司对自己可能遭受的风险及损失更为熟悉,因而可以通过对其发生损失的可能性所占有的不对称信息,获得较低的更合理保费率。同时,由于自保的存在,会促使母公司加强对风险的控制,减少在传统保险方式下可能发生的道德风险。最后,通过自保的形式,还可利用税收、监管、投资等方面的套作机会,降低公司的费用。2、可利用再保险。通过自保公司,母公司可以获得保费率低、承保能力强的再保险自保公司具有以下一些优点:3可提高现金流的稳定性。由于自保公司和母公司之间在保费支付、赔款支付方面的优惠条件和灵活性,使得母公司大大降低了在现金流方面的不稳定性。4投资收益方面的好处。首先,自保公司的投资收益本身就是母公司(被保险人)收益的一部分;其次,由于自保公司大多选在管制较松的地区经营,这些地区对保险资金的投资限制较少,因此可以非常积极地参与各类投资活动;最后,某些地区甚至允许自保公司向其母公司出借投资资本,这就使得当母公司的资本收益高于自保公司的投资收益时,可以通过套作行为而获利。自保公司具有以下一些优点:5税收减免方面的好处。由于自保公司作为保险公司出现,在保费税和所得税方面可以享受税收部门对保险公司的优惠政策,例如,可以在已决赔款和费用方面享受税收减让,可以在发生未报赔款准备金方面享受税收减免,可以对巨灾风险提留较多的准备金并延期纳税,有些国家还对母公司向自保公司支付的保费实行税收减免,等等,这样就在整体上减少了整个集团公司的税捐总额。6提高母公司风险管理的水平。通过建立自保公司,可以降低企业向外保险容易引起的道德风险,母公司会加强对风险的管理,在集团内对风险管理卓有成效的部门进行嘉奖。7增强了对企业风险的承保能力。自保公司可以向母公司不断变化着的、特定的保险需求提供承保范围更宽的保险服务。自保公司的基本形式:单一自保公司,指隶属于一家母公司的自保公司。联合自保公司,是由几家公司联合起来组成一个联合自保公司。租借式自保公司。一个企业可以不必成立自己的自保公司,而是租用一家自保公司,该自保公司向租用企业收取一定的管理费,并为这家企业设立一个单独账户,用于保费、赔款和投资收益的结算。这种形式的优点在于,企业可以节省用于建立自保公司的投资。特殊目的载体(Specialpurposevehicle,SPV)是最新出现的一种自保公司,其主要功能是便于将保险风险转移到资本市场上去。二、损失敏感型合同losssensitiveinsurancecontract投保人最终支付的保费取决于保单有效期内发生或支付的损失1、经验费率保单2、巨额免赔保单3、回溯型费率保单4、相关的损失敏感型计划5、损失组合转移相关的损失敏感型计划包括:1、投资信用计划(investmentcreditprogram)2、保费融资安排(premiumfinancingarrangement)损失组合转移(lossportfoliotransfer)的特点:保费取决于发生的损失保险公司接受了企业一次付清预期索赔的现值,承担了相应的风险投保企业可以享受税收减免三、有限风险型产品(Finiterisk,FR)非传统风险转移中的有限风险型产品FR的重点在于风险融资,而不是风险的转移。传统商业保险是基于大数法则,对风险的转移是通过分散具有大量相似风险单位的损失来实现的,在这些大量的相似风险单位中通常只有小部分实际上会发生损失。与此相比,FR产品则主要是为投保人在一定时间内分散风险。目前的FR产品,主要是为再保险业务设计的,是为保险公司的融资再保险服务的。有限风险型产品FR的四个主要特征首先,从投保人(分出人)转移到(再)保险公司的风险是被限定的,但通常包括承保风险和时间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