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农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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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农业保险第一节农业保险概述第二节种植业保险第三节林木保险第四节养殖业保险第一节农业保险概述一、农业保险与农村保险的关系农业保险不同于农村保险。农村保险范围较广,它是一个地域的概念,是指在农村范围内所举办的各种保险的总和。农村保险不仅包括农业保险、农民的家庭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还包括乡镇企业的各种财产和人身保险等。农业保险则是对种植业(农作物)、养殖业(禽、畜)在生长、哺育、成长过程中可能遭到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经济保障的一种保险。我国的农业保险仍处在开发和试办阶段,,过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曾经营农业保险多年,并逐步形成了与农村互助合作保险分保的模式,但亏损比较严重。在中保公司想商业化经营转轨之后,农业保险正趋向萎缩。目前只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和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这两家经营农业保险。中国保监会正在研究建立多层次体系、多渠道支持、多种主体经营的政策性农业保险。2004年3月1日,中国保监会批准上海安信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建,这是我国第一家专业性的股份制农业保险公司。二、农业保险的特点农业是人们利用植物、动物的生长机能,通过人工控制和培育,以取得农业产品的重要部门。农业是经济再生产与自然再生产的结合,具有生产周期长、受自然条件影响大以及生产季节性、地域性和不稳定等特点,从而决定了农业保险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地域性各种有生命的植物、动物的生长和发育都要具备严格的自然条件,然而由于各地区的地形、气候、土壤等自然条件不同,再加上社会经济、生产条件、技术水平的不同,形成了动物、植物地域性的不同,从而决定了农业保险只能根据各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承保条件,而不应该强求全国统一的模式。2、季节性由于农作物生长受自然因素制约,具有明显的季节性,这就要求农业保险在展业、承保、防灾、理赔过程中,必须对动植物的生物学特性和自然生态环境有正确的认识,以便督促被保险人加强农业管理。3、连续性动物和植物在生物学过程中,都是紧密相连,不能中断,并且是互相影响和互相制约的,因此农业保险人员要考虑动植物生长的连续性,要有全面和长期的观点。4、技术难度大,经营风险高5、政策性三、农业保险的分类农业保险量多、险种多、面广,按其保险对象可划分为种植业保险和养殖业保险两大类。一、种植业保险(一)生长期农作物保险生长期农作物保险是以各种农作物(如水稻、小麦、玉米等粮食农作物;棉、麻、烟叶等经济农作物;饲料和绿肥作物等)为对象,以各种农作物在生产期间因自然灾害造成收获量价值或生产费用(成本)损失为承保责任的保险。(二)收获期农作物保险收获期农作物保险是以粮食作物或经济作物收割(采摘)后的初级农产品为对象的保险。这是一种短期保险,保险期一般从农作物收割(采摘)进入场院开始,到完成初加工离场入库前终止。保险责任是火灾以及雹灾、洪水、风灾等自然灾害造成农产品的损失,以及发生灾害事故时因施救、保护、整理所支付的合理费用。(三)森林保险森林保险是以天然林场和人工林场为承保对象,以林木生长期间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病虫害造成的林木价值或营林生产费用损失为承保责任的保险。我国的森林保险是从1984年10月开始试办的但发展较为迅速,已经开办的险种有人工松木林保险、用材林保险、混交林保险、防护林保险等。(四)经济林、园林苗圃保险这种险种承保的对象是生长中的各种经济林种,包括这些林种提供具有经济价值的果实、根叶、汁水、皮等产品,以及可供观赏、美化环境的商品性名贵树木、树苗,如桂花树、雪松、盆景。保险公司对这些树苗、林种及其产品由于自然灾害或病虫害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补偿。此类保险有柑橘、苹果、板栗、橡胶树、茶树、核桃等保险。二、养殖业保险(一)牲畜保险牲畜保险以役用、乳用、肉用、种用的大牲畜,如耕牛、奶牛、菜牛、马、种马、骡、驴、骆驼等为承保对象,承保在饲养使役期间因牲畜疾病或意外灾害造成的死亡、伤残以及因流行病而强制屠宰、掩埋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于牲畜保险是一种死亡保险,所以投保的牲畜必须健康,牲畜的死亡率高低对费率也用重要影响。(二)家畜、家禽保险以商品性生产的猪、羊、兔等家畜和鸡、鸭、鹅等家禽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保险责任范围主要是各种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以及疾病、瘟疫造成家畜、家禽在饲养期间的死亡。家禽饲养量大,在非灾害事故情况下也有少量正常死亡,因此应规定一个合理的免赔额。(三)水产养殖保险水产养殖保险以商品性的人工养鱼、养虾、养蟹、育珠等水产养殖产品为对象的保险。在养殖过程中,凡因疾病、中毒(包括他人投毒)、盗窃、自然灾害和其他意外事故造成的水产品收获损失或养殖成本损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养鱼保险一般以淡水精养为主,因为精养所投入的资金和费用开支较多。(四)其他养殖保险以商品性养殖的鹿、貂、狐等经济动物和养蜂、养蚕等为保险对象,承保在养殖过程中因疫病、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死亡或产品的价值损失。养鹿、养貂等经济动物保险是死亡保险,其承保条件与牲畜保险基本相同。第二节种植业保险一、生长期农作物保险二、收获期农作物保险一、生长期农作物保险(一)农作物保险的标的和种类农作物的分类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农作物通常是指林木以外人工栽培的植物,主要包括粮食作物、经济作物、饲料作物、绿肥作物、蔬菜,以及花卉电脑感园艺作物。狭义的农作物仅指大田栽培的作物。农作物保险的标的一般是广义的农作物。农作物保险的分类农作物保险可按以下三方面分类:1、按保险标的分类P466(1)粮食作物保险(2)经济作物保险(3)园艺作物保险(4)绿肥作物保险2、按保险责任分类(1)单一责任保险。即只承保一种风险,如棉花的雹灾保险、烤烟的水灾保险等。(2)混合责任保险。即以列举的方式承保两项以上的风险,如棉花雹灾保险加大风、暴雨灾害保险。(3)一切险。这里的一切险并不是指农作物面临的一切风险,其责任范围较广,但仍限于自然灾害,主要是气象灾害和病虫害。3.按保险金额分类(1)农作物收获量保险即按平均收获量的成数确定保险金额。在农作物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造成收获量减少时,收获量不足保险金额的部分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一般承保前3~5年平均产量的若干成,如4~6成。(2)农作物成本保险。即按投入的生产成本确定保险金额。保险公司在种植成本范围内按实际损失程度予以赔偿。生产成本包括活劳动和物化劳动投入值。(二)我国农作物遭受的主要灾害1.自然灾害P467(1)旱灾(2)涝灾(3)寒害寒害包括气温在零度以上的冷害和零度以下的冻灾。(4)风灾(5)冰雹灾害2、病虫草害(三)保险责任前述灾害对我国农业生产影响很大,在这些灾害中旱灾对农作物造成的损失最大,占整个灾害损失的50%以上,涝灾占16.8%,风雹占8.1%,霜冻占4.5%,病虫草害占14.8%,其他占3%。从理论上讲,这些灾害都可以作为保险责任来承保。但是由于农作物灾害的成因复杂,而且遭灾的几率大、范围广、灾情重,从我国实际情况来看,农作物保险承保“一切险”责任的时机还不成熟,所以一般只承保单一责任和混合责任,先从低水平做,并且尽量避免承担与人为因素有关的责任,如病虫草害。但是这类灾害并不是永远不能承保的,知识时间和条件问题。目前,我国保险公司灾害较小的地区试办一揽子保险(近似“一切险”)。(四)除外责任我国农作物保险的除外责任大体包括如下内容:1、被保险人及其家属的故意行为、欺骗行为所致的损失。2、间作、套种的非保险标的和毁种复播的农作物的损失。3、因盗窃、他人毁坏或畜、兽、禽啃食所致的损失。4、保险责任以外的灾害所致的损失。(五)保险期限农作物的保险期限是根据农作物的生长期来确定的。保险期限一般是从作物齐苗或移栽成活后开始,到作物按照栽培目的已达到生理成熟或工艺成熟时终止。不同种类的农作物具有不同的生长期,因此保险期限也不相同。(六)赔偿方式P2891、按损失程度比例赔偿方式赔款额=受灾当期单位面积赔偿标准×(损失程度-面赔率)2、按收获产量与保险产量的差额赔偿方式赔偿额=保险价格×(保险产量-收获产量)×受损面积×(1-免赔率)二、收获期农作物保险(一)、保险标的凡是收获后的农作物需在场院中进行晾晒、轧打、脱粒和烘烤等初步加工的各种夏秋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可作为保险标的承保,诸如现在开展较广的麦场夏粮火灾保险、烤烟火灾保险等。(二)保险期限各种农作物初级加工的时间不同,故保险期限也不同,但这种保险的期限都比较短,一般只有1个月左右。(三)保险责任保险责任范围一般分为两种:1、单项责任。即只承保火灾一项,对其他如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都不负责任。单项责任的收获期农作物保险在我国发展很快,开展面也较为广泛。2、综合责任。除了承保火灾一项责任外,还同时承保其他几项责任,如遭受冰雹、龙卷风袭击所致损失和连日阴雨所造成的霉烂损失。(四)除外责任1.由于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2.在公路上碾打保险农作物造成的损失。3.场院内除保险农作物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失。4.被保险人违反公安、消防、气象、保险等有关部门的规定而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五)保险金额收获期农作物保险的保额一般以测定的当年平均亩产量为依据,计算公式如下:保额=测定的当年平均亩产量×国家收购价×承保的种植亩数承保单项责任的,可以足额投保;承保综合责任的一般只允许投保测定的当年平均亩产量的5~6成。(六)保险费率由于综合责任险承担的风险责任要比单项责任险大,所以综合责任险的费率要高于单项责任险的费率。保险费可按亩为单位或按保险金额的比例计收。第三节林木保险一、保险标的凡是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等林木及砍伐后尚未集中存放的圆木和竹林等符合保险条件者均可参加森林保险。二、保险责任我国森林在生长期遇到的主要灾害有以下五种:1.火灾。森林火灾是世界性的最大森林灾害。它按起火原因可以分为两类:一是人为火;二是自然火(如雷击)。大多数森林火灾都是人为原因引起的。2、病虫害。森林病虫害的种类繁多,据有关部门统计约有数千中,近年来松毛虫是林业中的第一大害虫。病虫害对林木及其果叶产品所造成的损失很难估算,因此对病虫害目前暂不承保。3、风灾4、雪灾5、洪水三、赔偿处理1、全损按保险金额赔付。2、部分损失按损失程度赔付。损失程度=赔款=保险金额×(1-免赔率)×损失程度灾前标的估价—残值灾前标的估价第四节养殖业保险一、牲畜保险(一)保险标的牲畜保险以役用、乳用、肉用、种用的大牲畜,如耕牛、奶牛、菜牛、马、种马、骡、驴、骆驼等为保险标的。(二)保险责任1、疾病2、自然灾害3、意外事故(三)除外责任为了防止道德危险因素,促使被保险人爱护牲畜,合理使役,特规定多项除外责任:1、被保险人及其家属的故意行为;2、隐瞒或谎报病情;3、不按兽医部门的要求进行防疫或治疗;4、对牲畜进行不合理的使役,致使其劳累致死。(四)保险期限保险期限一般为一年,为了防止道德危险因素,提高承保质量,一般规定20天的观察期。(五)赔偿处理我国牲畜保险的赔偿处理,一般有以下三种方式:1、按单位账面价值投保的牲畜,按账面价值扣除残值后赔付。2、由保险人与投保人双方协商评定保额的牲畜,按承保的保额扣除残值后赔付。3、定额投保的牲畜,即保险公司根据牲畜市场价格和畜龄分档次规定保额的,根据被保险人投保时选定的档次给予定额赔付,不扣除残值。二、生猪保险我国开办的家畜家禽保险主要有生猪保险、长毛兔保险、鸡、鸭保险等。其中业务量较大的是生猪保险。三、水产养殖保险P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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