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音乐作品评价体系的当代建构①居其宏音乐评论家一身而兼双重角色——他既是音乐作品的阐释者,又是音乐作品的接受者。因此,音乐评论家、音乐评论、特别是音乐作品评论是连接作曲家及其作品与音乐艺术接受者——广大听众的桥梁。从事音乐作品评论,建构一个科学的音乐作品审美评价体系至关重要。然而,鉴于音乐作品题材、样式、风格、语言、技法的极端复杂性,更兼评论家自身历史观、艺术观、音乐观的多元性和文化身份的差异性,使得建构一个为各国、各时代所有音乐评论家一致认可并由衷遵行的音乐作品评价体系的种种努力,最终成为不可能。一、音乐审美评价体系的历史嬗变1、音乐作品审美品格及其接受者的多层次性音乐作品的审美品格是分层次的,雅有雅趣,俗有俗趣,各具其美,故不可简单以同一目标衡量其高下优劣。音乐作品的接受者及其审美情趣是多样性的,人耳人殊,各美其美,故不可简单以听众多寡作为评价音乐作品的唯一标尺。2、中国共产党关于艺术作品评价体系的历史变迁(1)政治标准与艺术标准“政治标准第一,艺术标准第二”这个著名的文艺作品评价标准,为毛泽东1942年《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所提出,要求文艺作品应当实现“革命的政治内容与尽可能完美的艺术形式的统一”,并在20世纪40-60年代成为我国文艺评论的主导性话语,对当时我国文艺创作和评论产生了巨大而深远的影响。不过,这种影响并非总是积极的。特别是随着我国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活中“左倾”思潮的日益膨胀,“政治标准”中的“左倾”色彩和阶级斗争思维愈益浓厚,对“艺术标准”的忽视和无视也越发严重。及至发展到“文革”中,文艺评价标准遂从“政治标准第一”发展到“政治标准唯一”,对我国文艺创作和评论造成严重戕害。(2)革命化、民族化、群众化①居其宏《论音乐作品评价体系的当代建构》,《中国音乐学》2015年第1期。音乐舞蹈界关于“三化”的讨论,发生在1963年8月—1966年2月间,开始于“两个批示”之前而结束于“两个批示”之后。实际上成为音乐舞蹈界落实毛泽东“两个批示”精神、将艺术家的创作思想统一到“两个批示”上来的一个重大举措。“革命化、民族化、群众化”是一个相互关联、不可分割的辩证统一体,它既是对社会主义音乐舞蹈艺术美学特征、评价体系的总结和概括,同时也是在当时条件下指导音乐舞蹈工作者正确处理音政关系、古今关系、中外关系、雅俗关系,繁荣社会主义音乐舞蹈艺术的根本指导方针,对当时文艺创作和评论产生了巨大影响。长征组歌《红军不怕远征难》、歌剧《江姐》、音乐舞蹈史诗《东方红》、芭蕾舞剧《红色娘子军》等优秀作品即诞生于这一时期并深受“三化”影响。但后来在执行“三化”过程中每每偏离正确轨道,将其中的合理成分绝对化、片面成分极端化、发生许多偏差,产生许多恶果,例如评价“革命化”时,对音乐与政治、与革命斗争历史、与具体的生产建设的相互关系进行作直线式的联系和机械性的规定,从而滑入“题材决定论”;在评价“民族化”时,在处理中外关系、古今关系上偏离“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的正确方针,在强调继承民族民间音乐传统的同时却又对借鉴一切外国优秀音乐文化遗产采取轻视甚至敌视态度,甚至企图对作曲家运用民间音调、追求民族风格的具体方式也要横加限制;在评价“群众化”时,在处理雅与俗、普及与提高的关系上,否认普及与提高并举、雅俗并举的必要性,一味崇尚普及,在大力提倡群众歌曲与声乐体裁的同时,又企图借此限制交响音乐、室内乐、艺术歌曲等严肃音乐体裁的发展,从而给共和国音乐文化建设造成许多不应有的损失。新时期,邓小平在四次文代会上的祝词中明确提出:在文艺队伍内部,在各种类、各流派的文艺工作者之间,在从事创作与从事文艺批评的同志之间,在文艺家和广大读者之间,都要提倡同志式的、友好的讨论,提倡摆事实、讲道理。允许批评,允许反批评。要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文艺这种复杂的精神劳动,非常需要文艺家发挥个人的创造精神。写什么和怎样写,只能由文艺家在艺术实践中去探索和逐步求得解决。在这方面,不要横加干涉。这番话,事实上否定了“三化”的提法。在此后中国共产党关于文艺工作各项文件、指示中,也不再重提“三化”标准。(3)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以及实现三者的有机统一,是新世纪以来党中央对我国文艺创作和评论提出的总要求和总方针。“三性统一”标准,将文艺作品的主题旨趣和思想深度、艺术表现的生动性和各种独特艺术形式的魅力呈现水平、观众接受程度及其社会影响这三种维度作为艺术作品评价体系的基石,有机整合艺术审美实践中创作、表演和接受三个基本环节于一体,有效克服了此前的政治标准和艺术标准以及“三化”标准中某些固有的片面性和局限性,充分表明中国共产党人对文艺创作基本规律的认知和驾驭水平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新境界,并为文艺作品评价体系的科学构建奠定了基础性框架。事实上,对于艺术作品创作和评论而言,“三性统一”标准适用于绝大多数艺术门类中占据主流地位的作品,即其题材、体裁、风格、语言、形式及其整体审美取向呈现出“雅俗共赏”品格的作品;以“三性统一”标准来评价其艺术成就和历史地位,恰如其分。但也必须指出,“三性统一”标准并不适用于一切艺术门类以及其中的所有作品。仅以音乐作品为例:在当代音乐创作中,有所谓严肃音乐和通俗音乐之分;在严肃音乐中,又在观念、语言、技法上有现代和传统之分;在器乐创作中,有标题音乐和绝对音乐之分;在音乐戏剧中,有正歌剧和音乐剧之分;等等。更何况,在各门类的音乐作品中,确也存在不少没有明确主题寓意的作品,例如古典钢琴曲中的《赋格曲》和《创意曲》、声乐作品中的无词歌、我国流行音乐中的《神曲》,以及大量无标题器乐作品,等等。面对如此复杂多元的音乐体裁、音乐作品和音乐风格,其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的体现隐显不一或各有侧重,乃是一种常态化的艺术存在。若就现代探索性音乐与流行音乐的观赏性和听众接受程度而论,其间的差别何啻天壤!因此,在当代多元化的艺术语境中,企图以“三性统一”作为评价标准来衡量所有音乐作品的高下优劣,事实上很难做到;即便这样做了,也不易得出切合不同体裁、不同风格和不同审美品格之音乐作品及其独特规律的结论。二、当代音乐作品评价体系之乱象种种在当代音乐创作、评论或评奖中,因受国内外各种现代或传统思潮和因素的影响,无论是创作者、评论者还是评奖者,在音乐作品评价标准和尺度把握上,均存在着不少严重错乱和混沌现象,并以以下几种为最:1、题材标准2、国际标准3、国粹标准4、市场标准5、人际标准三、中国化音乐作品评价体系的当代建构1、恩格斯关于艺术审美评价标准的“二维结合”被恩格斯视为“最高标准”的这个美学-历史“二维结合”批评模式,从根本上克服了道德标准和党派标准的固有局限,在美学和历史这两个重要维度以及两者的有机结合上对艺术作品进行超越性的价值审视和审美定位,深刻揭示了文学艺术创作和人类审美评价活动的基本规律,对文艺作品评价体系的重要参数做了科学的概括。2、作为音乐学研究方法论的“三维结合”1986年,于润洋教授首次将恩格斯的“美学-历史”批评模式运用于音乐学研究方法论建设,在我国音乐学界大力倡导“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世界观与方法论,认为这是音乐理论建设的“两大基石”④1993年,于润洋发表长篇论文《歌剧特里斯坦与伊索尔德前奏曲与终曲的音乐学分析》⑤,运用被他称之为“音乐学分析”的方法论,对瓦格纳及其歌剧做了典范性、展示性的研究。从此文看,于润洋所运用的这种“音乐学分析”方法,已不再仅是美学视角和历史视角的“二维结合”,实际上已经发展成为美学、历史和音乐工艺学的“三维结合”。在音乐学界对各种新观念、新方法趋之若鹜而又存在各种盲目性的当下,针对音乐美学界脱离音乐本体和形式规律空谈理论成为时尚的现实,于润洋强调以唯物史观和辩证法来思考和解决各种理论与实践命题、强调历史分析、美学分析与音乐工艺学分析三维结合的研究方法,对于创建我国音乐学的科学方法论系统,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3、作为音乐作品评价体系的“三维结合”于润洋在此文中已经明确指出,对音乐作品进行这种音乐学分析,实际上便是广义的音乐批评。这就为“三维结合”由学术研究方法论向音乐批评标准论拓展、为音乐作品评价体系的建构开启了思路。窃以为,应当将“三维结合”作为音乐作品评价体系的重要构成和作品评论的核心标准。(1)音乐作品评价体系中的历史维度音乐作品评价体系中的所谓“历史维度”,其真谛是认为音乐作品从来不是一个孤立的存在,而是一个历史的和具体的存在,总是与特定社会政治经济条件、人文历史环境存在着深刻联系。因此,评论家对音乐作品的研究和评价,仅从作品本身出发便不可能获得全面合理的阐释,而必须将作品和它的创作者、表演者、接受者置于广阔的历史语境及与之相关的诸事物的普遍联系中,对其赖以产生、发展的各种主客观条件进行历时性追索,揭示出它的源头和流向,并以此为依据,才能对作品的人文价值做出准确的历史定位。(2)音乐作品评价体系中的美学维度音乐作品评价体系中的所谓“美学维度”,就是从音乐作品所属的体裁类型出发,针对其特定的审美品格,联系创作者、表演者的艺术观念和接受者普遍的社会审美意识,对作品的创新性程度、艺术魅力呈现样态和感染力强度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并以此为依据,才能对作品的审美价值和创新程度做出准确的美学定位。(3)音乐作品评价体系中的音乐工艺学维度音乐作品评价体系中的所谓“音乐工艺学维度”,就是从音乐语言、技法运用、结构形态、风格呈现、流派特点等音乐工艺学层面对音乐作品进行音乐本体形态的分析和评价,并以此为依据,才能对作品的音乐本体形态的价值诸元做出准确的工艺学定位。(4)“三维结合”标准与音乐作品评价体系的建构所谓“三维结合”标准,就是在音乐作品评论中,将历史维度、美学维度、音乐工艺学维度有机结合,使之在互补互渗中产生化学反应,将音乐作品置于宽广的历史语境、特定的审美语境和自身的工艺学语境中,对之进行多维度考察和立体性思考。音乐作品科学评价体系的建构是关乎我国当代音乐创作、表演和听乐诸实践环节健康发展的头等大事,其中既有深层次学术命题亟待业内专家们做深入探讨,也有一系列实践操作环节尚待进一步细化和完善。而作为音乐作品科学评价体系建构的探索者和践行者,音乐评论家、广大乐评人和各类媒体均肩负着重大而光荣的历史使命。我坚信,只要相关人等勇于承担起这一使命,不甘于现状,不囿于成说,艰苦探索,充分释放集体智慧,那么,建构一个具有国际视野、时代气象和中国特色的科学音乐评价体系,必在持之以恒的开掘中水到渠成。___________③于润洋:《历史与逻辑---音乐理论发展的两大基石》,《中国音乐年鉴》(1987),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1987年。④于润洋:《心境·方法·学风》,《人民音乐》2000年第6期;《关于我国音乐学学科建设的几点想法》,《人民音乐》2002年第11期。⑤于润洋:《歌剧特里斯坦与伊索尔德前奏曲与终曲的音乐学分析》,《音乐研究》1993年第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