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亚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己酮副产综合利用项目一期3万吨/年装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众参与公告发表日期:2015-07-20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和《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评函[2012]138号)要求,特发布以下公告:一、项目名称:山东亚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己酮副产综合利用项目一期3万吨/年装置二、项目概要山东亚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5月,由三位自然人共同投资成立,注册资金3000万元。公司位于山东省肥城市汶边化工项目聚集区北区。本项目为环己酮副产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建设3万吨/年加工能力装置一套。采用环己酮副产油(HW11)作为原料,经过常压精馏、减压精馏、加氢及变压吸附等精制工序,生产环己烷、环己酮、环己醇、化工轻油及燃料油等产品。环己酮装置副产油属于危险废物HW11,国内环己酮生产企业产生的大多作为燃料油外售或焚烧,无法有效利用其中的环己烷、环己醇、环己酮等化学品。本项目建设将大大提高环己酮副产油的综合利用深度和附加值,有较好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该项目为资源综合处置项目,符合国家对循环经济的发展要求,属于“三废”综合利用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鼓励类第三十八条“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第15款“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三、第一次公告结果项目于2015年5月进行了第一次公告,公告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名称及建设概要、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评价机构介绍、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及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等,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四、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概述(1)废气: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原料预处理塔不凝气、加氢轻组分塔不凝气、环己烷精馏塔不凝气、环己烷吸附塔再生废气、环己酮塔不凝气、环己醇塔不凝气和燃料油蒸馏塔不凝气、装卸车废气。建设两套回收效率不低于95%的低温油气回收系统系统,油气回收后的废气经两座20米高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排放浓度和速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中非甲烷总烃(环己烷、环己醇、环己酮无标准)标准要求,经预测分析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项目各物料产品储罐均采用氮封,无组织逃逸的氨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2)废水项目生产废水包括机泵循环系统排水、地面冲洗水、生活污水等,分别经各类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边院镇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标后排入边院河。(3)固体废物拟建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失效加氢催化剂(HW46)、燃料油蒸馏塔塔底残渣(HW08)、环己烷吸附塔失活分子筛、生活垃圾等。失效加氢催化剂(HW46)、燃料油蒸馏塔塔底残渣(HW08)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环己烷吸附塔失活分子筛主要成分为氧化铝,由供货商提供。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项目各类固废均可得到妥善处理。(4)噪声拟建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风机、泵等,噪声级一般在80~90dB(A)之间,通过采取消声、减振及厂房隔音等降噪措施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5)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生产过程主要风险隐患为环己醇泄漏引发的中毒事故或火灾等事故等,经预测,项目事故情况下不存在半致死浓度范围。项目厂区设置有各类消防器材,各储罐设置围堰、厂区设置2600m3事故水池及导排系统,项目事故风险发生概率较低,风险水平可接受。五、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结论要点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厂址符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要求;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后,本项目满足当地环境功能要求;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工程风险能够有效控制;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六、查阅本项目环评简本方式及期限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山东亚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许经理,联系电话:13516535055)将为公众提供报告书简本查询、查阅服务。同时在项目所在地周边附近村庄进行关于本工程的公众意见调查问卷的发送及征集工作。公告发布单位:山东亚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公告发布时间: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