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建筑大学文件鲁建大校字〔2007〕29号山东建筑大学关于进一步做好院(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整改工作的通知各学院(部):按照学校评建工作总体安排,2007年3月14日—3月26日,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分四个组同时对我校各院(部)本科教学工作进行考察,评估组听取了院长报告、进行现场质询、审阅了自评报告和支撑材料、现场考察教学基本条件、召开不同层面的座谈会、抽取部分学生进行基本技能测试、对部分教师进行了听课。通过考察发现,我校各院(部)评建工作较以前有明显提高,但依然存在很多问题,有些甚至是比较严重的。为进一步促进我校各项评建工作的深入开展,全面提高我校整体评建工作水平,经学校研究决定,从现在开始到五月初,要求各院(部)针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现将整改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一、整改时间:从现在开始到4月30日。二、复查时间:5月4日-5月7日。三、整改工作重点:21.进一步搞好全员发动,提高认识,形成合力,人人为提高本科教学工作水平作贡献。2.进一步明确学院教学工作指导思想,凝练教学工作特色,突出教学工作亮点。3.调整、完善和充实支撑材料,保证支撑材料的准确性、完整性和系统性。4.加强各类课程考核、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教学档案的规范化建设,达到评建工作要求。5.加强本学期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开题与毕业实习的过程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学校的有关规定。6.进一步完善教师教学工作评估资料,认真整理、规范教师教学工作档案。7.全面加强实验室、实习基地建设,进一步规范实验指导书、实验报告、实验和实习纪录、实习计划等实验和实习教学档案以及实验和实习设备相关资料的管理,重视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落实,加强实验室开放。8.加强新办专业师资队伍建设、实验室建设,使新办专业的办学条件满足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9.加强教风和学风建设,全面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学生自觉学习的积极性。10.完善院(部)级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确保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四、要求:1.各院(部)领导高度重视整改工作,认真学习《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3高[2007]1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和《山东建筑大学院(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鲁建大校字[2006]166号),统一思想,做到认识到位、工作到位,主要领导要靠上抓。2.各院(部)要按照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并结合评估专家现场反馈的意见以及《山东建筑大学院(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考察意见汇总》,全面整改,不留死角和盲点。3.各院(部)要本着既高标准又可操作的原则,认真研究制定整改工作计划。4.各院(部)要为整改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做到职责分明、责任到人,确保各项整改工作的落实。5.本阶段整改工作结束后,学校将对各院(部)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复查的成绩将作为本次院(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最后成绩。附件:院(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整改通知书二ОО七年三月三十日主题词:本科教学院部评估整改意见通知山东建筑大学校长办公室2007年3月30日印发校对:郭念峰共印4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