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东省2015年成人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意见。一、招生章程和招生计划各有关高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制订本学校招生章程,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按照教育部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招生章程必须如实反映本校的实际情况,内容包括招生范围、学习形式、学制和年限、办学地点、录取原则、收费标准以及专业加试科目的时间、地点等。各成人高校应对招生章程的内容承担责任并负责处理遗留问题。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2015年仍将全面改革考生志愿填报和分省分专业计划编制方式,具体编制办法见教育部和省教育厅下达的有关文件。二、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一)招生对象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2—和社会其他人员。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二)报名条件1.报考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或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肄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2.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持有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三、报名和填报志愿(一)报名报名工作由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和网上缴费三部分组成,网—3—上报名时考生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填报2015年成人高考一志愿,现场确认后再登陆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进行网上缴费。1.网上报名我省今年网上报名时间为8月21日至8月26日,每天8:30至17:00。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为唯一报名网站,其他网站未经授权一律不得以网上报名的名义组织考生报名。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由本人填写实际联系方式,不得填写函授站点的联系地址或联系方式,不得由函授站点代为填写。因填写函授站点联系地址或联系方式导致不能录取的考生,由考生本人和相关函授站点负责。已经录取的考生,出现问题要追究院校的责任。考生应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并参加考试,任何成人高校、机构和个人不得组织不具备学习条件人员异地报名参加成人高考。2.现场照相和确认信息考生本人持二代身份证(现役军人持军官证或士兵证,异地报名考生须持有户籍部门发放的居住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进行信息确认、现场照相。时间为8月28日至9月2日,每天8:30至17:00,逾期不再办理。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要严格把关,严禁接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组织的大规模异地报名。现场配备二代身份证识别仪,加—4—强对考生身份的审验,坚决杜绝持假身份证报考的现象。对异地就业报名人员,按照《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53号)规定,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和有关材料,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异地就业人员在进行信息确认时必须出具公安机关发放的居住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对于把关不严出现的问题,将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3.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为9月11日至15日,每天8∶30至17:00,未在规定时间缴费视为报名无效。(二)填报志愿1.一志愿填报考生在网上报名的同时填报2015年成人高考一志愿,时间为8月21日至8月26日,每天8:30至17:00。2.征集志愿填报考生在12月上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要通过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查询录取去向,凡未被录取的考生重新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上报名系统填报征集志愿,具体时间另文下达。四、考试(一)考试时间2015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时间为10月24日、25日。(二)考试科目—5—1.高中起点本科、高中起点专科考试按文科、理科分别设置统考科目。公共课统考科目均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外语分英语、日语、俄语3个语种,由考生根据报考学校招生专业要求选择1种。报考高中起点本科的考生,除参加3门统考公共课的考试外,还需参加专业基础课的考试,理科类专业基础课为“物理、化学综合”(简称理化),文科类专业基础课为“历史、地理综合”(简称史地)。以上试题均由教育部统一命制。2.专升本考试统考科目为政治、外语和1门专业基础课。试题由教育部统一命制。各科类考试科目如下:文史、中医类(录取时中医类单独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政治、外语、大学语文艺术类:政治、外语、艺术概论理工类:政治、外语、高数(一)经济、管理及药学类:政治、外语、高数(二)法学类:政治、外语、民法教育学类(含教育类、体育教育类,其中,体育教育类录取时单独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政治、外语、教育理论农学类:政治、外语、生态学基础医学类:政治、外语、医学综合3.成人高校艺术和体育类专业招生必须对考生进行专业加试,其它专业是否加试由各有关高校自行确定。如需加试,招生—6—学校必须在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简章中注明并自行命题和组织考试,于录取前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交加试合格考生名单。4.统考科目按教育部《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2011年版)的要求命题。所有统考科目每科试题满分均为150分;高起本、高起专的统考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专升本每门考试时间为150分钟。具体考试科目及时间如下:高中起点升本、专科日期时间10月24日10月25日9∶00-11∶00语文外语14∶30-16∶30数学史地(高起本文科)理化(高起本理科)专科起点升本科日期时间10月24日10月25日9∶00-11∶30政治大学语文艺术概论高等数学(一)高等数学(二)民法教育理论生态学基础医学综合考生根据报考的专业考1门14∶30-17∶00外语—7—五、评卷和录取(一)评卷今年我省成人高考继续实行网上评卷,评卷工作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成绩由考生本人通过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查询,不对外公开。评卷工作意见另文下发。(二)录取1.2015年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于12月进行,具体录取时间另文下达。2.招生录取工作应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进行。即: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由招生学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在录取时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对招生学校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录取工作予以监督,对不符合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予以纠正。3.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成人高等教育对新生的最基本要求,参照考生统考科目成绩和我省的招生规模划定。其中,高起本、高起专的艺术类专业(史论、编导类专业除外)和体育类专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相应招生类型和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艺术类高起本、高起专考生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由招生学校录取时作为参考;高起专的公安类成人高校的全部专业、医学(药学类除外)专业和中央司法警官—8—学院的监狱管理专业、劳教管理专业,如上线生源不足可适当降低最低控制分数线,但不得低于相应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专升本和高起本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需报教育部备案。4.录取时,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考生统考科目总成绩向招生学校顺序投档,对于有专业课加试的学校,根据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向招生学校顺序投档。招生学校根据考生参加统考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在考生文化统考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原则上按招生学校的加试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农林、水利、地质、矿业、测绘、远洋运输、社会福利类所有专业,以及专升本、高起本公安、监狱、劳教类专业,如上线生源不足可适当降分向招生学校投档,降分幅度最大不得超过20分。5.录取及投档照顾政策(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的考生,“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经本人申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8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6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6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3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3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上述运动员经本人申请并出具省体育局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9—(国家体育总局监制),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3)参照教育部《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成人本科教育招生办法(试行)》(教学厅[2009]6号)的要求,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经审查合格可申请免试就读山东省的成人高校专升本。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兵役退役考生,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士兵退役证和接收地民政局的证明信,可申请免试就读山东省的成人高校专升本。上述考生在户口或工作所在地县(市、区)招生(考试)办公室(中心)报名,并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招生院校及专业目录填报志愿。有关成人高校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录取名单,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相关手续后发放录取通知书。成人高校在不超过本校上一年本科招生规模20%以内可根据本校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招生人数,招生计划由教育部单独下达。报名人数超出计划数的,成人高校应对报名人员进行必要的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4)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省—10—体育局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5)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①获得地级以上(含地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区、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②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③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④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⑤烈士子女、烈士配偶。⑥边疆、山区、牧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地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⑦年满25周岁以上人员。(6)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符合上述照顾政策的考生必须于报名时交验相应的原始证件(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凭省级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符合2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其照顾分数不予累计。—11—6.录取阶段,所有成人高校必须使用教育部“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分省(区、市)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在网上进行分省(区、市)计划的调整。7.在录取过程中,对违反规定在报名时组织考生填报函授站点统一联系地址的院校,降低其录取比例或者不予增加计划。8.录取新生名单由招生学校提出,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招生学校按审核后的录取名单将录取通知书统一寄送考生本人,不得由他人转交。9.录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