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乎:如何评价快播总裁CEO王欣「技术本身并不可耻」这句话?看了王欣上午的庭审部分,当他认真说出“技术本身并不可耻”的时候,鼻头酸了一下…提醒一下,各位赶紧都把庭审记录截图。我发现新浪的快播案件链接404了,而且有关审判长问为何不解密用户文件的语句也找不到了(这条找到了,刚才没有看到,抱歉)。。目前看了庭审记录,发现如果按着这4个公诉人的问话,根本告不到快播。问题逻辑性都没有,刚才在说技术问题,然后被对方辩护人的回答打倒。接着就转移话题说人家广告收入占6成。。我没搞明白广告收入占几成与公诉人告快播的理由有神马逻辑关系?和他们问的上一个问题存在神马关联?这个转折是以神马逻辑转过来的?然后,公诉人再次演绎了什么叫猪队友。。。新浪直播员都忍不住吐槽这位公诉人了。。目前网调对于快播是否违法的截屏。而刚才还在直播庭审截屏的北京海淀法院的微博中,这个#快播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的话题链接已经失效。感觉我党要闹笑话。。审判员和公诉人没做功课没找技术顾问就上台表演了吗?问的问题逻辑都没有。。。还要玩公开审理,到处都是直播的。问了个问题被一句“技术本身并不可耻”这样的大实话给打到。。又问了个为何不解密文件。这句话本身就已经违反法律了吧?随意解密用户文件?就算你党成天这么不要脸的干这事,也不能在大庭广众之下说啊。我估计,这审判员,吃枣药丸~对于“技术本身并不可耻”这句话,我认为这话跟之前的“菜刀无罪”是一样的。而且我认为这句话将会是16年第一条年度语录,它将引起的波澜我现在不知道,拭目以待吧。若快播有罪,那么百度搜索是否有罪?迅雷下载是否有罪?QQ好友之间使用QQ传送淫秽文件,那么腾讯是否有罪?其实我挺赞成上面有网友的评论。快播助长了色情电影的传播其实是事实,但公诉人你抓不住人家的证据理不清其中的逻辑,开庭成了小丑一样的角色,若判罚还没有说服力。。。那真是成了彻头彻尾的笑话。。并且,就算是我们知道快播助长了色情电影的传播,我们也应该用更合理的监管手段而不是一巴掌拍死,毕竟,我们更认同“技术本身无罪”这个观点。若快播被用这样拙劣的庭审过程与毫无逻辑的审判定罪,那对所有的技术公司都是一种打击,所谓的法律就像悬在这些技术公司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你开发出一个播放器,没准会被用户拿来看色情电影。你开发一个看书软件,没准会被用户拿来看色情小说等等等等。这些有着无穷的创新意图的软件公司是否还会开发这些“不一定”但“有可能”变成传播色情盗版的帮凶的软件呢?那些大公司也能幸免吗??我们众所周知的百度云?迅雷的所谓的本地文件?QQ的离线缓存??若真去查,这些地方哪个查不出真的色情文件??现在若我们的政府我们的法庭还想靠着莫须有的罪名靠着毫无逻辑的审判愚弄百姓,那真是愚蠢透顶了。技术本身并不可耻。如果王欣不能东山再起的话,多年以后我们再回过头来看,这就是这位80后程序员人生最光辉的时刻。屌丝们看了毛片,记住的总是“德艺双馨”的老师们。挂在嘴上,记在心中,存在深深的硬盘里。然而总是忘了那些程序员,那些一步一步把“多线程加速”、“断点续传”、“全格式支持”、“边下边看”开发出来的程序员。我觉得有些遗憾,所以就写写他们的故事,从今天受审的王欣开始说。最有种的男人那真是程序员的黄金时代,一个技术解决一个需求,一个需求让几百万人记住几款软件,下载下来其中一款,用得习惯,然后经年不变。根本不知道什么叫产品经理,也无需讨好什么用户体验。爱用就用,不爱用滚。当年能看毛片的东西何其多也,只有快播做到了极致,最后做到4亿活跃用户,招来百度和腾讯的嫉恨。看今天的庭审记录:公诉人:起获的服务器中有大量的视频,你怎么解释?王欣:这个服务器是缓存服务器,是网民点播网络视频时候自动缓存的数据……是为了提高服务质量,让用户不卡顿。王欣辩护人:你解释一下这个QSI是如何使用的?王欣:第三方网站管理者可以将QSI下载到自己电脑里,通过编辑视频得到一个哈希码,也就是编号,他如果将编号粘到网上,网民就可以看见视频了。之前王欣太太接受采访的一篇文章里说的更明白:最开始大家用的是迅雷,就是要先下载才能看,而快播只要5-10秒就可以看,如果按每人每天节约半小时计算,可以说快播在迅雷的基础上帮全中国人省了两千年。迅雷当年也是看片神器,会员加速服务更是为了用户的“高频、刚需”。2014年净网行动一刀切,迅雷的会员服务收入损失惨重。那时候网上的段子是“老板邹胜龙带着他的3.5亿个种子跑路了”。到了王欣被抓,神回复变成了“他是中国最有种的男人”。快播和迅雷的区别是,后者只加速不存储,这似乎成了一条法律上的生死线。但是从结果上来看,幸亏雷军给迅雷托底,后者才成功上市。虽然最后沦落到给小米的云服务做了底层,但是好歹创始人落袋为安。而周鸿祎爱莫能助,眼睁睁看着腾讯在家门口把自己投资上市退出的一次绝佳机会毁掉。从IDG离职之后,周鸿祎无时不刻不在期待着这样一个机会。和企鹅家的血海深仇,怕是这辈子无法化解了。邹胜龙和程浩创办迅雷比王欣早了两年,拣回迅雷一条命,恐怕背后常常感叹,“王欣这小子真是会玩儿”。下载工具的时代更会玩儿的是网际快车的创始人侯延堂,开发网际快车比迅雷早了四年,卖给了汽车之家的贵人黄明明。但是此君沉迷魔兽世界,一年不更新,拱手把市场让给了迅雷。断点续传是当年网际快车的杀手锏,网络环境不稳定,在家里电脑上学习生理知识又需要偷偷摸摸,网际快车实在是必备神器。不过断点续传的发明者应该是网络蚂蚁(最初只有英文版,名字叫NetAnts),作者是洪以容。根据新浪创事记的一篇文章,洪以容还是国内软件植入广告的第一人,后来还做了一套量化投资模型,在熊市里居然也挣到了钱。洪以容和侯延堂一样,后来都不知所踪,而且早期互联网下载工具虽然可以被用来下毛片,和后来专为下毛片而做的产品还是不太一样。比如PP点点通和Vagaa这种,作者的名字都很难在互联网上找到,毕竟做人要低调。最低调的是草榴社区的总版主大红鹰,从来没有人知道他是谁。去年1024关站,这些版主不是在北美就是在香港,也没有人受到什么牵连。不过有个冒充草榴的收费网站被查,创始人叫陆大伟,反而被判了三年。王欣进去的时候林军写过一篇文章,拿电驴创始人黄一孟的例子给他打气。电驴被关闭之后黄一孟做了心动游戏,推出了大火的《神仙道》,2012年CJ的时候放出话来说一个月收入一个亿。电驴关闭应该和毛片没有关系,这是一个和豆瓣一样美好的网站。主要是牌照和知识产权的问题,毛片属于躺枪。真是可惜了这么好的下载工具。下载工具做的好的还有陈华,在北大读本科和研究生期间先后做天网FTP和天网Maze,虽然是“教育网”的搜索和文件传输,但是上面的东西可真是不一般地多。那时候GFW都还没架好,更不知道什么是网络监管,真是田园牧歌的美好时代。你看陈华当年清秀的脸,哪里像是给你们写毛片下载工具的样子?相比于下载工具这种第一代看片工具,播放器属于第二代看片工具,网速整体提升,用户边下边看,比当年盯着进度条累瞎眼,不知道有多贴心。暴风影音当年能看的资源也不少。王欣做快播和冯鑫的暴风有诸多交集,IDG一度还想让暴风影音收购快播。但是最后的结局实在是云泥之别,冯鑫A股上市成股王,王欣深陷囹圄。生死有命,富贵在天播放器普遍洗白之后,毛片的天堂转到了网盘,除了大公司主导开发的360网盘和百度网盘(至今)非常好用之外,赖霖枫做的115网盘很多人应该都记得。2012年被禁止分享之前的115网盘的日访问量有2000万。赖霖枫至今还活跃在创业一线,2013年还鼓捣过免费硬件,但是始终没火起来。和赖霖枫比较像的还有BTchina的站长黄希威,2010年网站被关之后,黄希威也一直在创业。最近的项目应该是沙发管家,一个在智能电视上可以安装的内容分发平台,做的也是不温不火吧!但是两人都没什么可抱怨的,特别是赖霖枫。毕竟115网盘和王欣的快播一样,服务器上可是存储着淫秽色情信息的。他命真算是不错了,当年做雨林木风,和番茄花园都是齐名的盗版WindowsXP。最后孙显忠被判了三年,他什么事情没有。看起来好像生死有命,富贵在天。但是实际上还是有章可循的。总体来说,第一代程序员做好事不留名,基本都金盆洗手退隐江湖。第二代程序员借此受到关注或者获取用户,接下来或者产品逐渐洗白,或者转型做“正经项目”。但是依靠这个盈利的,下场一般比较惨。王欣赶在净网最后时刻,还受周鸿祎的鼓动,想一举上市。也不能怪腾讯辣手摧花。那百度的李彦宏,技术不知道比你们高到哪里去了,百度影音不是没试过快播这一套,但是早早就罢手了。真道是,时也,运也,命也。王欣可能再回来,但是那属于程序员的黄金时代,不可能再回来了。其实公诉人是快播的忠实粉丝,人家在拯救快播和王欣的事情上可是煞费苦心啊!!!!!!!!!!!好人一生平安我在若干法律问题,尤其是刑事审判上吐槽过公诉人和公安部门当时还有人在我答案下喷,今儿个你们都见识到了公开后的样子是什么样子了吧我说,各位,这是直播,而且案件影响很大,也就是基本上可以确定公诉方一定是做过准备才敢拿出来让大家看的,也就是公诉方一般肯定是检察院业务能力较强的人员。把投票一摆出来,结果无罪的占大多数,中国为什么不能实行陪审团制度,不能搞英美法系?这不是摆明了吗?今天你还问为什么吗?律师说的很有道理被告人说的很有道理公诉人说的很没道理你看公诉人都说的很没道理了,那还不判你几年,像话么?你TMD律师还敢顶嘴,公诉人和法官说话有你插嘴的份?来人啊,祭出刑法306条拉出去关起来。最后说一句,这是北京海淀的,不是那种偏远地区不知名的小县城的,海淀区的司法机构不敢说排名中国第一,前茅是没问题的。而且这是放在网上直播,具有很大影响力的那请问:那种偏远地区小县城的,没有放在网上直播的案子,又是啥样?假设王欣被判了几年,那就是庭审和判决无关,你那么爱辩你就好好辩,该判几年判几年,这就是你们天天咋咋呼呼的“实质正义”恭喜你们。公诉人假装面红耳赤,样子显得十分窘迫,电脑前的我们也不由得露出笑意。休庭后,公诉人悄悄地掏出了一部老式三星s4手机,打开了许久未升级的快播V3.5,看着资源库里一部部陪自己度过难熬的夜晚的影片,那是他逝去的青春。想着这些,他心头一热,他不再患得患失,因为他知道就算不被世人理解,他做的一切,也都是对的。回到法庭上,看着被告席上的王欣,他慢慢地调整状态,以回到之前的那种窘态。他在心里默默地说:老兄,我只能帮你到这啦。腾讯举报了别人,不派个程序员协助公诉人么?我就想问问,按照此案量刑,百度云李彦宏是不是该无期?公诉方这样开历史倒车耍流氓,会造成运营方的责任不当加重。运营方只能在技术以及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对内容进行监管,而不是因为用户的使用出现不当内容就要运营方负责,进而导致运营方以侵犯用户合法权益的方式强行监管此外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技术中立性。快播的技术核心是基于P2P缓存的播放器,可以说从技术理念上算是比较不错的。我作为一个播放器,为什么要管你放的是什么?我是不是管的太宽了?如果快播做成纯P2P播放器,不需要任何中央实体运营,那么公诉人这回彻底是真正嗝屁了,告都没法告。可惜由于国内网络条件所限,快播为了提高性能,做了P2P缓存,这就是个把柄。快播尽自己能力,最大程度的把这个缓存系统做成中立的,behavioragnostic的,而且也针对中国法律设计了监管以及审查系统,尽到了义务,个人意见应当无罪70年代美国出国索尼Betamax案,总结下来的精神是产品只要有合理用途,即使后来被挪作它用,也不能追究产品厂家责任,在这里不完全适用,但也不能说完全不适用感觉整个庭审过程都像是技术宅在给电脑小白上一堂电脑课…补充:刚才看了一会直播,发现只要辩护人一谈到技术方面的东西,法官就插话让他略过,估计是法官知道了网上的一些言论2333333….审判长公诉人和任何家里面直接点了下一步装了百度全家桶的长辈们并没任何区别。快播本身硬伤并不少,结果全部打空了。相信事后网民们必然处处调侃,这样的直播可比斗鱼好玩多了~感觉发现了直播行业的新大陆。有人用DVD机放黄片,为毛抓我个卖DVD机的2007年A老板在某个寸土寸金的地段租了块地皮盖了个极高端的仓储和安全保卫中心(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