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美国金融监管的变革及对我国的启示姓名:李荣国申请学位级别:硕士专业:工商管理指导教师:孙贺捷20090601美国金融监管的变革及对我国的启示作者:李荣国学位授予单位:北京交通大学相似文献(10条)1.学位论文段姚姚从监管有效性看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与韩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比较分析2007金融的稳定与发展在一国中,上承国家社会经济的稳定与发展、政治的和谐与繁荣、国际地位的巩固与提高;下启黎民百姓的幸福安康。这一特殊性决定了金融必然要处于国家和社会的密切关注之中,这种关注上升到国家制度层面就是金融监管。当局为提供高效的金融监管就必须对金融监管体制做出选择。选择一种符合国家经济金融发展要求,与社会发展水平、法制水平相适应的金融监管体制,能促进监管效率的实现,推动国家经济金融的发展,反之则会成为经济金融发展的桎梏。而判断一国金融监管体制是否是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最好标准就是监管有效性。出于对监管有效性的考虑,我国金融监管在经历了长期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实行的“大一统”监管体制后,自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逐渐做出变革,历经10多年,终于以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和中国银监会的成立而最终转向分业监管体制,这是我国面对国内金融业发展、国际金融合作与竞争加剧一做出的适时选择。我们可以看到,在分业监管体制下,我国金融业结束了以往混乱经营、恶性竞争的局面,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从业机构的行为不断得到规范,服务质量不断得到提高,金融良性竞争局面逐步形成。但是另一方面,伴随着我国金融分业监管体制的建立与完善,我国金融业自身也正经历着巨变。中资金融机构数量的扩张、外资金融机构的进入,加剧了国内金融业的竞争形势,为抢占市场、提高经营效益,各机构不断进行产品研发和服务创新,致使分业监管体制下的诸多条款逐一被突破,因而不可避免地出现了监管漏洞。此外,近年来逐渐兴起的金融混业经营之风,也使得我国金融机构跃跃欲试。银证、银保合作屡见不鲜,证券、保险的合作也阔步前行,甚至有些金融机构还直接涉足相关领域,组建了金融控股公司。金融混业经营之势不可逆转,但对于混业经营范围内的综合性金融机构或业务,分业监管在有些时候却显得软弱无力,监管重复和监管空白现象时有发生。以上种种情况都使得我们曾经引以为豪的分业监管有效性遭受了重大打击,并受到了来自社会各界的质疑。面对这一情况,我国金融监管将何去何从?是继续坚持分业监管体制,还是另辟他路?无疑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现实性问题。针对以上情况,近几年来我国不断有人提出应积极促进金融分业监管体制向统一监管体制的转变,以适应金融新形势的发展。诚然,目前世界上已有越来越多原来实行金融分业监管的国家已经或正在酝酿实现分业监管向统一监管的转变。而从已建立统一监管体制的国家来看,其统一监管机构的设立也确实解决了分业监管体制下的某些问题。那么,统一监管体制究竟是不是真的优于分业监管体制?是不是真的有助于监管有效性的实现?在我国现阶段又是否具备建立统一监管体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呢?这也是我们不得不考虑的问题。事实上,有关分业监管体制和统一监管体制孰优孰劣的争论一直就未停止过,之所以尚未达成定论,是因为统一监管体制在解决分业监管某些问题的同时,也产生了新的问题,同样也制约了监管有效性的发挥。正因为此,世界上仍有许多国家,包括美国,也仍然坚持实行金融分业监管体制。虽然说我国不能照搬他国的经验,但其他国家的相关做法却至少可以为我们提供某些借鉴,帮助我们从更全面的角度来思考和解决问题。因此,通过分析其他国家金融监管体制的选择历程,我们可以看出,一国对监管体制的选择是从其监管有效性出发,在综合考察社会经济金融发展水平、政治制度、历史文化传统甚至地理自然条件后做出的慎重抉择。基于此,在对我国上述各方面制约因素进行深入细致考察后,我们发现,我国现阶段并不存在建立统一监管体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因此在2007年初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温家宝总理明确指出当前金融监管的重点仍是“完善金融分业监管体制机制,加强监管协调配合”,由此基本否定了当前在我国建立统一监管体制的做法。为详细说明我国是如何从监管有效性出发对金融监管体制做出上述选择的,本文即以监管有效性作为切入点,在充分论述我国当前分业监管有效性的基础上,结合对其他制约监管有效性发挥的因素的分析,阐释了维持分业监管体制是符合当前我国金融业发展要求的最佳选择。同时,在分析过程中,我们也发现,国内外金融局势的变化确实对我国分业监管提出了诸多挑战,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监管有效性,这突出表现为由于监管协调机制不畅而导致的监管效率低下,而统一监管体制之所以能解决分业监管体制下的某些问题,也正是因为它解决了分业监管协调机制不畅的问题。因此,文章最后提出:为维护和发展监管有效性,我们应在加强分业监管的同时,积极推进分业监管体制下的监管协调机制建设。事实上,有关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文献相当丰富,或者是从理论上进行了解释,或者是从具体路径选择上进行了说明。为使文章论述更为详实、具体,本文在总结已有文献的基础上,尝试从更接近实证的角度对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选择进行分析,因而选取对比分析法为主要分析方法,并选择了亚洲邻国——韩国,作为比较分析的对象。之所以选择韩国,是因为:(1)韩国在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前也是长期实行金融分业监管的,其改革采取的是一种“大爆炸”式的激进疗法,其改革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和之后出现的问题都是我国探寻金融监管改革道路不可多得的借鉴。(2)从金融监管体制确立的时间来看,我国分业监管体制和韩国统一监管体制的最终确立都是在1998年完成的。当时最主要的一个国际背景就是东南亚金融危机,这样就可以将两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外部环境进行简单处理,主要分析促使两国做出不同选择的内部原因.。(3)从金融业经营体制看,中韩两国都实行的是分业经营体制。这样不仅可以简化金融业经营体制对监管体制的影响,而且还为我们在分业经营体制下探讨统一监管问题提供了可能性。(4)中韩两国同属亚洲国家,地理位置相邻,文化相通,因而在影响改革的历史、文化因素方面具有可比性。此外,纵观当前有关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比较分析类文章或是对其他国家金融监管体制改革进行介绍的文章,我们发现,这些文章大多以美国、英国、德国等西方发达国家为对象,在亚洲则主要集中于日本,其次是新加坡,因此本文选取韩国作为参考对象,也体现了一定的新意。除对比分析法外,本文在对我国金融监管体制发展及对韩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过程的回顾中使用了历史分析法,并在对我国及韩国金融监管状况的考察及评价中采用了实证分析法。在资料的引用上,为使论述更为准确,本人在写作过程中查阅了大量原始资料,包括来自韩国金融监督院的第一手材料,因此文章具有较大可信度。综上所述,本文通过将我国与韩国分业监管有效性、当前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背景和韩国统一监管体制建立背景进行对比,说明了从监管有效性角度出发,我国当前并不存在改革分业监管体制、建立统一监管体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同时指出,韩国的统一监管之所以具有相对优越性,是因为它解决了分业监管体制下因协调机制不畅而导致的效率低下问题,因而表明目前在我国探讨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应将注意力主要集中在如何分业监管体制下加强监管协调,以维持和发展分业监管有效性这一问题上。2.期刊论文林琳.LINLin英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对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启示-天津市财贸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9(2)随着我国加入WTO后金融业的全面开放,外资银行的入驻,如何实行有效的金融监管,是维系金融业正常发展的迫切要求.英国金融监管由混业监管到统一监管的改革经验,对我国监管体系改革有很大的启示.我国金融业的混业经营趋势已势不可挡,所以分业监管的金融监管体制必须改革.完善金融立法,建立合理的金融监督协调体制并且强化金融从业人员的职业职责,提高金融监管的独立性和协调性,从而最终实现统一的综合的金融监管体系.3.学位论文钟焰台湾金融监管的演变与改革——兼论对我金融监管体制建设的启示2005台湾金融业的发展是半个多世纪以来台湾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动力,而台湾金融监管体制的改革与发展又为台湾金融业的稳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保障作用。作为所处阶段性经济环境及社会文化有相近性的两岸金融监管体制,需要相互借鉴各自在不同阶段发展的经验和教训,才能更好地为各自的经济发展提供稳定良好的金融秩序保障。而随着两岸经贸关系的进一步密切和机制化进程的发展,两岸金融交流和合作将不断发展,两岸的金融监管也必然会经历从加深了解到加强合作这样一个历史过程。而本文就试图在了解台湾的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变迁及对中国大陆金融监管体制建设的路径借鉴方面做一探索,希望能在推动两岸和平统一和经济一体化的过程中,从两岸金融监管体制相互了解的角度为未来可能的两岸金融一体化进程做出贡献。本论文共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台湾金融监管体制的演变,本部分主要采用了历史分析的方法,对台湾金融监管目标、金融监管机构、金融监管内容的发展状况进行探讨和研究,从而总结出台湾金融监管的基本目标包括健全金融机构业务经营,保障存款人权益,确保金融公平交易,适应产业发展需要及维持金融秩序安定;台湾金融监管机构设置特点包括以分业和多重监管为职能划分依据,监管机构权责架构以行政导向为主,监管方向以处理金融善后为主导;台湾金融监管重点则包括金融资产负债管理,金融预警系统建设和金融机构内部稽核制度建设等。通过上述分析,本文将对台湾金融监管体制建设的历史情况和建设重点有一宏观了解。第二部分为近年来台湾金融监管改革分析。针对台湾近年来金融监管改革措施密集推出的情况。本部分详细分析了近年来台湾金融监管改革的推动因素、改革基本内容以及未来的不确定因素,总结出台湾金融企业加速整合、岛内金融经营环境日益复杂以及提高监管效率降低监管成本是推动台湾金融监管改革的主要因素;完善金融监管法规体系、改革金融监管组织方式、采取有侧重的功能性监管以及加强对基层金融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完善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为金融监管改革的基本内容,而相关法律法规的配套建设、金融监管机构的独立性建设、以及基层金融隐患及岛内政治斗争因素都是未来台湾金融监管改革的不确定性因素。通过第二部分的分析,我们将对近年来台湾金融监管改革与金融深化的互动关系以及监管改革的重点内容及发展方向有较清晰的了解。第三部分为台湾金融监管改革对我金融监管体制建设的启示。通过前面二个部分的分析,本文对台湾金融监管当局面对各类金融危机和风险所采取系统性改革措施有了全面了解。本部分结合当前我国金融监管的实际情况,吸收台湾金融监管改革发展的经验教训,提出了我国金融监管体制建设的五个方向:一在完善分业监管职能,加强分业监管机关专业能力基础上,通过分阶段建设程序性协调机构和委员会协调机制,加强各分业监管机关的业务合作,避免出现监管套利情况;二是健全金融监管法律法规体系,形成既与国际立法接轨,又符合中国金融业实际发展情况的金融运营和监管法律法规体系,同时更新监管执法观念,效率与安全并重,加大执法力度,从体制上保证监管执法的落实;三是引入市场监管因素,通过完善金融企业内部控制机制,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结合金融业信用体系建设和国际金融监管合作,形成完整的综合性金融监管网络,对金融机构形成多方位的监督与管理;四是建立现代金融安全监测预警系统,通过引入全面风险概念,建立科学准确的统一数据库信息平台,实时掌握金融机构和运营态势;五是不断完善金融市场救助和退出市场机制,通过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完善中央银行最后救助制度,建立多元化联合救助机制,同时建立市场惩戒机制,共同达成金融监管的完整博弈架构,避免金融机构的道德风险。4.期刊论文张华.蒋难国际金融监管的新变化与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财经问题研究2003,(10)混业经营、统一监管已成为新世纪全球金融业的一个发展趋势,我国的金融控股公司事实上也在实行混业经营,加上入世后对外资银行监管的需要,我国的分业监管体制面临很大挑战.本文在分析世界金融监管体制的新变化和我国分业监管体制的不适应性表现的基础上,从不同层面提出了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