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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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司法解释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2011年7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5次会议通过《婚姻法解释(三)》,自2011年8月13起施行。司法解释的定义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具有普遍司法效力,是对现行法律的具体明确的解释、说明和补充,广义上也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对各地基层法院的工作的指导性意见,也有的是对基层人民法院对于具体案件的审理工作的请示的批复。重点内容关于房子关于孩子关于小三关于票子关于离婚关于房子1:婚前个人按揭的房,离婚时归个人《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解读1、房子属于个人财产,但债务属于共同债务。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离婚的还能争下补偿,不离婚的才最憋屈。在未来几十年时间里,你可能要为这套不属于你的房子一直还贷款。2、如果离婚的话,根据新婚姻法司法解释,这套房子始终是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只有追讨补偿的权力,没有追讨房子产权的权力。装修送车不如参与买房传统的婚姻架构中,以男方买房居多,而女方负责装修买车,婚后也以男方来还按揭,女方负责家常日用为主新出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或许会改变这些传统婚姻模式,可能会促使女方婚前购房以及婚后积极支付按揭。关于房子2:给儿子买的房,儿媳没有份房子一直都被不少老百姓视为结婚的物质保障,“有了房才有结婚的可能。”不过,目前年轻人的收入和房价不成正比,而做父母的往往会帮着子女买房子。问题就来了,给儿子买的房,儿媳有份没?《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解读1、优点:打击了靠骗婚获取非法利益的人群。2、负面影响:结婚后,房子属于父母出资方个人财产,另一方没有权利。如果离婚的话,另一方就要净身出户。关于房子4、夫妻一方有权力处理房子《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一条: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解读请看好你的房子。目录关于房子关于孩子关于小三关于票子关于离婚关于孩子1:可证明非亲生,拒做亲子鉴定即推定默认《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二条: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解读若要人不知,除非己未为。关于孩子2:生不生孩子,是两个人的问题。不过两个人的意见不统一,该怎么办?《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九条: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理。解读根据生育的特点来看,这样的规定是合适的。男方为生育付出的时间是很短暂的,而女方却要为此怀胎10月,权利义务是不对等的。当然男方确实觉得受不了,法律也给了选择,可以以此为由离婚。目录关于房子关于孩子关于小三关于票子关于离婚删除了小三条款《司法解释(三)征求意见稿》: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为解除同居关系约定了财产性补偿,一方要求支付该补偿或支付补偿后反悔主张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合法婚姻当事人以侵犯夫妻共同财产权为由起诉主张返还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处理。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马忆南认为,就目前司法实践看,“第三者插足”的问题争议太大,无论如何规定,总会有一方不满意,“因为这类案件涉及‘第三者’利益、丈夫利益和妻子利益的三方平衡,也涉及道德和法律的界限等问题,比较复杂,很难处理。”关于重婚罪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目录关于房子关于孩子关于小三关于票子关于离婚关于票子第十六条规定,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解释”也照顾到了老年人婚姻的问题。第十三条规定,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养老保险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目录关于房子关于孩子关于小三关于票子关于离婚《婚姻法》从以下四个方面对家庭暴力的防治做了规定:1、总则中将“禁止家庭暴力”上升为基本原则.2、在裁判离婚的法定理由中。将配偶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作为法院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离婚案件,作出准予离婚的法定理由之一.3、在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方面。规定了对家庭暴力受害人的救助措施与施暴者的民事法律责任.4、家庭暴力与离婚赔偿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我国政府在反家暴方面做了些什么?1.成立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专门性政府机构。2.成立多部门合作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协调议事机构。3.在公安机关建立家庭暴力投诉受理机构。4.建立法院特邀陪审员制度。5.建立妇女法律援助机构。6.建立家庭暴力伤残鉴定中心和庇护所。7.充分发挥妇女组织反家庭暴力的优势。损害赔偿只适用于无过错方第十七条夫妻双方均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过错情形,一方或者双方向对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进一步明确离婚协议效力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谢谢各位同志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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