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主义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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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主义祁克果、海德格尔、萨特、梅洛庞蒂、加缪、雅斯贝尔斯祁克果反抗黑格尔哲学,存在主义先驱《非此即彼》《恐惧与颤抖》《论反讽的观念》反抗黑格尔祁克果与叔本华、尼采一样具有反理性主义倾向,强烈关注生命和人生。他反对黑格尔是从宗教和神学角度着手的,他批判黑格尔的神学思辨化和教会国家化的倾向,以及黑格尔哲学中对神人质的区别的忽视。祁克果认为人与上帝之间具有“无限的质的差别”,他将宗教思想与哲学存在论联系起来。关于“存在”的新概念祁克果认为黑格尔哲学包含现实和思想的一切,却偏偏遗漏了最重要的主题:存在。存在对于黑格尔是一个逻辑范畴,但对于祁克果来说是只适用于个人的概念,存在意味着一个人自己的生活过程,包括自我参与、自我选择和实现自我三个环节。自我参与是个人以自己的特有方式生活自我选择是自我参与过程中面临的选择(人的自由选择不是由理性引导的,人不是理性的动物,被理性驱使恰恰像是不由自主地被马拉着走一样,不是人的存在方式——典型的反理性主义)自我实现就是把人变得越来越个体化,同时也越来越脱离社会的存在过程。责任感来自于个体自我参与和自由选择,而不是群体的普遍价值观和道德标准决定的,因此不能将责任推给群体。祁克果对黑格尔的整体主义思路有强烈的反驳。生活辩证法“存在”既然是一个自我参与、自我选择、自我实现的由低级到高级的不断飞跃的过程,祁克果就在这个意义上将存在看作是“生活辩证法”祁克果的生活辩证法与黑格尔的观念辩证法的区别:第一,黑格尔辩证法中没有个体的独立地位,个体在整体中才有意义,其结果是绝对的整体化;生活辩证法是个体的自我实现过程,其结果是彻底的个体化。第二,黑格尔的辩证运动由理性驱动,祁克果的生活辩证法的飞跃是无理性的心理转变所导致。第三,生活辩证法核心是非此即彼的选择,黑格尔的辩证法是亦此亦彼的合题。生活辩证法保留了由低到高的发展性和内部矛盾的动因这两点。生活辩证法的阶段第一,感性阶段,生活被感觉支配,道德标准和信仰不起作用,例如唐璜式的人物形象。这一点类似于叔本华对个体之人的理解,人被无止境的欲望所决定,永无停歇,人生就是不断追求各种欲望的痛苦过程。带有绝望感。第二,伦理阶段,人的生活为道德准则和支配,追求普遍性和理性,以善为目标。典型人物是苏格拉底。人带有犯罪感。第三,宗教阶段,个人与有人格的上帝直接沟通,典型人物是亚伯拉罕。它与上帝的关系不是人与人、人与事物的关系,也不是能够由理性决定和衡量的。上帝是人又不是人,人既是有限的又是无限的。宗教生活只能用信仰来解决。祁克果像古罗马的教父一样认为荒谬恰恰是检验信仰强度的尺度。带有荒谬感。在每个飞跃的时刻,祁克果认为自由选择的人都有一种畏惧感,对新生活既充满期待也充满害怕的心理,这就是“同情的反感和反感的同情”主观真理真理是主观的,因为重要的是如何成为一个存在的个人,这个问题不可能被思想、理性所解决。在这点上可以看出,尼采、叔本华、祁克果等非理性主义哲学家都在有意或无意地排斥理性认识论,而推崇活生生的生命体验。祁克果认为个人的存在问题需要的是自由选择和信仰。但主观真理仍然起到辅助作用,是解决存在的人生问题的途径和手段。真理是客观的不确定性对最为激情的内在性的适应过程的依附,是客观依附于激情的适应过程,这是存在的个人可以获得的最高真理。这个定义仍是以主体为主,但却是以激情的主体为主,而不是以人的理性为主;这个定义一方面可以看做是积极的符合论真理观,也可以看做是解决人生问题的实践性的有用真理观,更可以看做是人的生存处境与内在体验的一致性真理观。这样祁克果就在自身非理性的语境中超越了历史上的“主客符合论”、“有用说”、“观念之间内在一致说”三种真理观。祁克果将真理信仰化、非理性化。祁克果对苏格拉底和柏拉图的评价祁克果认为苏格拉底的知识回忆说包含永恒真理的思想,对外在理念的回忆是典型的客观真理说,普遍的德性观念和智慧观念表明苏格拉底达到了伦理阶段的顶峰,但感性与理性却处于矛盾和痛苦的纠结之中,这是西方哲学史上两种路线之间不断纠葛的原因。因此祁克果认为应该超越这两种阶段而上升到宗教阶段。而从柏拉图开始,哲学走上了思辨化的道路,人如何存在变成了人如何认识的问题,到黑格尔这里哲学成了无所不包的思辨体系,基督教也被彻底思辨化。祁克果对从柏拉图到黑格尔的思辨哲学的反抗揭示了他对思辨化宗教的反抗,把基督教变为实现人之存在的纯粹信仰。在其思想中,存在主义与神秘主义、信仰主义交织在一起,无神论和有神论者都从中获得了存在主义的思想源泉。海德格尔17岁时看到布伦塔诺《亚里士多德所说的存在的多重意义》一书,对存在意义的问题开始感兴趣。在弗赖堡大学期间,曾参加胡塞尔的研讨班;在马堡大学期间,将亚里士多德、笛卡尔、康德等人的思想转化为关于存在的问题。著作:《康德与形而上学问题》(简称《康德书》)《存在与时间》现象学的方法论海德格尔自认为现象学是唯一科学的哲学方法,他不承认自己的学说是存在主义。现象学的定义是:在判断或理解的过程中(即在言说中),让存在显示自身。真理:海德格尔认为现象和真理不是相互独立或平行的客观与主观这样两个过程,而是都发生于存在的过程。胡塞尔的现象是在意向活动中显示出来的现象,即意向事物或者一般本质;海德格尔认为显现虽都是对人的显现,但不一定都发生在意识和意向行动中,而是显现于人的存在过程中,人首先对自身存在有所作为才能进一步对存在的意义做思考,后者才是意向性行动。因此,人的存在过程本身是先于人对存在的思考和意识的。现象学的中心问题不是认识论,而是存在论。存在论区分:存在不同于存在物存在的意义是过程,是动词(tobe)的含义;存在物的意义是实体,是名称的含义。只有在自我显示的过程中,事物才进入存在状态,获得一个存在物的具体名称。没有存在活动先行,存在物就是无根的。亚里士多德开这种实体哲学之先,海德格尔将西方形而上学统称为本体论——神学传统;甚至自笛卡尔以来的近代哲学也没用分清存在与存在物,实体仍是形而上学的对象,但却转化为一种数学共相。“此在”的概念海德格尔认为存在论的出发点应该是这样一种存在物,它的存在是其他存在物存在的基础。对于这个存在物的分析能够导致对一般存在的把握。这就是人这样的存在物,此在。通过此在,其他存在物得以显示自己,此在是其他存在物存在的先决条件。此在就是真正的存在者。莱布尼茨的提问“为什么总是存在着一些东西,而不是什么都不存在?”,但他给出了错误的答案,认为上帝是存在的原因。海德格尔解释为这是提问者“人”,对于存在物的存在意义的提问。对人的存在的分析把存在与存在物沟通起来,是对一切存在物的存在所做的存在论的分析,是存在论的基础和入门,因此是基础存在论。《存在与时间》就是关于基础存在论的思想体系,他想借基础存在论阐明存在的一般意义,但却只做到了阐明基础存在论,即关于此在的存在与时间性分析此在的特征《存在与时间》第一章描述了此在的两个特征:此在的本质在于它的存在;这个存在者为之存在的那个存在,总是我的存在。这两点是这本书的总纲。第一点指出了人与其他存在物的区别:其他存在物有固定不变的本质,人的本质是由其存在过程决定的。这是一个存在自我显现的过程,存在的本质就是这一显现过程的全部内容。人的存在决定其本质。第二点说明了人与其他存在物的又一不同点:人不是一个类属,每个人都是一个存在者,每一个此在都是一个单独的自我,这是“此在”的题中之义。这一点似乎继承了现代哲学思维的个体性特点,一反黑格尔的普遍主义和整体性思维。但此在的的个体性并不排斥公众性,此在的存在有两种状态:本真的存在于非本真的存在。在世之在和与他人共在beingintheworld,人首先要与其他事物遭遇,它们作为人生存的环境就是“世界”,世界是人的存在方式,是其他事物向人显现的结构,没有独立于人的存在物;人显示事物的存在方式叫做“烦忙”,人与事物的遭遇关系叫做“打交道”;事物在存在情境中是“应手之物”,作为被思考分离出来的事物是“现成在手之物”,后者就是认识论中通常所说的对象,是理性思考的对象,这个事物这时悲从情景中抽象出来。“在世之在”的意义在于解决康德所说的哲学的丑闻,即哲学家不能证明外部世界存在,世界不是人的意识的显现,更不是独立于人的外在对象,而是人的存在的显现。此在的这种存在也摆脱了唯我论,因为此在是“与他人共在”。他人是此在的另一半自我,“共在”是自我和他人共同显现的方式,共在的方式是“烦神”,非本真的共在是将自我消失于他人之间(常人),或者用自我代替他人(介入),本真的共在是一种“超脱”,自我和他人之间是平衡的。此在与时间在世之在和与他人共在都是人的存在和显现的过程,“过程”是一个时间性概念,人的存在是在时间中被揭示的,海德格尔建立了时间性与此在的各种存在状态之间的联系,时间的过去、现在、未来分别对应于此在存在的三种方式,即抛置、沉沦、生存,每一存在状态都有其显示方式,每一显示方式又都有本真和非本真之分。抛置态由心态揭示,本真心态是焦虑,非本真心态是恐惧沉沦态由语言揭示,语言是流动性的,其主要功能就是“创造现在”,其非本真状态是闲谈、好奇、含混;其本真状态是言谈。生存态由“理解”揭示,本真的理解是“设计”,非本真理解是等待、观望、忘记。上述三种存在状态的时间性只是相对的,每一存在状态都包含过去、现在和未来,只是各以一种时态为主,沉沦、抛置、生存是一个整体的存在过程。这就是“先行于自身的——已经寓于的——在世之在”。揭示此在这一完整存在状态过程的是“烦”,烦没有对象,是一般人生态度,就像叔本华的痛苦是一种普遍人生状态一样。其非本真形式是“畏”,其本真形式是“面对死亡的抉择”。后期海德格尔真理观:后期海德格尔不再从此在入手,而是从真理、语言、技术和艺术等新视域中显示存在的意义。早期海德格尔是在“除弊”的意义上定义真理的,没有此在就没有真理,后期他离开此在,谈论“超越人的自在的真理的本质”,这时真理的本质是自由,自由的真理包含各种可能性,既有除弊也有遮蔽,真理就是遮蔽与除弊的张力形成的场域,海德格尔用“林中空地”象征这种真理的廓清的场所。存在就是在真理廓清的场域中发生的过程,世界也不再只是此在存在的境域,而是天、地、人、神的结构。语言是后期海德格尔关注的另一主题,语言是存在之家。语言的开放性、流动性,复杂性、多样性正是存在显示出的既敞开又隐匿的意义。但哲学的和逻辑的语言不具有这种性质和功能,西方哲学的两极对比的思维模式已经穷究了逻辑语言的一切继续发展的可能性,应让位于思与诗。技术的退化论:古希腊技术概念是自然的守护者,近代以来的技术以理性思维为工具,成了控制自然甚至人本身的可怕的东西。评价海德格尔后期以语言来揭示存在,而存在不再是此在的专利,而是更加意蕴丰满的遮蔽与除弊之间的张力场域。这个场域就是他的新的真理概念,世界就是这个场域的结构(天、地、人、神),存在过程渗透于这个结构和场域中。这种思想转变类似于从唯我论(此在)到超越论的转化。第三节海德格尔一、生平马丁·海德格尔(MartinHeidegger,1889-1976)二、主要著作《存在与时间》、《形而上学导论》、《康德与形而上学问题》、《现象学基本问题》、《对哲学的贡献》、《真理的本质》、《林中路》、《路标》、《演讲与论文集》、《走向语言之途》、《技术与转向》。三、主要思想(一)重提存在问题“当你们用到‘是’或‘存在’这样的词,显然你们早就很熟悉这些词的意思,不过,虽然我们也曾以为自己是懂的,现在却感到困惑不安。”——柏拉图:《智者篇》244a我们用“是”或“存在着”意指什么?我们今天对这个问题有答案吗?没有。所以现在要重新提出存在的意义的问题。然而我们今天竟还因为不懂“存在”这个词就困惑不安吗?不。所以现在首先要唤醒对这个问题本身的意义的重新领悟。——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一)重提存在问题关于“存在”的传统成见:①“存在”是“最普遍的”概念。②“存在”这个概念是不可定义的,因为它是最高最普遍的概念。③“存在”是自明的概念。(一)重提存在问题传统哲学虽然也曾追问“存在”,但其提问方式使得他们所追问的依然是“存在者”(Seiende,bein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