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落实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去,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解决干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建设高素质的党政领导干部队伍,保证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执行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修订后的《干部任用条例》有以下几个显著特点:一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把加强党的领导与发扬民主结合起来,进一步体现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同时坚持发扬民主的方向和行之有效的办法措施,对有关制度作了进一步改进完善。二是坚持好干部标准,树立科学发展、以德为先、注重基层的用人导向,把人岗相适、重视一贯表现等要求贯穿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过程。三是坚持全面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将经过较长时间、较大范围实践检验、比较成熟的做法上升为制度规定。突出问题导向,针对新情况新问题提出一些新的改革措施。着重完善民主推荐,改进考察方式方法,规范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破格提拔、干部交流等。四是坚持从管理干部,在严格标准条件、规范选拔程序的基础上,进一步严格选拔任用纪律、强化责任追究,对党组织、领导干部和选拔对象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五是坚持有效管用、简单易行,优化程序,删繁就简。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强调,要着力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并明确提出“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干部标准的时代内涵,既为广大干部明确了个人努力方向,也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修订后的《干部任用条例》,鲜明地将好干部标准写进总则第一条,并围绕有利选准用好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相信,只要各级党组织能够真正以《干部任用条例》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坚持好干部标准,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就一定会不断提高,就一定能够加快培养和造就一支规模宏大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现结合2014年新修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学习宣传活动及工作实际,谈几点体会。一是要坚持选用标准,形成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在干部调整和使用中,希望始终坚持“凭实绩、重德才、看民意”原则,始终把政治上靠得住做为选人用人的首要条件和政治标准,实行竞争择优机制,客观、准确地衡量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领导能力、作风、业务素质、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以及廉洁自律情况等,真正把那些思想政治素质好、科学文化水平高、组织领导能力强、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选拔进各级领导班子,让脚踏实地、埋头实干的干部有机会,让艰苦奋斗、默默奉献的干部有动力,让勇于开拓、业绩突出的干部有舞台。同时,严格选任程序,把好民主推荐、干部考察、组织酝酿、讨论决定、任前公示关口。新提任干部试用期等制度,严格按程序办事,切实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形成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和舆论氛围。二是要加强公选交流,进一步完善选人用人制度。《条例》中明确规定“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方式之一”。变过去的“伯乐相马”为“赛场选马”,充分体现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拉到赛场溜一溜”,“马”的能力如何即见了分效。这有利于组织部门更好地发现和使用干部,拓宽识人选人视野,促进干部合理流动,实现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一批干部凭自身能力和本事,走上了合适的领导岗位,调动了其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我们健全以公开选拔为主要形式的选用干部竞争机制,并逐步完善配套制度,坚持公开职位、程序、办法、结果推进公开选拔工作,积极推进科级领导干部交流轮岗,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开辟了“绿色通道”。一些年轻的领导干部在工作开展中充分展现了他们的聪明才智、坚定的政治立场、敏锐的判断性及较强的综合能力,改善了领导班子结构、增强了干部队伍的整体活力,有力地推进了工作进展。同时,坚持“凭实绩用干部”工作思路,不断加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健全能“上”能“下”的工作机制,对领导干部“下”的标准、程序、制度、措施等进一步予以完善规范。三是要强化监督管理,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坚决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相关规定,坚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实录制及任中纠错、任后究责等制度,客观真实地反映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的参与者、责任者和选用结果。考察选用干部时,不仅看干部的平时表现,而且看其在关键时刻,重大问题面前的表现,特别看其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不仅看干部八小时以内的表现,而且看其八小时以外的表现,坚决克服重才轻德现象。并多次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对部分部门和单位还要征求其上级单位的意见。同时,坚持群众路线,认真落实广泛听取干部群众的反映和意见,扩大干部群众在干部选用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提高干部工作的透明度和选人用人的公信度,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使干部选任工作更加规范、高效、透明和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