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档案综合管理实施办法(初稿)为了加强我校档案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为我校教育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及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档案局联合编印的《广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档案管理工作规范》的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一、综合档案室:是本校档案、资料的存储基地和利用中心,主要职责是对在教育教学、教育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书、基建、设备、会计、人员、声像、环保、实物、电子文件等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对有价值的文件材料进行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借阅和利用,并对各部门档案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以确保学校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业务上接受上级档案局业务指导和监督。二、管理职责:综合档案室明确由一名校领导分管,归属办公室管理,并建立综合管理网络。综合档案局配备兼职档案员的一名,负责综合档案室的工作。各科室配备兼职档案员,主要负责收集本部门的档案资料,做好档案的分类、立卷工作,按规定时间和程序移交综合档案室。三、归档管理制度:实行部门立卷归档制度。各部门兼职档案员负责本部门文件材料的收集、分类、编目、装订以及移交综合档案室工作。综合档案室负责指导各部门完成文件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四、综合档案室的基本任务(一)贯彻实施《档案法》和上级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及规定。(二)制定本校档案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指导和检查执行情况。(三)统一收集、整理、归档、鉴定、保管、统计本校档案,并积极有效地提供利用和开展编研工作。(四)督促和指导各科室做好文书材料收集、立卷、归档工作。(五)不断改进档案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做到档案整理系统化、库房管理科学化、立卷质量标准化、查找利用现代化、调查统计制度化。五、档案管理(一)档案综合管理的范围:本校在各项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档案,包括文书、基建、设备、会计、人员、声像、实物、电子文件等档案(除人事档案)。(二)根据本校实际情况,编制档案分类方案、档案分类目录、案卷目录、卷内目录以及检索工具,按有关规定进行档案著录。(三)综合档案室设有专门的档案库房和档案装具,保持符合国家规定的库房温、湿度,有防水、防尘、防光、防潮、防盗、防高温、防有害生物等措施。(四)综合档案室要不断完善各项档案管理制度,做好督促检查工作。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制订本校各种门类档案保管期限表。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五)综合档案室库房内各门类档案存放要科学管理,按年度、类别、档号的顺序从左至右上架,由上至下入柜保管,并在柜门右上角标明档案的起止号、类别、保管期限。六、档案利用(一)综合档案室要根据工作需要编制各种专题编研材料,提供领导决策和有关部门参考。(二)建立健全借阅制度,规定借阅审批权限、数量、期限以及手续。(三)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七、把档案管理现代化作为办公自动化的一个组成部分,不断提高提高档案科学管理水平,提高管理自动化程度。八、本办法适用于我校。九、本办法从二〇一三年三月一日起执行。附件:1、学校各科室档案管理范围2、各种门类档案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3、学校档案分类主表及档号编制规则4、文件材料归档制度5、档案库房管理制度6、档案借阅制度7、档案保密制度8、档案收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