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自然灾害事件应急预案嘴头中心小学2015年7月6日学校自然灾害事件应急预案为了有效提高应急处置学校自然灾害事件的能力和水平,规范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自然灾害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减少国有资产损失,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一、适用范围1、本预案所指的学校是:嘴头小学2、本预案所指自然灾害应急事件包括:台风、洪灾、旱灾、地震、山体滑坡、火灾、冰雹暴雪等因素而造成学校校舍倒塌、校园淹没、道路阻塞等的应急事件。二、工作目标1、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学校和广大师生员工自我保护意识。2、完善自然灾害事件的报告网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不因自然灾害而危及师生安全和财产损失。三、工作原则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经常宣传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知识,提高学校和师生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少自然灾害事件的损失。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3、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4、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增强人力、物力、财力储备,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一旦发生自然灾害事件,快速反应,及时高效地做好处置工作。四、组织管理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负责和班主任组成的工作小组。主要职责是:1、在县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指导和落实全校自然灾害事件预防的各项工作。2、监督、汇总和收集自然灾害事件的信息情况,分析、研究本校预防的工作措施。3、根据不同季节和情况,宣传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知识。4、指导和督查学校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措施落实情况。5、根据自然灾害事件的分级预警控制措施的相关要求,对本学校的教学安排及其他相关工作作出及时调整。6、协同县政府和中心校做好因自然灾害所发生的处置工作。五、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自然灾害事件的领导和管理。将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工作纳入学校目标管理考核,并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2、学校应经常性地对校舍、场地、围墙、烟囱、电线、树木等建筑开展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3、学校应在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前做好师生员工的疏散安排工作。4、增加学校投入,切实加固好自然灾害事件易发生的基础设施。六、自然灾害事件的报告1、学校在台风、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期间,应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并设立和开通值班电话。2、严格执行学校重大自然灾害事件报告制度。对发生的事件做到按程序逐级报告,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2小时之内报告有关部门,确保信息畅通。3、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七、自然灾害事件的应急反应根据自然灾害事件的发生情况,结合学校的特点,学校应启动相应的自然灾害事件的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和处置。保证组织落实,人力落实,财力落实,以最快、最高效的办法,处置好事件发生情况,确保师生的安全。八、责任追究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学校一把手是本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师生安全、校园稳定工作负总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所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要进行严肃查处,坚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自然灾害事故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