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2: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主要内容参考测试题一、填空题1.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坚持党委领导、,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权责一致、,严格要求、的原则。2.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由党委(党组)及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按照负责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行责任追究。3.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民意调查中,本地区本部门群众满意度明显偏低、选人用人方面问题突出、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经组织考核认定,应当追究负有责任的的责任。4.受到调离岗位处理的,年内不得提拔;引咎辞职和受到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的,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领导职务,年内不得提拔;受到降职处理的,年内不得提拔;同时受到纪律处分的,按照的规定执行。5.领导干部因违纪违法受到以上处分—2—且在其前就有违纪违法行为的,组织人事部门必须对其选拔任用过程进行调查。其中,对本级党委(党组)管理的下一级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过程,由组织人事部门直接进行调查。6.“一报告两评议”是指地方党委常委会每年向全委会报告工作时,要专题报告,并在一定范围内接受对和的民主评议。7.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是指市县党委书记因、、到龄退休等原因即将离任时,由对其任职期间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检查。二、选择题(请在所选项目上划“√”)1.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干部或者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A.违反干部任免程序和规定,个人指定提拔、调整人选的B.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的C.不按照规定召开党委(党组)会议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的D.个人决定干部任免或者个人改变党委(党组)会议集体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的E.突击提拔、调整干部的F.违反规定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提高干部职级待遇的—3—G.授意、指使、强令组织人事部门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阻挠、制止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对选人用人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以及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的H.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导致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I.本地区本部门用人上不正之风严重,干部群众反映强烈以及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查处不力的2.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的责任。A.不按照规定的基本条件、任职资格、方式、程序和范围进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B.不如实向党委(党组)报告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等情况的C.不按照规定征求纪检监察机关对拟任人选的意见,或者不如实向党委(党组)报告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建议的D.不按照规定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的E.对反映的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问题不进行调查核实以及核实后不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的F.对本地区本部门领导成员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行为不提出反对意见的G.不按照有关规定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整—4—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不力,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3.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干部考察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A.更改、伪造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结果的B.不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范围进行考察的C.对反映考察对象问题的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举报不进行调查核实或者不如实报告的D.隐瞒、歪曲、泄露考察情况的E.接受考察对象或者考察对象请托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或者支付凭证等财物,参加考察对象或者考察对象请托人安排的消费活动,以及接受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特殊接待的F.不认真审核干部档案,导致干部信息不准确,造成严重后果的G.按照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的4.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纪检监察机关有关领导干部和人员的责任。A.不如实向组织人事部门回复掌握的有关拟任人选遵守党纪政纪情况的B.不按照有关规定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的C.对发现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不进行调查处理的D.对反映拟任人选问题的性质严重、线索清楚、内容具体—5—的举报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核实的5.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有关领导干部和人员的责任。A.在个别谈话推荐和考察中故意提供虚假情况的B.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营私舞弊,收受或者给予他人财物,安排或者接受他人安排的消费活动的C.利用职务便利违反规定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D.要求提拔本人近亲属,或者指令提拔秘书等身边工作人员的E.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或者选举中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的F.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有关情况的G.故意向干部选拔任用问题调查部门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不实材料的6.组织处理的方式包括()等。A.警告B.记过C.引咎辞职D.责令辞职E.降职F.调离岗位G.免职7.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要求书面报告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经批复同意后方可进行。—6—A.在机构变动或者主要领导成员已经明确即将离任时确因工作需要提拔、调整干部的B.越级提拔干部的C.破格提拔干部的D.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个别特殊需要的领导成员人选,不经民主推荐,由组织推荐提名作为考察对象的8.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作出决定前应当征求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的意见。A.领导干部的秘书等身边工作人员提拔任用的B.除领导班子换届外,一批集中调整干部数量较大的C.领导干部因被问责受到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影响期满拟重新任用的D.超过任职年龄或者规定任期需要继续留任的E.领导干部的近亲属在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系统)内提拔任用,或者在领导干部所在地区提拔担任下一级领导职务的三、判断题1.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不能同时使用。()2.组织人事部门对工作中发现、群众举报或者新闻媒体反映的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问题必须进行调查处理,也可会同纪检监察机关进行调查处理。()3.党委(党组)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级党委管理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的报告工—7—作,并负责审核下一级组织人事部门报告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4.授意、指使、强令组织人事部门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阻挠、制止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对选人用人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以及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的,追究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干部或者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5.市、县、乡党政正职在同一岗位任期不到3年进行调整的,应当按照要求书面报告更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经批复同意后方可进行。()6.领导干部因被问责受到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影响期满拟重新任用的,在作出决定前应当征求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的意见。()7.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受到责任追究的人员对责任追究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责任追究决定的机关提出书面申诉。申诉期间,暂停责任追究决定的执行。()8.对须经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批复同意后方可进行的相关干部选拔任用事项,未经答复,不得提交党委(党组)会议讨论决定。()9.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结果作为评价、使用市县党委书记的重要依据。对民主评议中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总体评价“满意”、“基本满意”两项比率合计不足三分之二,或者用人风气总体评价“好”、“较好”—8—两项比率合计不足三分之二的人员,经组织考核认定,要采取相应的组织处理措施,其中拟提拔使用的,应当取消其资格。()四、您对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建议:(可加附页)—9—附件3: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文件资料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保证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防止用人失察失误,严肃处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党内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坚持党委领导、分级负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权责一致、惩教结合,严格要求、违规必究的原则。第三条党委(党组)及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按照职责权限负责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行责任追究。第四条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干部或者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一)违反干部任免程序和规定,个人指定提拔、调整人选的;(二)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的;(三)不按照规定召开党委(党组)会议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的;(四)个人决定干部任免或者个人改变党委(党组)会议集体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的;—10—(五)突击提拔、调整干部的;(六)违反规定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提高干部职级待遇的;(七)授意、指使、强令组织人事部门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阻挠、制止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对选人用人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以及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的;(八)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导致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九)本地区本部门用人上不正之风严重,干部群众反映强烈以及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查处不力的;(十)有其他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行为的。在发生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群体性事件及其他紧急情况下,经上一级党组织批准的用人行为,不列入责任追究范围,但事后应当履行有关干部任免程序,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第五条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的责任:(一)不按照规定的基本条件、任职资格、方式、程序和范围进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二)不如实向党委(党组)报告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等情况的;(三)不按照规定征求纪检监察机关对拟任人选的意见,或者不如实向党委(党组)报告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建议的;—11—(四)不按照规定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的;(五)对反映的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问题不进行调查核实以及核实后不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的;(六)对本地区本部门领导成员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行为不提出反对意见的;(七)不按照有关规定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不力,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八)有其他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行为的。第六条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干部考察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一)更改、伪造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结果的;(二)不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范围进行考察的;(三)对反映考察对象问题的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举报不进行调查核实或者不如实报告的;(四)隐瞒、歪曲、泄露考察情况的;(五)接受考察对象或者考察对象请托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或者支付凭证等财物,参加考察对象或者考察对象请托人安排的消费活动,以及接受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特殊接待的;(六)不认真审核干部档案,导致干部信息不准确,造成严重后果的;(七)按照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的;—12—(八)有其他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行为的。第七条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纪检监察机关有关领导干部和人员的责任:(一)不如实向组织人事部门回复掌握的有关拟任人选遵守党纪政纪情况的;(二)不按照有关规定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的;(三)对发现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不进行调查处理的;(四)对反映拟任人选问题的性质严重、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举报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核实的。第八条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有关领导干部和人员的责任:(一)在个别谈话推荐和考察中故意提供虚假情况的;(二)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营私舞弊,收受或者给予他人财物,安排或者接受他人安排的消费活动的;(三)利用职务便利违反规定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四)要求提拔本人近亲属,或者指令提拔秘书等身边工作人员的;(五)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或者选举中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的;—13—(六)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