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党员管理制度一、音乐学院学生党员管理原则(一)坚持共产主义信念,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信念。(二)学生党员由党支部统一进行组织规划,并对其进行严格的教育管理。(三)支部每月定期召开支部组织生活会,学习党的有关理论及有关精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四)支部成员对分配的工作任务必须认真完成,并在组织生活会上进行汇报。(五)支部任何会议及活动不得无故迟到、缺席、早退,请假必须经支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六)支部成员在学习、工作、宿舍生活等方面必须严格要求自己,做好表率。(七)支部成员必须公正无私、实事求是,严格保守党的秘密,认真做好支部建设工作。二、学生党员监督制度为了进一步强化学生党员的党性原则和政治组织纪律观念,充分发挥学生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学生党员的先锋带头作用,更好地接受广大同学监督,特拟定如下制度:(一)学生党员是学生中优秀分子的代表,必须严格遵守党的章程,坚决服从党的纪律,牢记党的宗旨,认真履行党的权利和义务,不断完善自身素质,充分发挥表率作用。(二)全系任何学生有权对不文明或违纪行为的党员进行监督、批评、检举,对有重大违纪行为的学生党员有权向党组织揭发和检举。(三)全体学生党员有责任、有权利对不文明现象和违纪行为予以制止和批评教育,如有视而不见、互相推托、严重渎职者,一经发现或检举核实,严肃处理。(四)全体学生党员应互相监督,及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搞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学生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制度一、学生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学期不少于一次。评议工作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支部有关条例进行。二、民主生活会有党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学生党员全体参加。组织委员负责纪录,保存和归档。三、民主生活会要坚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原则,坦诚相对、分清是非,坚持“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严格要求自己,热心帮助同志不断增进团结支部的凝聚力和竞争力。2四、民主生活会的筹备。召开民主生活会前,广泛征求同学们的意见,找准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支部委员之间开展谈心活动,交流思想,加强沟通与理解,进一步加强支部团结。五、认真组织民主生活会。支部负责组织支部成员进行党员自我考察、小组评议、支部评议工作。要坚持党性原则,参加生活会的成员都要实事求是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针对会上检查出来的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认真进行分析。找准问题的实质抓住主要问题,制定整改措施。书记、副书记、支部委员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讲求思想性和原则性。在保证会场气氛热烈的基础上讲求实际效果,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六、严格会议纪律。与会者应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保守会议秘密,对泄漏会议内容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进行相应的组织处分。七、对评议结果较好的党员应进行表扬、鼓励;对评议结果不好的要认真帮助其进步。学生党员组织生活制度组织生活是学生党员接受党组织的再教育、再培养的主要形式。定期过组织生活和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是切实提高思想觉悟和政治素质的重要途径。通过组织生活与理论学习不仅能使学生党员保持先进性,更能交流思想,达到党内团结,使党支部具有高度的凝聚力。特制定如下制度:一、在学院党委统一部署下,根据具体情况召开组织生活,并不断提高组织生活的质量。二、支部每月召开一次支部组织生活会和理论学习,遇特殊情况可相应调整学习次数。三、在组织生活和理论学习中,支部按党章规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成员必须按时参加,不得无故迟到或缺席。四、党员组织生活会要求主题鲜明,内容集中,要有针对性的解决问题。五、在组织生活会上,每位党员自觉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交流思想,相互学习,不断完善自我。六、理论学习要以党的政治理论为核心,结合国内外形势,针对学生党员思想实际,利用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活动,并将学习材料和相关记录于会后报送上级党组织。七、在组织生活和理论学习中,支部成员要认真学习党的有关文件,在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八、支部把组织生活和理论学习情况作为评议和考核党员的重要内容,将考核结果报上级党组织。3民主评议学生党员制度一、学生党员评估评议制度,是指通过民主评议的形式,对党员各方面表现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奖优罚劣的制度。二、党员评估评议的主要内容是:定期对学生党员在理论学习、模范作用、群众关系、在班级发挥作用以及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的表现等各方面进行评估,并主要结合每学年度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估。三、党员评估评议的主要形式有:党内民主生活会和征求群众意见。在评估评议的基础上,每年表彰一次优秀学生党员,对违反党纪的学生党员进行组织处理,对表现一般的学生党员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并记录在案。四、党支部在征求团支部和同学意见的基础上,形成评估结果并反馈给本人;认真开好党内民主生活会,每位学生党员都必须针对自己的不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以适当方式把党内民主生活会的内容反馈到同学中去。五、党支部要重视平时群众意见的收集工作。建立同学日常来访接待制度,建立群众日常监督的渠道,如设意见箱、接待日等。六、量化管理细则1、为进一步加强对学院学生党员的培养、教育,进一步提高党员的党性意识,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特制定本细则。2、本细则适用于音乐学院全体学生党员(包括预备党员),满分100分。对违纪或未达到本细则要求者按规定扣分,对模范执行本细则并有突出表现者加分,每学期累计得分低于60分者,需向学生党支部进行书面汇报,对于正式党员,视情况讨论是否给予党内处分,对于预备党员,考虑是否按期转正。此次成绩也作为年度党员评比和综合测评的重要参考指标。3、具体评分标准(1)政治理论学习(20分)学生党支部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有一次无故不参加者,此项不得分;要求上交的心得体会及思想总结有一次无故不上交或汇报不真实、敷衍了事者,此项不得分;所撰写的理论文章被刊物发表或所提建议及措施被院系采用者,追加5-10分。(2)组织生活(20分)学生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有一次无故不参加者,此项不得分;无故迟到一次扣5分并累计扣分;请假一次扣2分并累计扣分。学生党支部交待的工作没有认真完成和拖拉完成者,扣5分并累计扣分。(3)学习成绩(20分)每学期出现一门不及格者此项不得分,出现两门或两门以上不及格者,倒扣20分;在预备期出现学习成绩明显下滑或下降幅度较大者将考虑延期转正,正式党员将考虑4给予一定的处分。(4)遵纪守规(20分)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倒扣40分;上课无故迟到、早退、旷课每学期累积3次者,此项不得分,超过3次者倒扣10分;(5)社会实践活动(10分)学生党员应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以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凡参加的社会实践活动或调查报告获得系级以上表彰者,加5-10分。(6)目标责任制(10分)党员实行目标责任制,即“一带二”活动,即每位党员或预备党员带1至2名积极分子,通过谈心、辅导、帮助等形式,从思想、学习、生活等多方面,带动他们全面进步。所负责的同学学期内受院系处分的,酌情扣党员此项得分;所负责的同学学期内受院系表彰或被发展为预备党员或平均学习成绩有明显提高或对班级、团支部有突出贡献的,为党员同学酌情加分。(7)奖励党员个人在学期内受到院系表彰的,酌情加5-10分;积极参加院系活动为院系争光的,酌情加5-10分;积极开动脑筋,为学生党支部出谋划策,有突出贡献者加5-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