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面构成教案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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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案首页第1次课课型讲授、实训课时数32授课内容理论讲授(平面构成概述;形式美的基本法则;平面设计的门类、元素和形象;点、线、面构成;渐变构成;重复构成;近似构成;骨骼构成;发射构成;特异构成;对比构成;空间构成;肌理构成等)教学目的与要求必备知识必须具备以下知识:1、平面构成的概念与意义;2、平面构成的基本要素;3、平面构成的形式美法则;4、平面构成的表现方法职业能力通过训练获得以下能力:1、能熟练应用各种元素进行平面设计;2、培养学生的审美、解读能力;3、培养学生的设计思维能力与想象能力。重点1、平面构成的基本要素;2、平面构成的形式美法则;3、平面构成的表现方法难点1、制作方法2、准确把握各种不同的平面构成3、设计意识的培养教学设计1、大量使用范图和实物进行讲授,理论教学注重讲、看、练结合并采用情景教学法。采用多媒体教学。2、多实例示范,多讲评,多与学生交流,一对一的习作辅导。3、实践教学中,可以采取分组竞赛的形式,并给予一定的激励,以活跃课堂气氛,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并训练他们的团结协作能力。为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提高学生的职业素质,可以多进行全班性的习作观摩与评论。4、多进行案列教学法,以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5、多让学生自己讲评,或同学之间相互讲评,训练他们的思维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教具范画授课情况班级授课时间授课地点A课:服工0902班第1周星期1第1节至第2周星期3第4节逸美楼105B课:服工0903班第1周星期3第5节至第2周星期5第6节逸美楼103注:1、每次课须填写“单元课教案首页”。以单元课的每一子课题的教学要求设计每一个教案。每个单元的备课由多个教案构成。2、教学设计含教学方法、教学流程。第一章平面构成概述一、构成的起源1919年德国建筑师格罗佩马斯创建了“国立魏玛建筑学校”,这就是著名的“包豪斯(bahous),包豪斯顺应工业社会的发展,致力于纯美术与应用视觉艺术的研究,提倡艺术与技术的统一,建立起了现代工业设计的新体系(就是包豪斯学院成立),也是现代教育史上世界上第一所设计学院,充分展现了全新的设计理念和造型设计的新形态。包豪斯设计学院贯彻全新的教育理念,以建筑设计为中心,以艺术设计综合化为手段,倡导艺术与技术的统一性,在不断深入实践的教学中寻求现代工业相适应的教育途径,包豪斯的设计基础是其核心内容,现代造型和设计教育,主要是教育内容。1921年,荷兰“风格派”艺术运动领袖温·杜斯伯格来到魏玛,驱散了迷困包豪斯的神秘主义烟蒂,反对神秘主义和表现主义的旧教学理论,提出”艺术和生活不再是分离的两个领域”,在理论上两者的追求目标不谋而合,均倡导致力于艺术与科学,工业与生活相结合的自然形态构成观,从而促使包豪斯学院的主导地位,即:平面构成、色彩构成、立体构成正式引入教学,这种基础设计教学方式,不仅为包豪斯开了先河,也一度成为设计基础教育的典范。二、构成教育在我国的发展简况我国构成教育较晚,当时受到日本和香港的影响。日本学者水谷武焱先生曾留学德国魏玛Bahaus学院,回国后在东京国立建筑大学执教,他将Bahaus的基础造型教育应用于日本艺术设计教育当中,称之为“造型法”或“构成”,由此构成课程在日本国立大学落地生根。20世纪70年代末,我国的改革开放时期的对外政策与交流成为现实,教育的落后与实际状况,亟待改变,“请进来”(国外学者讲学),走出去(出国研习)的办法使得构成教育在我国逐步发展起来。80年代初,出国学者纷纷出国,主要是日本、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请来的学者在无锡轻工业大学(学院)(江南大学)讲授了从平面到立体,从色彩到空间,从动构到光构等知识,无论是理论还是实践都是受益匪浅,感触至深,引起诸多学者,从此构成设计在我国开始普及。2.平面构成的学习重点在于造型,它不是技术的训练,也不是模仿性的学习,通过有效的方法,在设计造型的过程中,主动地根据所限制的条件,有意义地去组织与创造,在反复的练习中获得能力的训练和创造力的开发。学习目的:1.通过学习构成理论和各种基本概念,构成基本要素的构成规律及其形式法则,学习各种构成的设计与制作方法,掌握平面设计基本规律,形成现代设计观念和审美意识。平面构成的目的,在于培养学生的创造力和基础造型能力,使其掌握理性和感性相结合的设计方法,拓展设计思维,为专业设计提供方法和途径,同时也为各艺术设计领域提供技法支持,为今后的专业设计奠定坚实的基础。三、构成的概念1、构成:是一种造型概念,既把不同形态的几个以上单元或元素(包括不同的材料)重新组合成为一个新的单元,并且于可视化的,力学的观念。2、平面构成是指将既有形态(包括具象形态、抽象形态—点、线、面、体),在二次元的平面内,按照一定的秩序和法则进行分解,组合,从而构成理想形态的组合形式。平面构成所表现的立体空间并不是实在的三度空间,而仅仅是图形对人的视觉引导作用形成的幻觉空间。立体构成则是通过材料的组合,比如以线型材料或面型材料组成占有立体空间的实体,以实际的厚度,宽度及高度来塑造形象,就平面构成要在平面内塑造虚幻的立体空间而言,其想象构思要比塑造真实的立体空间更为复杂。3.设计构成的分类设计的门类随着社会分工的发展而日益专业化,大体可分为以下几类:1.装饰设计--包括壁挂设计,染织设计,装璜设计,装帧设计,图案设计等。2.视觉设计--包括海报,广告,电视屏幕,所有为商业、公益事业而设计的可视化传递工具。3.机能设计—包括工业设计,2服装设计,陶瓷设计,家具设计等。4.环境设计—建筑(外观,结构)设计,室内环境设计,园林设计,城市规划设计等。4.构成目的构成目的-------是培养创新能力和设计思维能力,并以基础造型为前提,共同为专业设计构思提供方法和途径,同时也为各艺术设计领域提供技法与支持。5.平面构成是构成和设计的基础平构是设计的基础,现代设计领域的划分有多重标准,通常按照呈现的形式分为:二维空间的平面设计,三维世界的立体和空间设计以及带有时间因素的多维设计。按照空间层次分:A、平面设计(二维、平面广告之类)B、空间立体设计(实用商品、产品)C、多媒体设计(影象、动画)具体领域表现在:包装、广告、书籍装帧、企业形象、产品、交通工具、展示、空间、环境、建筑、网页、影视动画。按照内容和性质划分:A:商业设计(产品广告、商业广告)B:公益设计(环保、希望工程、爱滋会等)四.形式美的法则1.调和与对比调和亦称和谐。当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构成要素之间彼此在质与量的方面皆具有秩序及统一的效果,同时也有安静及舒适的感觉都可以称之为调和。单独的一色,一根线无所谓调和。只有几种要素具有基本的共通性和溶合性才能调和。但是,要素之间的类似过分强调时,反而易单调。调和有形态,大小,方向,色彩,质感等的调和。对比又称对照。把色彩,明暗,形态或材料的质与量相反的两个要素排列或组织,并强调其差异性,使人感受到鲜明强烈的感触而仍有统一感的现象称为对比。对比关系主要通过色调的明暗,冷暖,形状,大小,粗细,长短,方圆;方向的垂直,水平,倾斜;数量的多少;距离的远近,疏密,图与地的虚实,黑白,轻重;形态的动静等方面因素来达到。2.对称和平衡对称又称均齐。假定在某一图形的中央设一条垂直线,将图形划分为相等的左右两部分,其形量完全相等,那么该图形即是左右对称的图形。该线即为对称轴。又称镜照对称。老以某一点为中心,让图形产生旋转,能与另一个形完全重迭则称“旋转对称”点对称有向心式的求心对称和离心式的发射对称以及自圆心逐渐扩大的同心圆对称。对称的形式具有静态的美感。3.分割与比例分割:平面造型能够表现的空间并非无限大,都是有限的形与面积,所以对空间的分割也是一项基本的造型行为。分割分为:等分割非等分割等分割分为:等形分割与等量分割1)等形分割:是一种严谨的造型行为,分割后的单位形完全相同。2)等量分割:分割后形状各不相同,但面积完全相同。由于分割后的形状互异,故此等形分割更富于变化,但由于面积相等,故视觉上的同量之形,亦给人以均衡感及安全感。3)渐变分割:a.垂直水平:相对于等分分割的渐变分割,即分割的间隔采用依次增大或减小的级数。故在变化中具有统一性,这是具有动力感与统一感的分割。b.斜向、波纹状、漩涡状:处理级数同上4)自由分割:没有规则的任意自由分割,特征是排除了数理规则的生硬,单调,极力避免等距离,数级,对称等。比例:是部分与部分或部分与全体之间的数量关系。它是比对称更为缜密的比率概念。当构成要素之间的大小,长短,轻重,面积,等部分与部分或部分与全体的质与量达到一定或明确的数的秩序时,将会得到美的平衡感。这时,这个数的秩序就可称为美的比例,比例是构成中一切单位,大小,以及单位间编排组合的重要因素。1)黄金比1:0.618:如雅典帕特农神庙即具此比例。古希腊人认为是神圣和美丽的比例。又如五角形的内芒星形即含黄金比。2)根号矩形:√1,√2,√3……3)数列:1等差数列……A.A+R.A+2R……A+(N-1)R2等比数列……1.A.A2……AN-13费波纳齐数列……1.2.3.5.8.13……P.Q(P+Q)4调合数列……1.1/2.1/3.……1/N4.节奏和韵律节奏:原指音乐中音响节拍轻重缓急的变化各重复,这里借指在视觉上有规律的动感,有形式上的表现特征是反复和渐变。平面构成中形体的周期性连续,交叉,重叠,由此而形成的大小,强弱,明暗,色彩的变化,在视觉上形成有规律的起伏和有秩序的动感,这就是节奏。韵律:指图形形式上的优美情调,是情调在节奏中起的作用。韵律是节奏与节奏之间运动所表现的姿态,它是可见的,一定的节奏和韵律结合就形成一种运动形式区别于另一种运动形式的特征。第二章基本形态的创造与组合平面构成的基本要素是点、线、面,点线面又包含了千变万化的形象与形态。而形象是物体的外部特征,包括视觉元素的各个部分,如形状,大小,方向,色彩,位置,肌理等。形象是可见的,所有概念元素,如点,线,面,体在见之于画面时,也都具有各自不同的形象。一.定义:形象的定义可以以下两方面来理解。1.在平面构成中凡出现在平面上的任何抽象形态或是具象形态都称作形象。2.一切可见的物体的外形,特征,或是设计中藉以表达含义的视觉元素通称为形象。二.形象的分类——抽象形,具象形抽象形:几何形,有机形,偶然形具象形:人为形,自然形1.几何形:应用最多,抽象而单纯。一般用工具描绘,视觉上有理性明确的感觉,但缺少人情味。这种理念抽象的形态被大量运用在建筑,绘画及实用品的设计中,因为它不仅仅便于现代化机器生产,而具有时代的美感。2.有机形:指有机体的形态,如有生命的动物和生物细胞。特点是圆滑的,曲线的,有生命的韵律。3.偶然形:指自然或人为无意识,偶然形成的形状。如白云,枯树,破碎的玻璃等。4.人为形:人类为满足自身物质和精神需求而创造的形态。如建筑,汽车,器具等。5.自然形:指大自然中固有的可见的状态。如人,动物,植物,山川等。三.形象的组合在构成中,由于基本形的组合,产生了形与形之间的组合关系,这种关系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1.分离:形与形之间不接触.2.接触:形与形边缘正好相切.3.覆迭:形与形之间是覆盖关系,由此产生上下,前后的空间关系.4.透迭:形与形之间是透明性的交迭,但不产生上下,前后的关系.5.结合:形与形结合成为较大的新形状.6.减缺:形与形相互覆盖,形被覆盖的地方被减掉.7.差迭:形与形相互交迭,交迭部分产生的一个新形.8.重迭:形与形相互重合,变为一体.第三章平面构成的基本要素与特征构成设计中点、线、面是一切造型要素中最基本的,存在于任何造型设计中。点、线、面通常被称为“构成三要素”。研究这些基本要素是研究其它视觉元素的起点。1.点的形象点是最活跃的形态,它没有宽度也无长度,是最小的单位。数学上的点没有大小、只有位置,但造型上作为形象出现的点不仅有大小、(面积)还有形态和位置。除圆点外的其它形态的点还具有方向。点的形象越小感觉越强,反之则有面的感觉,人形态上说,圆点既使较大仍会给人点的感觉。1)虚点:画面留白形成的点。a)把线断开,所形成的虚点。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