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通启保安部20140529致:总经办由:酒店保安部抄送:酒店各部门事由:宁明花山温泉国际酒店有限公司监控系统管理规定日期:2014-5-29-----------------------------------------------------监控系统管理规定为加强公司安全保卫工作,提高企业管理效率、方便经营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工作,公司已统一安装配备了监控系统。为保证监控系统的正常有序运行,安全可靠发挥好监控的作用,特修订本规定。一、责任分工1.酒店监控系统由保安部总负责,各班次领班负责班次的监控工作,并利用监控系统辅助做好经营与安全保卫工作。2.保安部负责监控系统视频资料的管理、备案及系统日常维护、维修。3.保安部负责人为本单位安全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值班人员及监控系统运行有领导责任。4.保安部值班人员要密切注意监控系统运行状况,保证监控系统安全有序运行,不得无故中断监控、删除监控资料。5.值勤、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值班时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在值班室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休息日、节假日期间,应加强值班,保证安全,确保无违法、违纪事件发生。6.值班人员要爱惜报警监控系统,不得擅自关闭电源或移动、拆装设备,不得随意操作报警设备和人为谎报警情。二、录像信息保存、使用登记制度1.公司内监控系统录像实行自动保存,录像保存时间不少于30天。2.除保安部专职人员调取相关录像资料备存外;相关部门查看监控录像的需填写监控信息录像查看申请表,经公司领导批准方可查看;外来单位人员查看监控录像的必须是警方正在执行公务的,如需下载的,必须有监控调取通知书。保安部负责对录像信息的查看、录制、调取等事项进行登记。3.任何人不得干扰、妨碍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三、安全保密制度1.未经公司许可,公司以外任何人员不得使用、操作监控系统及相关设备。2.未经公司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复制、查询或者向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传播监控录像信息。3.对监控系统的安装及使用等相关情况,不得告知无关人员。四、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监控系统故障不能正常工作时,值班人员应及时报本班领班,由保安经理组织人员修理,同时值班人员应加强内部安全巡视。2.发生治安事件和灾害事故时,值班人员应立即上报本班领班,采取积极有效的应急措施,同时及时报警。事后对相关事宜做好记录,并书面报保安经理备案。五、处罚1.本监控系统属酒店财产,如人为损坏,按成本与安装价格的双倍赔偿。2.值班人员因人为操作失误而造成系统损坏或出现故障(不可抗拒自然灾害除外)被判定为外力、故意影响监控系统的行为,按修复或更换价格的双倍赔偿,并对相关责任人处以200---1000元罚款。(监控查阅申请表附后)以上规定,敬请杨总批示!拟稿:批示:———————————————保安部酒店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