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3Origin&DevelopmentofInsurance1责任、信用与保证保险Chapter3Origin&DevelopmentofInsurance2第八章责任、信用与保证保险通过学习本章,你应该能够:掌握责任保险的基本特征及其有关概念了解有关责任保险的基本内容Chapter3Origin&DevelopmentofInsurance3本章学习重点及难点重点:责任保险的一般特征难点:事故方式制索赔制Chapter3Origin&DevelopmentofInsurance4一、责任保险的概念及分类责任保险(Liabilityinsurance):是以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民事经济赔偿责任和经过特别约定的合同责任作为保险标的财产保险。§1概述责任保险公众责任保险产品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Chapter3Origin&DevelopmentofInsurance5责任保险与一般财产保险的共性1、责任保险与一般财产保险在性质上都属于赔偿性保险。2、责任保险承保的风险是被保险人的法律责任。—财产范畴3、责任保险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可能造成他人的利益损失为承保基础。Chapter3Origin&DevelopmentofInsurance6二、责任保险的基本特征保险人被保险人(致害人)第三者(受害人)Chapter3Origin&DevelopmentofInsurance7产生与发展基础的特征—法律补偿对象的特征—直接—被保险人间接—受害人承保标的特征—各种无形的民事法律责任承保方式的特征—多样化(独立承保、附加承保、组合承保)赔偿处理的特征—1.涉及到受害的第三者2.赔案犯的处理权在法院或执法部门3.保险人只具事故责任处理参与权4.保险赔款非被保险人所有而为受害人所有Chapter3Origin&DevelopmentofInsurance8三、责任保险的承保与赔偿(一)承保适用范围—各种单位、家庭或个人承保时要对投保人的资信、风险状况进行调查Chapter3Origin&DevelopmentofInsurance9(二)保险责任被保险人的过失或无过失行为所致的责任事故风险,而非故意行为所致的责任风险包括:1.被保险人依法对造成他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2.因赔偿纠纷而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等。Chapter3Origin&DevelopmentofInsurance10(三)费率—取决于责任风险的大小、法律制度的规定,赔偿限额的高低(四)赔偿—赔偿限额是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上限1、每次责任事故或同一原因引起的一系列责任事故的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和人身伤亡赔偿限额)2、保险期内累计的赔偿限额(累计的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和累计的人身伤亡赔偿限额)3、财产损失与人身伤亡合成的限额Chapter3Origin&DevelopmentofInsurance11§2公众责任保险一、概念公众责任保险(Publicliabilityins.):又叫普通责任保险或综合责任保险,它是以被保险人在公众场所的过错行为致使他人的人身或财产受到损害,依法应承担的民事经济赔偿责任作为保险标的责任保险。主要包括综合公共责任保险、场所责任保险、承包人责任保险和承运人责任保险。Chapter3Origin&DevelopmentofInsurance12二、公众责任保险的一般内容(一)责任范围: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在保险地点发生的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及其有关的法律诉讼费用。(二)保费计算:一般无固定的费率表1、应收保费=累计赔偿限额×适用费率2、应收保费=保险场所占用面积(平方米)×每平方米保险费Chapter3Origin&DevelopmentofInsurance13(三)公众责任保险的赔偿1、赔偿限额的确定通常采用规定每次事故赔偿限额的方式,既无分项限额,又无累计限额。2、赔偿处理立案-现场查勘-写出查勘报告-进行责任审核-作好抗诉准备-计算保险赔款-支付保险赔款Chapter3Origin&DevelopmentofInsurance14三、公众责任保险的主要险种1、综合公共责任保险-承保被保险人在任何地点因非故意行为造成他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应负的经济赔偿责任。2、场所责任保险—承保被保险人在被保险场所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时因疏忽造成他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应负的经济赔偿责任。是公众责任保险中业务量最大的险种。3、承包人责任保险—专门承保承包人的损害赔偿责任。4、承运人责任保险—专门承保承担各种客、货运输的部门或个人在运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损害赔偿责任。条款Chapter3Origin&DevelopmentofInsurance15§3产品责任保险一、产品责任保险的概念产品责任保险(Productliabilityins.):是指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因其缺陷而造成用户、消费者或公众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依法应由产品供给方(包括制造者、销售者、修理者等)承担的民事损害经济赔偿责任作为保险标的的责任保险。Chapter3Origin&DevelopmentofInsurance16二、产品责任保险的一般内容(一)责任范围保险人承保所保产品造成的对消费者或用户的财产损失、人身伤亡所导致的经济赔偿责任及其由此而导致的法律费用。注意二个限制性条件:*造成责任事故的产品必须是用于销售的商品*产品责任事故的发生必须是在制造、销售该产品的场所范围之外的地点除外责任:被保险人应承担的其他责任;被保险人所有、照管或控制的财产损失、产品仍在制造或销售场所,其所有权未转移的责任事故;被保险人故意违法生产、出售的产品事故、被保险产品自身的损失;不按所保产品说明去安装、使用或在非正常状态下使用时造成的责任事故Chapter3Origin&DevelopmentofInsurance17(二)保险费率及赔偿1、费率因素-产品特点及对人体或财产造成的损害风险的大小;产品数量与价格;承保的区域范围;产品制造者的技术水平和质量管理情况;赔偿限额的高低2、赔偿-以所保产品在保险期限内发生事故为基础,而不论产品是否在保险期限内生产或销售即采用“事故发生制”查看条款Chapter3Origin&DevelopmentofInsurance18§4雇主责任保险一、雇主责任保险的概念雇主责任保险(Employerliabilityins.):是以被保险人(雇主)的雇员在受雇期间从事与业务有关的活动时因遭受意外而导致伤残、死亡,或患有职业病而依法或依雇佣合同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作为保险标的的责任保险。Chapter3Origin&DevelopmentofInsurance19二、雇主责任保险的一般内容(一)责任范围保险人负责承担由于各种意外的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应由雇主对其雇员所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及其相关的法律费用主要除外责任:战争、罢工、核风险引起的雇员伤害;被保险人故意行为;被保险人的雇员因自己的故意行为导致的伤害及其由于疾病、传染病、分娩、流产以及由此而施行的手术所致的伤害Chapter3Origin&DevelopmentofInsurance20(二)费率及赔偿1、费率-主要以行业、工种为依据2、赔偿a.承担赔偿责任的基础-确定受害人与被保险人之间是否存在雇佣关系b.赔偿限额-通常是规定若干个月的工资查看条款Chapter3Origin&DevelopmentofInsurance21§5职业责任保险一、职业责任保险的概念职业责任保险(Professionalliabilityins.):是以各种专业技术人员在从事职业技术工作时因疏忽或过失造成合同对方或他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而引起的经济赔偿责任为承保风险的责任保险。Chapter3Origin&DevelopmentofInsurance22二、职业责任保险的一般内容(一)承保方式1、以索赔为基础(较普遍)保险人仅对在保险期限内受害人向被保险人提出的有效索赔承担赔偿责任,而不论导致该索赔案的事故是否发生在保险期限内。它实质上是将保险责任期限前置了。实务中,保险人为控制责任,常规定一个责任追溯日期(一般为3~5年),即保险人仅对追溯日以后、保险期满日以前发生的事故且在保险有效期内提出的索赔负赔偿责任。2、以事故发生为基础保险人仅对在保险有效期内发生的责任事故而引起的索赔承担赔偿责任,而不论受害方是否在保险有效期内提出索赔。它实质上是将保险责任期限延长了。Chapter3Origin&DevelopmentofInsurance23例:有一职业责任保险合同,保险期限为一年,2000.5.18.~2001.5.17,如果追溯日(或后延日)限制为3年,则:1、在以索赔为基础的承保方式下保险人只对在1997.5.18.~2001.5.17.期间发生的职业责任事故并且在2000.5.18.~2001.5.17.期间提出索赔的法律责任负责赔偿。2、在以事故发生为基础的承保方式下保险人只对在2000.5.18.~2001.5.17.期间发生的职业责任事故并且在2000.5.18.~2004.5.17.期间提出索赔的法律责任负责赔偿。Chapter3Origin&DevelopmentofInsurance24(二)职业责任保险的费率及赔偿1、费率因素被保险人的职业种类、工作场所、工作单位性质、过去的赔付记录及同类业务的事故情况、该笔投保业务的数量、被保险人及其雇员的专业技术与工作责任心、赔偿限额及免赔额2、保险赔偿严格按承保方式进行审查;承担赔偿金与有关法律费用Chapter3Origin&DevelopmentofInsurance25三、职业责任保险的主要险种医疗职业责任保险律师职业责任保险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建筑、工程技术人员责任保险Chapter3Origin&DevelopmentofInsurance26案例市政公司于2002年5月投保了公众责任保险,赔偿限额为每起事故5万元。同年10月2日,该公司一队工人在维修路边窑井时,因突然下大雨跑回施工棚,忘记在井边设立标志,也未盖好井盖。傍晚时分,雨还在下,一骑自行车者跌入井中受伤,并受感染而死亡。受害者家属向该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市政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赔偿原告方的医疗费、抚恤金共计102756元。因市政公司投保了公众责任险,遂向保险公司索赔。Chapter3Origin&DevelopmentofInsurance27分析第一,本案是一起损害公众权益的责任事故案。受害人跌入井中致死的原因,应该是窑井未盖和井边未设标志。因此,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致害方存在过错,损害事实存在,且两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故其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第二,本案责任事故属于公众责任保险合同规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因此保险人应承担相应的保险补偿责任。Chapter3Origin&DevelopmentofInsurance28结论法院判决的赔偿额是致害人即被保险人必须接受的法定赔偿额,因此,本案中致害人市政公司应按法院判决数支付受害方赔偿金102756元;而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补偿,应以法院判决金额为基础,以保险合同的赔付限额为依据本案中,因保险双方事先约定的赔付限额为每起事故50000元,因此,保险人只能补偿被保险人市政公司50000元。至于被保险人超过保险限额以上的赔偿金须由其自身承担。Chapter3Origin&DevelopmentofInsurance29本章重要概念责任保险公众责任保险赔偿限额产品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事故发生制索赔制Chapter3Origin&DevelopmentofInsurance30本章复习思考题1、比较责任保险与一般财产保险的异同。2、职业责任保险有哪两种承保方式?3、如何确定责任保险中的赔偿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