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安全生产法律基础知识大纲要求:掌握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框架和内容,判断安全生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标准的地位和效力。第一节法的概念、特征、分类和基本内容知识点一、法的概念、特征和分类考点1、法的概念广义的法是指国家按照统治阶级的利益和意志制定或者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狭义的法是指具体的法律规范,包括宪法、法令、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判例、习惯法等各种成文法和不成文法。考点2、法律规范技术规范是指规定人们支配和使用自然力、劳动工具、劳动对象的行为规则。法律规范:定义:社会规范的一种,是国家机关制定或者认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一般行为规则。与其他社会规范的区别:法律规范是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其使用和遵守要依靠国家强制力的保证;除习惯法之外,法律规范一般具有特定的形式,由国家机关用正式文件(如法律命令等)规定出来,成为具体的制度;法律规范是一般行为规则。要素构成:假定、处理和制裁3个要素构成。假定:每一个法律规范出现的一定的条件;处理:指行为规范本身的基本要求,它规定人们应当做什么、禁止做什么、允许做什么;制裁:指对违反法律规范将导致的法律后果的规定。考点3、法的本质法作为统治阶级的意志,体现在3个方面:1、意志内容的一般性2、意志内容的客观性3、意志内容的统一性考点4、法的效力人的效力一是以国籍为主,即属人原则、属人主义,法律只对本国人适用;二是以地域为主,即属地原则,属地主义,法律规范在该国主权控制下的陆地、水域及其底床、底土和领空的领域内有绝对效力;三是属人原则和属地原则相结合,即凡居住在一国领土内者,无论本国人还是外国人,原则上一律适用该国法律;例外: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我国社会主义法对人的效力,采用属人主义与属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地域的效力一是在全国范围内生效;二是在局部地区有效;三是有的法律不但在国内有效,在一定条件下其效力还可以超出国境。时间的效力一是自法律公布之日起开始生效;二是法律另行规定生效时间;三是规定法律公布后到达一定期限时生效。法律一般只适用于生效后发生的事实和关系,通常不具有溯及力。考点5、法的特征1、法是由特定国家机关制定的2、法是依照特定程序制定的3、法具有国家强制性4、法是调解人们行为的社会规范考点6、法的分类法的创立和表现形式:成文法:有权制定法律规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所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如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不成文法:未经国家制定、但经国家认可的和赋予法律效力的行为规则,如习惯法、判例、法理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的层级: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定主体(见第三节)法律规定内容的不同:实体法:来自人们在生产和生活中形成的相互关系的要求。民法、刑法、行政法程序法:主体在诉讼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民诉、刑诉等法律的内容和效力强弱:宪法:根本法、母法普通法律:通常规定某种社会关系或者社会关系某一方面的行为规则,其效力次于宪法。法律效力范围:特殊法:特定地区、非常时期、特定公民一般法(普通法):适用于全国公民14年真题:下列关于法的分类和效力的说法,正确的有()a.按照法律效力范围的不同,可以将法律分为成文法和不成文法b.按照法律的内容和效力强弱所作的分类,可以将法律分为特殊法和一般法c.按照法律规定的内容不同,可以将法律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d.行政规章可以分为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e.宪法在我国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任何法律都不能与其抵触,否则无效【答案】:bce解析:法的创立和表现形式:成文法与不成文法;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的层级: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法律规定内容的不同:实体法与程序法;法律的内容和效力强弱:宪法与普通法律;知识点二、社会主义法的基本内容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内容十分丰富,体现在立法、执法和守法3个方面。考点1、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1、合法行政。2、合理行政。3、程序正当。4、高效便民。5、诚实守信。6、权责统一。考点2、社会主义法治含义:社会主义法治泛指立法、执法和守法。社会主义法制专指社会主义的法律、制度。法治专指法律、制度时常称其为法制。这是一种狭义上的法治概念。社会主义法治特指守法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保障,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法律化、制度化,并严格依法进行国家管理的一种方式基本内容:“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从严、违法必究”,其核心是依法办事。(1)有法可依是指确立和实现社会主义法治的前提。(2)有法必依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中心环节。(3)执法必严和违法必究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切实保证。考点3、社会主义法体系:母体系和子体系、国家法律体系和部门法律体系;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是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子体系,安全生产立法是社会主义法的重要组成部分。适用原则:我国社会主义法的适用的基本要求是正确、合法、及时;原则主要有3个:1.法律适用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3.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第二节安全生产立法的必要性及其重要意义知识点一、安全生产立法定义:一是泛指国家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制定、修订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活动。二是专指国家制定的现行有效的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等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安全生产立法在实践中通常指后者。必要性:1.它是依法加强监督管理,保证各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行政的需要。2.它是依法规范安全生产的需要3.它是制裁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需要4.它是建立健全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需要《安全生产法》的贯彻实施重要意义:1.有利于全面加强我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建设2.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3.有利于依法规范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4.有利于各级人民政府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5.有利于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和有关部门依法行政,加强监督管理6.有利于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7.有利于增强全体公民的安全法律意识8.有利于制裁各种安全违法行为第三节、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知识点一、安全生产法律体系考点1、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概念:指我国全部现行的、不同的安全生产法律规范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特征:3个特点1、法律规范的调整对象和阶级意志具有统一性2、法律规范的内容和形式具有多样性3、法律规范的相互关系具有系统性知识点二、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考点1、从法的不同层级上,可以分为上位法与下位法定义:上位法是指法律地位、法律效力高于其他相关法的立法。下位法相对于上位法而言,是指法律地位、法律效力低于相关上位法的立法。适用:不同的安全生产立法对同一类或者同一个安全生产行为做出不同的法律规定的,以上位法的规定为准,适用上位法的规定。上位法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下位法。13年真题.某省人大常务委员会公布实施了《某省安全生产条例》,随后省政府公布实施了《某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下列关于两者法律地位和效力的说法,正确的是()a.《某省安全生产条例》属于行政法规b.《某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属于地方性法规c.《某省安全生产条例》和《某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具有同等法律效力d.《某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可以对《某省安全生产条例》没有规定内容作出规定答案:d解析:《某省安全生产条例》属于地方性法规;《某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属于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规章。地方性法规效力高于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性规章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于地方规章。(上位法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于下位法)法定安全生产标准国家标准:国家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标准化法》制定的在全国范围内适用的安全生产技术规范。如GB14161-1993行业标准:(可以高于国家标准,但不得与其相抵触)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直属机构依照《标准化法》制定的在安全生产领域内适用的安全生产技术规范。如AQ/T9005-2008考点2、从同一层级的法的效力上区分定义:普通法:适用于安全生产领域中普遍存在的基本问题、共性问题的法律规范,如《安全生产法》特殊法:适用于某些安全生产领域独立存在的特殊性、专业性问题的法律规范,如《消防法》适用原则:在同一层级的安全生产立法对同一类问题的法律适用上,应当适用特殊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考点3、从法的内容上,可以分为综合性法与单行法区别:综合性法不受法律规范层级的限制,而是将个个层级的综合性法律规范作为整体来看待,适用于安全生产的主要领域或者某一领域的主要方面。单行法的内容只涉及某一领域或者某一方面的安全生产问题。联系:相对的、可分的。例如:《安全生产法》与《矿山安全法》;《煤炭法》既是煤炭工业的综合性法,又是安全生产和矿山安全的单行法。2013年多选题下列关于安全生产法律效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有()a.《安全生产法》在安全生产领域具有普遍使用的法律效力b.《消防法》的法律效力高于《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07号)c.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效力高于地方政府的规章d.同一层次的安全生产立法对同一问题规定不一致时,特殊法优于普遍法e.地方政府规章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答案】:abd【解析】c选项,二者地位效力相等知识点三、安全生产法在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中的地位考点1、安全生产法的原则调整对象:行政管理关系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与其他有关部门之间的综合监督管理与专项监督管理的协调、指导和监督关系。生产经营单位内部管理者与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关系。生产经营单位之间及其与社会组织、公民之间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关系。涉外安全生产管理关系基本原则:1、人身安全第一的原则2、预防为主的原则3、权责一致的原则4、社会监督、综合治理的原则5、依法从重处罚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