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都水利工程管理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2009.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我处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处安全生产的特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江都水利工程管理处的工程管理、更新改造、综合经营、后勤保障、治安保卫的安全管理。第三条江都水利工程管理处各单位、部门应依照本办法结合各自工作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办法。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网络第四条江都水利工程管理处安全生产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委员组成。安委会常设机构为安委会办公室,与工程管理科合署办公。安委会下设安全生产、工伤劳保、消防治安三个工作小组,各单位相应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第五条处属各单位均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3-4人。第六条处安全生产组织网络应根椐人员的变化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充实。第七条各单位应根据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对维修现场、临时安装工地及其他工作场所指定安全员。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第八条安全生产要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和主体责任,并将安全生产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到基层,做到职责明晰、任务明2确、措施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所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核心。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一切生产活动中的设备和人员的安全负总责,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其他负责人对各自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第九条处安全生产委员会主要职责:处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全处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组织、指导全处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召开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全处安全生产状况,研究全处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组织开展全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第十条处安委会办公室主要职责:具体负责做好全处安全生产的计划、总结、宣传、教育、培训、检查等方面的工作;定期召开安委会,向安委会汇报安全生产情况;负责全处安全生产中的事故调查、处理、上报等。第十一条处安全生产小组主要职责: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项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组织进行安全生产三大检查(汛前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汛后检查)。第十二条处工伤劳保小组主要职责:负责伤残人员工伤鉴定、资料收集、上报等工作;监督、检查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情况。第十三条处消防治安小组主要职责:负责检查全处的消防、治安条例的落实情况;督促有关单位、部门管好消防设施、器材;适时组织消防演练,定期进行消防设施的检查,促进全处消防、治安工作的开展。第十四条各工程、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责1、各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责任:带领职工学习安全规程,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制止“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现象。积极提出安全生产方面的合理化建议,组织工程管理及综合经营等活动中的安全检查,参加事故原因的调查,并写出事故报3告书,落实防范措施;对编制外用工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安全技术培训及安全思想教育,加强安全管理。2、各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职责: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具体负责,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本单位在生产过程中的设备和人员安全、健康负全面责任,不违章指挥。经常向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技术规程和劳动纪律的教育,负责报告本单位各种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对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组织训练,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查出隐患及时整改,对本单位的设备事故、伤亡事故报告、统计、调查的及时性和正确性负责,并分析事故原因,拟定整改措施。负责本单位对外开展综合经营活动中的安全管理及协调、监督工作。3、班(组)长、项目经理安全生产主要职责:组织职工学习本单位、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求职工严守劳动纪律,不违反规章制度,按章作业。定期组织本班组成员检查机器设备、安全用具和安全设施,使其经常处于良好状态,及时整理工作场所,保持清洁文明生产,经常组织本班组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技术学习,推广安全生产经验,正确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改进措施。负责对项目中的现场安全的组织、指导、检查、监督,对编制外用工的管理及对外经营工地现场的安全监督。4.各单位安全员主要职责:协助领导组织本单位人员(含编制外用工)学习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技术、规章制度;经常检查水工建筑、机电设备和工作地点安全状况;协助领导分析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并对事故隐患提出预防性措施和建议;检查职工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情况,有权制止本单位人员在生产活动中的“三违”现象,教育职工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协助领导具体负责经营及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监督工作。5.一般职工(含编制外用工)安全生产主要职责: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并随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正确使用和爱护机电设施、安全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各项活动,主动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4意见,真正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别人、不伤害自己、不被别人伤害)。第十五条机关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1、办公室是处行政综合管理职能部门,其安全生产职责为:(1)负责制定全处交通安全和后勤安全工作计划,配合处安委会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2)负责处区道路交通规划及交通标识设置及维护工作,保持良好的交通秩序。(3)负责全处专职驾驶员的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不断完善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行车安全。(4)联系交管部门做好与本处职工相关的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工作。(5)负责处办公楼区域(1#办公楼、2#办公楼、3#办公楼、武警楼及广场照明)的安全用电管理,负责四站至武警楼之间过渡配电柜、各办公楼内的进线配电柜的安全管理工作。(6)负责档案室、信息中心、处防汛决策计算机网络支持系统及全处通讯的安全管理工作。(7)负责处区大院(含修配所)生活住宅区的生活用电、用水、照明、楼道环境、房屋和站区照明的安全管理工作。(8)负责所辖食堂、招待所、浴室、医务室、花房的安全管理工作,特别是要做好食堂卫生、锅炉房的安全管理、以及临时用工的安全教育、管理等工作。2、水政保卫科是我处水行政、保卫、消防工作的业务主管部门,其安全生产职责为:(1)负责全处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发放及检查工作,按照处《消防设施、器材管理使用规定》实施管理,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始终处于良好状态。(2)负责处大院办公区、生活区及水利工程设施的治安巡逻,督促各单位做好防火、防盗工作。5(3)负责全处各出入口的安全保卫工作,严格门卫值班制度,禁止外单位摩托车、出租车及闲杂人员进入办公区、处大院。(4)做好全处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工和重点人口的治安管理工作,积极维护处区治安秩序。(5)安排并做好重要节假日单位内部值班保卫工作。(6)积极做好全处工程管辖区内的水政执法工作的督查,认真处理违反水行政法规的事件。(7)配合公安部门做好治安案件的调查、处理及外事接待保卫工作。(8)负责明珠阁的安全保卫工作。3、工管科是处工程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业务主管部门,其安全生产职责为:(1)负责处安全生产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处安全生产的计划、总结、宣传、教育、培训、检查工作。负责全处安全生产中的事故调查、处理、上报等工作。是处安委会的办事机构。(2)负责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落实、检查。(3)负责处安全生产三大检查的组织、实施,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依据安全生产有关规定,提出整改意见。(4)负责全处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联络、协调,做好安全生产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5)负责全处安全生产月报的收集、统计,按期向省厅上报。(6)负责全处压力容器、安全阀、行车等特种设备的检测工作。(7)组织参加事故调查,审核事故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供处安委会讨论。(8)负责全处各单位安全生产的行业指导,及时协助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隐患。(9)负责所属潜水组、资料室的安全管理工作。64、人事科是处组织、宣传、人事、劳资、职工教育方面的主管部门,其安全生产职责为:(1)负责全处特种作业人员(含电工、压力容器操作工、行车起重工等)、新入处职工、工作人员调岗后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2)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3)负责因公伤残人员工伤定级的资料审查、上报工作。(4)负责所辖档案室、培训中心、办公室的安全管理工作。5、财供科是处财务、审计、物资及综合经营方面的业务主管部门,其安全生产职责:(1)指导全处财务帐册、票据和现金的安全管理工作,对本科直接所管理的帐册、票据、现金安全工作负责。(2)负责所辖仓库的安全保卫工作及防火、防盗工作。(3)积极协助各经营单位申办各种安全资质、证书,指导各单位依法经营。(4)对各单位的经营场所、施工工地、对外代管工程进行经常性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责令整改。(5)负责对全处综合经营中安全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督促相关单位在订立出租合同时,明确安全条款、责任,划分安全界限;制止违反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经营项目及合同。(6)及时向处安委会反映我处经营工作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解决办法。(7)做好各单位综合经营安全生产情况的统计工作,做好年终综合经营安全奖惩的落实工作。6、接待中心是承担处公务接待的业务部门,同时利用自身设施开展对外经营业务,其安全生产职责:(1)建立健全本部门各项工作的安全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检查各项安7全工作制度落实情况,及时消除各种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2)负责迎宾馆及园中园东、西园、芒稻茶社内各类会议室、客房、客厅、所辖办公室及广场照明的安全管理工作。(3)负责所辖锅炉、地下油池、液化灶具、各类用电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特别是要搞好食堂卫生,防止食物中毒,做好锅炉房的防火、防爆工作。(4)禁止客户在处大院内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客户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经营场所;负责所有消防设施的日常检查、管理,确保消防设施始终处于良好状态。(5)负责所辖游泳池的安全管理工作。(6)负责抓好所辖经营场所的防盗工作,负责所管财务账册、票据及现金安全工作。(7)负责被接待人员的安全管理。7、水文站是处水文工作的业务主管部门,其安全工作职责为:(1)负责所属抽水站水文站各项安全制度的建立、检查及落实,确保水文测报工作安全、准确、迅速。(2)按水文行业要求,对万福闸、江都闸、宜陵闸水文站的水文设施、安全测报做好检查、指导和督促。(3)负责水文工作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4)负责处水文站所辖办公室、仓库、计算机房的安全管理工作。8、工会是处职工群众性组织。其安全生产职责为:(1)代表广大职工利益,积极向处安委会反映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职工的正当要求。(2)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利益,监督有关部门对危害职工健康以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采取措施,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消除隐患,保证安全生产。8(3)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与因公伤残人员工伤定级的资料审查工作。(4)负责所辖大会堂、职工之家、画廊及办公室的安全管理工作。第四章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第十六条有计划地开展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是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预防各种事故和职业危害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提高水利工程单位整体素质的一个重要措施。同时随着科学技术不断进步,各种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大量涌现,也进一步要求抓好水利工程管理人员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的再学习、再教育,才能不断提高水利工程管理人员的安全技术素质。第十七条安全教育的内容1、思想教育思想教育包括思想认识教育和劳动纪律教育。思想认识教育是提高各级管理人员对水利工程安全运用重要性的认识,使广大职工懂得充分发挥水利工程效益对促进经济建设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意义,提高职工对确保水利工程安全运用的责任感。劳动纪律教育主要是使各级管理人员懂得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是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提高职工遵守劳动纪律的自觉性,保证各水利工程设施安全运用。要树立开展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