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和管理台帐2第一部分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有关问题的探索(一)安全监管职责层级关系(二)综合监督管理与行业监督管理如何定位(三)安监部门“自留地”引用中的误解(一)安全监管职责层级关系1、职责的含义:职就是指做什么工作,责说是指承担什么责任2、安全责任分类:企业主体责任,政府及政府下属部门监管责任3、监管职责层级:纵向分是属地管理;横向分是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综合监管、行业监管。属地管理是按行政区域划分,目前行政区域有国家、省、市、县、镇五级政府。镇安监办职责:1、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负责承办乡镇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事务;2、建立健全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档案,了解、掌握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及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置、持证上岗和管理状况;3、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并做好记录;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委托执法权限内);及时总结上报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情况,分析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形势。4、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中,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事故隐患,应当予以纠正或者责令限期整改;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和上级安监局;5、组织督促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参加县安监局举办的各类安全培训班,;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6、配合县安监局依法实施安全生产许可事项,报告、统计辖区内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的情况,配合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党政同责是指党委、政府共同承担责任。党委职责主要体现在领导责任、政策责任、党委及其部门应当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保障的责任。如党委主要领导督查督导安全生产工作、组织人事保障、宣传舆论导向等等。一岗双责是指暨要对分管的业务负责又要对分管业务的安全负责,如分管交通运输工作,暨要.....又要....齐抓共管是指发动全社会各部门、各行业、各领域共同抓好安全生产工作。6(二)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有关问题的探索1、综合监督管理与行业监督管理的定位(法律法规政策依据)A、对象──同级人民政府其他监管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B、事项──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C、方式──指导协调、监督检查。D、方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指标控制制度、责任考核制度事故查处制度、监督检查制度、执法联合行动制度以及应急管理制度。E、任务─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负责组织全省性重大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监查;依法组织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7综合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依据(5─1)《安全生产法》第九条: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8综合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依据(5─2)《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履行前款职责的同时,应当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同级人民政府其他监管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9《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5─3)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没有其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对下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10综合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依据(5─4)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丰府办[2010]108号)《丰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二、主要职责(二)承担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的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镇(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负责组织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依法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11综合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依据(5─5)《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粤发[2011]13号)第十六条: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和监督作用,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指标控制制度、责任考核制度、事故查处制度、监督检查制度、执法联合行动制度以及应急管理制度等,加强对本级政府相关部门、下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督促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122、行业监督管理的法定职责1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实施。军事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协助;矿井地下部分、核电厂、海上石油天然气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照本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消防工作。7─74.2009.5.11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条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交通、建设管理部门依据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的道路交通工作。8─124.2011.4.2215《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筑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8─85.2011.4.2216《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十一条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协助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进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协助同级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进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7─53.1996.832917《民用爆炸物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466号令)职责分工:第四条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安全监督管理。公安机关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管理和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爆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监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安全生产监督、铁路、交通、民用航空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做好民用爆炸物品的有关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查处非法生产、销售、购买、储存、运输、邮寄、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行为。8─55.2006.9.118《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职责分工第五条第一款: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能源主管部门和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依照本法规定主管本行政区域的管道保护工作,协调处理本行政区域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指导、监督有关单位履行管道保护义务,依法查处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斟他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管道保护的相关工作。(于2010.10.1实施)安监的职责(1)三同时工作,目前省已下放给市负责。注:城镇燃气管道除处─由住建部门负责(2)应急救援工作,注:应急演练由发改部门负责(3)事故调查工作)19案例分析(1)对家庭作坊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问题。(2)对生产经营性既有建筑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的问题。(3)对加强我省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的问题。(4)对大型渔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问题。(5)对电梯作业人员取证(电工)有关问题。(6)国家安监总局对《安全生产法》部分条款适用问题(生产经营单位的界定、末明确管理职责的事故责任认定)。(7)国家安监总局关于明确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等相关职责的复函。203、安监部门人员对“自留地”引用中的误解案例:危化、烟花爆竹、矿山企业和职业病防治等2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591号令)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分工(安监、公安、质监、环保、交通(铁路、民航)、卫生、工商、邮政等):第六条: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处置实施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统称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履行职责:8─102.2011.12.122《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455号令)职责分工:第四条:安监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生产、经营、储存);公安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运输、焰火晚会);质检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质量监督和进出口检验。第五条:公安、安监、质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以及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7─46.2006.1.2123例:矿山安全管理职责分工(矿山安全法)谌探──规划、环保、发改;开采──国土、地质、安监;销售──工商、经贸、税务;运输──交通(车)、公安(司机);爆破──公安(购买数、运输、爆破作业)、经贸(生产、销售);安全生产──安监。8-50.1993.5.12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7.90.─2011.12.3125防─安监;治─卫生;保─劳保预防──安监部门(注:主体责任在企业)主要职责:1.对作业现场的职业卫生日常执法检查;2.“三同时”审批管理;3.许可证发放管理(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机构资质认可──由省级安监部门实施)4.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5.事故调查处理。涉及部门(发改、民政、经信、公安、交通运输、住建、工商、质检等):发改委──第十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职业病防治规划,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民政局──第七十六条:用人单位已经不存在或者无法确定劳动关系的职业业病人,可以向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医疗救助和生活等方面救助。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采取其他措施,使前款规定的职业病病人获得医疗救治。第二部分安全生产管理台帐前言:安全生产台帐是反映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整体情况的资料记录,是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健全安全台帐资料是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一项义务,也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一项重要的内容。在日常安全检查考核工作中,不难发现有相当一部分单位对安全台帐不够重视,总认为抓好安全工作的重点是工作现场人和物的管理,台帐资料并不重要。所以,在安全台帐上投入精力不足,记录不全,质量较差,存在着较多的问题,根本原因是对建立安全台帐的意义缺乏正确的认识。一、建立安全管理台帐的意义(一)是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再现的手段。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是一个动态过程,做过的工作一晃即逝,只有将安全生产工作的活动过程通过台帐的文字图片来进行详细反映,从而得以再现安全生产工作中各项管理活动的具体情况。可以说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各项具体活动、采取的各项措施以及产生的成效,仅仅靠现场是不能够完整地反映出来的,只能由台帐和现场相结合来反映。(二)是法律法规赋予的一项义务。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维护、保养、检测安全设备,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等相应的安全管理活动,都是法律法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要尽的职责和义务,并且明确要求建立相关档案台帐资料来反映这些职责和义务的履行情况。(三)是积累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