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建立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安全生产法》、《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并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对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做出明确规定,特制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2工作职责2.1企业主要负责人保证本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2.2安全环保科负责编制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按权限审批相关使用手续,建立安全费用台账。2.3财务部应确保安全费用资金到位。2.4各责任单位按实际需要申请、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并按使用计划组织实施。3术语和定义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4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4.1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企业应保证安全生产费用投入并专款专用。4.2按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3%提取;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1.5%提取;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5%提取;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至5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营业收入超过50亿元至100亿元的部分,按照0.1%提取;营业收入超过100亿元的部分,按照0.05%提取。4.3安全生产费用实行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挤占。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4.4企业上年末安全费用结余达到上年度营业收入的5%时,经当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同意,本年度可以缓提或者少提安全费用。4.5财务报表中应有安全生产费用归类统计。安全费用的会计处理,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4.6安全环保科每年底编制下一年度的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计划,经审核、批准后按计划使用。安全环保科按权限审批相关使用手续。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包括以下九个方面: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车间、站、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防火、防爆、防坠落、防尘、防毒、防噪声与振动、防辐射和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支出;2)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3)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4)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和咨询及标准化建设支出;5)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6)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7)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8)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9)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4.7各责任单位按实际需要申请、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并按使用计划组织实施。4.8企业由于产权转让、公司制改建等变更股权结构或者组织形式的,其结余的安全费用应当继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使用。4.9企业调整业务、终止经营或者依法清算,其结余的安全费用应当结转本期收益或者清算收益。4.10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变更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发生变更时,按《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中有关文件修订的程序执行。4.11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的验证安全环保科对各单位安全费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验证,发现超范围使用的,按照有关奖惩规定进行考核。财务部负责对企业安全费用审批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