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篇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知识一、安全监理的基本概念;所谓安全监理是指对工程建设中的人、机、环境及施工全过程进行评价、监控和督察,并采取法律、经济、行政和技术手段,保证建设行为符合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制止建设行为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有效地把建设工程安全控制在允许的风险度范围以内。1、工程安全生产施工单位是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2、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推行具有强制性;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3、安全监理主要是进行工程安全监督,它从管理程序上监督施工承包单位落实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是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管理,从技术上监督施工承包单位遵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组织施工,安全监理是一项程序化的监督管理。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必须重点放在预防上,把可能发生的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它贯穿于建设工程施工的全过程。二、安全监理的依据;1、安全监理委托合同;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4、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各级政府安全生产法规;5、行业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安全技术规范等;6、其他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与标准等;7、安全生产有关的强制性标准。三、安全监理主要工作职责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款:1.1安全技术措施;1.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1.3专项施工方案;1.4设计单位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的安全操作和防护以及对防范安全事故提出的指导意见是否落实。1.5由总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审核施工单位对现场危险源与不利环境因素识别、风险分析、评价和控制;2.1分析现场存在的安全因素和安全隐患以及制定的安全目标是否协调一致;2.2分析、识别现场重大的危险源与不利环境因素;并审查下列各分部分项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分别编制相应的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和安全监理旁站要求;地基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其他危险较大的工程2.3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审核施工单位是否组织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2.4做好危险源控制的风险分析,审查施工单位在一般风险、可接受的风险和重大的风险,从管理上、技术上提出控制措施。3、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安全监理3.1事故隐患;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书面)并督促其整改应有回复。3.2严重隐患;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3.3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区安检站报告。四、安全监理工作流程:未通过通过未批准批准符合开工条件确定监理人员和岗位职责确定现场安全控制目标熟悉施工图纸熟悉施工现场周边及地下管线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配备必须的安全检测工具督促施工单位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补充、整改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通过否批准否检查施工用电、机械设备的安全状况审查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证书检查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补充、整改整改巡视、检查、监督施工方安全生产技术方案、措施的落实、检查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消防安全,发现隐患及时提出整改。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发现问题五、安全监理工作方法和措施1、建立安全监理联系网络。每个监理都有安全监督责任。2、认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应急方案等,并督促施工单位按要求实施。3、严格检查;根据强制性标准,进行安全设施检查、验收并督促其整改。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按类别逐项查验,并作出验收记录。凡不符合规定者,必须整改合格后再行查验。施工工期内还应进行抽查。定期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月度、季度、年度和节日前的安全检查。巡视检查:对施工场地,环境、设备和危险源进行有重点的巡视检查。工程竣工时、安全监理总和资料归档编制并上报有关安全监理报表检查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工序部位定期组织或参加安全生产会议(讲评会)容易引起重大安全事故的工序部位实施现场监理施工中发现严重安全隐患、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或改进措施不符合要求,令其停工整改。旁站检查:对关键部位,关键工艺实施旁站检查。平行检查:在日常安全检查中,监理进行平行检查。4、做好安全监理记录;及时记录和反馈:在监理日记中,记录当天安全巡视和检查情况,对频繁出现的违规现象,通过会议纪要或监理工作联系单给以提醒指出,严重的发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或暂时停工令。5、协助事故分析和处理。六、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理工作内容1、安全监理预控目标1.1主要是对工程建设中的人、物、环境及施工全过程进行预测、评价、监控和监督,通过法律、经济、行政和技术手段保证建设行为符合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和有关政策,制止建设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行为,有效地把建设工程安全控制在允许的风险度范围内,以确保安全性,保证建筑工程安全和建筑职工的人身安全。1.2安全监理工作目标值:根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计划》和施工组织设计确认的安全目标值,作为本工程安全监理预控制目标:加强现场监督管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控制负伤率和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2、工程建设准备阶段的控制要点:2.1安全监理工作准备:2.1.1落实安全监理组织机构、监理公司在进驻现场前应组织好安全监理工程师和有关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明确安全监理的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2.1.2制定安全监理程序、记录和表格。按照工程施工的工艺流程制定出一套相应的科学的安全监理程序和工作制度,对不同结构的施工工序制定出相应的检测、验收方法。2.1.3调查、分析现场重大的危险源与不利环境因素,及早提出防范措施;2.1.4开工前应及时召开第一次现场安全会议,对安全监理工作进行沟通。2.1.5编制监理安全实施细则和安全旁站要求。2.2对施工单位进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施工组织设计审查2.2.1协助建设单位与施工承包单位签订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协议书。2.2.2审查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资质。2.2.3审查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爆破工等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督促施工企业雇佣具备安全生产基础知识的一线操作人员。2.2.4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督促施工承包单位检查各分包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2.2.5审核施工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高危作业安全施工及应急抢险方案。2.2.6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做好逐级安全交底工作。2.2.7对进场施工设备设施的安全进行检查;2.2.8检查施工企业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检查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岗位认证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值班制度,作业人员和外包队伍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罚制度,施工前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等各项制度是否已建立,执行情况如何,是否有记录)。3、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控制要点:3.1施工阶段安全监理依据的施工安全强制性标准条文:《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2002年局部修订);《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94;《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97;《给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JGJ141-90;《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维护技术规程》CJJ/T68-96;《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CJJ6-85;国务院第393#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4年2月1日起执行)《建筑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沪建建[2003]605号文件《关于实行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制度的通知》《3.2现场文明施工监理要点及检查内容:施工现场挂牌内容齐全,五牌一图挂放整齐、醒目。封闭式管理,确立门卫制度。构件、料具堆放整齐,并设有明显表识。道路通畅,无大面积及水等。职工施工作业与住宿区必须分离,住宿环境应安全、卫生。生活设施方面:如厕所必须符合卫生标准,食堂符合卫生要求等。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应集中对放,及时清运。污水排放要通畅、符合环卫要求。施工现场应具备急救措施。现场应设有安全宣传标语和安全标志。3.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控制:(详见《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3.3.1审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并督促其实施。3.3.2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有电工完成。3.3.3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必须按规定保持安全操作距离,达不到标准的应增设围栏或保护网,并悬挂醒目警告标志。3.3.4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严禁利用大地作相线或零线。作防雷接地的电气设备,必须同时作重复接地。3.3.5正常情况时,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导电部分,应作保护接零:电机、变压器、电器、照明器具、手持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部件;配电屏与控制屏的金属框架;室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框架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和金属门;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敷线的钢索、起重机轨道。3.3.6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3.3.7配电屏或配电线路维修时,应悬挂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3.3.8室内配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电缆架空敷设时,应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扎,室内配线、橡胶电缆的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5米。3.3.9配电箱、开关箱必须防雨、防尘。其内设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3.3.10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3.3.11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毫安,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秒。潮湿有腐蚀介质场所用防溅型产品,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毫安,动作时间应小于0.1秒。3.3.12配电箱、开关箱中的导线进线口和出线口应在箱体的下面,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进出线应加护套分路成束,并做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口直接接触。3.3.13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代替。3.4机械使用的安全控制:(详见《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3.4.1机械设备的超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及持有相关上岗证或特殊工种操作证,学员必须在师傅的指导下操作。3.4.2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起重机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过。严禁载运人员。必须按规定的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载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特殊情况须超载使用时,必须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有专人在现场监护下,方可起吊。3.4.3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需要夜间工作的塔式起重机,应设置正对工作面的信号灯。塔身高于30m时,应在塔顶和臂端装设防撞红色信号灯。3.4.4起重机拆装,应有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伍进行,并有技术、安全人员监护。3.4.5外用电梯轿箱内、外均应安装紧急停止开关。它所经过的楼层,应设置有机械或电气联锁装置的防护门或栅栏。必须由专业人员超作。3.4.6焊接机械应放在防雨和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