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火、防盗、防破坏制度为了维护厂区的治安秩序,预防违法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保护国家财产和职工人身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污水处理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安全意识,一刻也不放松地抓好安全。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人员培训,确保安全责任制落到实处;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器材完好;确保正在使用的的防盗器材齐全。二、积极开展法制教育、保密教育和防盗、防火、防破坏事故教育,落实防盗、防火、防破坏事故的各项具体措施,维护厂区内部公共场所的治安秩序。三、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要落实岗位责任制,安排好自己所管辖的部门以及科室的安全防范工作。四、坚持周末、节假日、重大活动以及非常时期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尽职尽责、确保政令畅通,厂区安全和公共财产免受损失。值班人员按要求对节假日各项活动进行督查并对发现问题进行记录和处理,负责处理值日内发生的突发事件和治安事件。五、贯彻“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经常向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定期布置防火安全工作,负责消防设备的保管,保证消防设备完整好用,开展防火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或请有关部门协助处理。六、奖励与处罚措施,对认真开展治安保卫工作,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在预防案件、预防事故等方面成绩显著的,给予奖励;对治安保卫工作不负责任,违反治安保卫制度,玩忽职守,致使发生重大案件或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