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市场准入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关于印发省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各子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管系统建设统筹协调小组办公室,省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成员单位:根据省委、省政府“两建”工作部署,按照《广东省建设市场监管体系工作方案》和《广东省市场监管体系建设规划(2012-2016年)》的有关要求,省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各专责小组牵头单位制定了各子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各专责小组牵头单位反映。省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办公室2013年10月23日广东省市场准入体系建设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两建”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围绕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的总目标,深入推进市场准入体系建设工作,根据《广东省建设市场监管体系工作方案》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核心任务,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解放思想,先行先试,着力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营造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二、建设目标和建设思路(一)建设目标。力争通过五年努力:——推进市场主体准入领域改革,加大审批制度改革力度,开展商事登记改革试点,放宽准入限制,降低准入成本,合理配置市场资源提高市场效率,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构建宽松适度、公平有序的市场准入制度体系。——创新政府服务管理方式,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推进电子政务及并联审批,有效整合行政资源,深化政务监察和绩效管理,实现窗口办结时限总体缩短50%以上,建立健全规范透明、便捷高效的市场准入服务体系。——加强市场主体信息系统及平台建设。通过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信息互通、信息公示、信用管理等综合手段,实现市场主体信息及相关信用信息等充分共享利用,强化企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着力提升监管效能,为“宽入严管”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平台,着力构建创新科学、多元共治的市场主体信息系统及平台。(二)建设思路。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和企业需求,从实际出发,坚持宽入与严管相结合、疏导与管理相结合,推进企业登记审批制度及相关领域改革,提高市场准入的信息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一是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注重整体制度安排和政策设计,分层分类、以点带面,在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地区先行先试,力求突破。二是改建结合、重在长效。加强改革创新与制度建设的有机结合,认真总结改革经验,研究影响市场准入的深层次原因,构建市场准入长效机制。三是加强衔接、协同推进。重视市场准入制度改革与信息系统及平台建设、市场监管等相关工作的同步推进,推动构建“宽入严管”新体系。三、主要任务及分工(一)准入制度体系建设。1.拓宽民间投资领域和范围。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促进各类营商主体公平竞争。出台各行业准入细则,明确放宽市场准入领域的具体政策,落实各类企业公平待遇。制定推进垄断行业改革指导意见,为民间资本进入垄断行业创造条件。加快出台公共资源特许经营管理办法。鼓励引导非公有制企业通过并购和控股、参股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和集体企业的改组改制。(省发展改革委牵头)2.精简和规范市场主体准入前置行政审批事项。建立健全行政审批目录管理制度,对审批事项进行动态管理。对于公民、企业和社会组织能够自主决定、自担风险、自行调节、自律管理的事项,政府不再审批。能够通过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解决的事项,取消政府管制。能够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达到管理目的的事项,取消事前行政许可。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的规定外,取消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资质类行政审批,企业登记的前置性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以及证照的年检、年审等。到2017年,各级行政审批事项办结时限总体缩短50%以上。(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工商局牵头)3.推进商事登记改革。(1)实行商事主体登记与经营项目审批相分离。除保留的商事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外,不再实行先主管部门审批、再工商登记的制度,商事主体取得营业执照即可从事一般生产经营活动;对从事需要审批的生产经营活动,持营业执照向相关审批部门申请办理审批后,凭审批文件或证件经营。(2)改革公司注册资本登记。(3)改革住所(经营场所、营业场所,下同)登记。申请人提交住所使用证明即可予以登记,允许“一址多照”、“一照多址”。(4)探索建立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联合办理制度。(5)创新监管方式。实行商事主体年报备案制度,建立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制度。(6)建立商事主体管理和信息公示平台。实现商事主体许可审批和监管信息互通、公示。(7)建立权责一致、审批与监管相统一的监管机制。严格执行“谁审批、谁监管”和“行业归口管理”,切实落实审批监管职责。(省编办、省工商局牵头,省监察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法制办、省法院、省检察院按照省政府要求分步推进)4.深化广东省企业投资管理体制改革。系统性、全流程改革企业投资管理,进一步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使企业投资活动更加便捷,构建市场开放、规范有序,企业自主决策、平等竞争,政策服务高效、监管有力的新型企业投资管理体制。(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二)市场准入服务体系建设。5.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管理。简化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流程,严格规范行政审批裁量权。推行服务质量公开承诺制,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制定可操作、便于评估的服务规范和标准,并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实现行政审批标准化。推行行政审批“统一办理”、“联合办理”、“集中办理”制度,完善“一站式”行政服务模式,推行并联审批。根据不同层级政府的职能定位,按照社会服务管理职能重心下沉、关口前移的原则,下放权力、明晰责任,充分发挥下级政府就近管理、便民服务的作用。(省编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监察厅、省质监局牵头)6.拓展电子政务,推行网上审批和办事。全面推行网上审批和办事,实现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投资项目网上审批、政府效能网上监察、跨部门事项并联办理,推动实体办事大厅功能向网上办事大厅转移。建立和完善电子证照认证法规和制度体系,推进申报材料和证照电子化。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平台,并向社会公开。2013年,连通全省各市及珠三角各县(市、区)网上办事分厅;2014年,连通全省所有县(市、区)网上办事分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监察厅、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广东省质量监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根据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关于建设市场监管体系的部署要求和《广东省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制定广东省质量监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如下。一、建设目标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科学界定政府质量监管职能,着力打造政府主导、部门协作、行业配合、公众参与的质量监管新格局,切实解决政府质量监管缺位、错位和不到位问题,大力提高政府监管效能,全面推动政府正确履行质量监管职能,服务经济发展质量,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保障民生质量安全,为构建广东现代市场监管体系提供有力支撑。二、基本原则(一)转变职能,突出重点。进一步明晰政府在质量监管中的职责边界,充分发挥安全标准、环保标准、能耗标准、技术标准的导向作用,加强对涉及民生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领域的监管,提高政府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保障民生质量安全。(二)部门协作,合力推进。注重相关部门协作,形成监管合力,营造公平有序的企业生产环境。注重建章立制,完善法规政策,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建立质量监管工作长效机制。(三)以打促建,打建结合。加强质量监管体系建设与打击制假售假专项行动的衔接,认真总结打击制假售假专项行动工作成果,推动构建质量监管长效机制。(四)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按照“两建”工作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总体部署,统筹质量监管体系建设工作,研究细化体系构成和主要内容,明确阶段性目标,分类指导,分步实施。三、主要任务(一)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建立科学适用的产品质量标准体系。构建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全力服务广东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突出民生质量安全重点,全力服务幸福广东建设;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体系建设,全力服务广东产业转型升级;打造标准信息资源平台,全力服务企业做强做大。(二)加快国家级质检中心建设,打造公共检测服务平台。以国家质检中心和省级授权站为龙头,整合全省检测服务资源,打造公共检测技术服务平台,提高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硬实力。(三)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提高质量监管效能。加强生产及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合作,提高监管效能。加强监督抽查经费保障,逐步实现监督抽查经费足额列入政府预算。以提升监督抽查有效性为基础,研究改进监督抽样检验方法。建立抽检情况通报机制,实现抽检资料数据的交换,探索抽查结果共享共用机制。完善监督抽查结果通报机制,充分发挥惩劣扶优、引导消费的作用。建立全省统筹的商品质量监测体制,实施监测商品专项检查制度,加强监测结果和监测信息的统一管理和应用。(四)推动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监测与评估工作,构建质量安全风险监控机制。深入研究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机理,探索构建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质量安全风险监控机制。推动开展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评估工作,拓展信息来源,完善信息化手段,重点加强对网络信息、申(投)诉举报信息、新闻媒体报道信息、国内外通报信息及商品危害情报数据收集分析。提升风险监测的主动性,开展基于样品检验分析的主动风险监测工作,加强风险监测工作的研讨与交流。(五)推进行政许可制度改革,强化市场准入和退出管理。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契机,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计量器具产品型式评价和计量器具制造许可制度改革,简政放权,按照重心下沉、关口前移的原则,进一步下放权力,明晰责任,充分发挥下级政府就近管理、便民服务的作用。同时,按照“宽进严管”的原则,加强证后监管,强化退出机制。(六)加大依法查处质量违法行为力度,保持“三打”高压态势。加强内部监控与自律,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保证正确行使行政执法权。进一步理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执法处罚信息与质量信用信息的有效整合机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坚持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的各项制度。深入开展重点产品、重点地区和重点销售网点质量执法,加大重点产品制假售假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办制假售假大案要案,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人身健康以及生命财产安全等质量违法行为,严厉查办利用互联网及其他高科技手段从事质量违法活动。(七)推动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生产经营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以落实生产经营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为主线,推动生产经营企业健全企业质量安全内控标准和各项规章制度。以质量信用信息为基础,开展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加强不合格商品退出监管,构建退市不合格商品监管机制。强化行业自律,推进经营者建立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商品质量进货查验和不合格商品下架退市制度。强化社会监督,发展商品质量义务监督员、落实举报奖励制度机制。强化新型经济体监管,落实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经营者的商品质量监督责任。(八)开展企业和产品质量信用信息登记,营造诚实守信的营商环境。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指导,深入分析影响企业和产品质量信用的要素,合理制定质量信用信息登记内容,明晰信息来源和共享渠道,科学设立质量信用信息评价模型。开展企业质量信用档案数据库建设,制定重点产品监督目录,提高监管有效性。加强诚信企业建设,建立健全质量信用监督管理和失信惩戒制度,营造重信誉、守信用、讲信义的质量安全环境。(九)加强服务质量监管,完善服务质量规范。实施服务质量提升工程,完善服务质量标准体系、测评体系和防范体系,建立完善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公众参与相结合的服务质量监管体系。推动服务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加强公共服务信息披露和发布。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打击各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优化服务业市场环境,引导企业转型升级。四、工作机构和职责分工(一)成立省质量监管体系建设专责小组。组长:程学源省质监局副局长副组长:戚真理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党组副书记、巡视员钱永成省工商局副局长周开生省旅游局副局长成员:杨香品省质监局质监处处长罗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