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药〔2009〕92号广东药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立志、修身、博学、报国,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建设优良的学风和校风,按照国家教育部素质教育的总体要求和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具有我校学籍的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专科学生。第三条综合测评的内容包括学生的德育表现、智育表现和文体表现三个方面,这三方面表现的积分构成综合测评成绩。综合测评成绩是学生评优、享受奖学金及学校向用人单位择优推荐毕业生就业的主要依据。综合测评的评定内容是从上一年的9月份至当年的8月份之间发生的事实。第四条综合测评的总积分(S)由德育成绩积分(D)、智育成绩积分(Z)和文体成绩积分(T)三个方面组成,其中:德育成绩积分占20%,智育成绩积分占65%,文体成绩积分占15%。综合测评总积分S按以下公式计算:S=0.20D+0.65Z+0.15T。班按学生的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定名次。各学年的综合测评成绩之和为在校综合测评总分,毕业生按在校综合测评总分排定名次。第二章德育成绩积分第五条学年德育成绩积分D计算公式如下:D=D1+D2-D3其中:D1——学年品德操行基本评定积分D2——学年品德操行加分D3——学年品德操行扣分第六条学年品德操行基本评定积分D1学年品德操行基本评定积分满分为65分。由学生个人自我测评、班评议小组测评、班主任(学生辅导员)测评构成,分别占10%、50%、40%。测评内容如下:学生品德操行评定内容及评分标准评价得分基本内容好较好一般政治素养热爱祖国,有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自觉维护团结的政治局面,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不参加非法反动组织,不参与非法集会、示威及张贴大小字报等活动,上进心强,积极向党团组织靠拢。1086以下理论学习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参加学校、二级学院和班开展的政治学习和各种教育活动,关心时事政治。975以下维护社会公德尊敬师长,尊老爱幼,关心集体和他人,团结同学,诚实守信,文明礼貌,举止大方,先人后己,助人为乐,爱护公物,遵守社会秩序,维护公共道德。865以下遵纪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维护学校的学习生活秩序,敢于同违纪行1086以下守法为作斗争。社会活动深入社会,了解国情民意,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劳动,热爱集体,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认真负责,努力完成任务。764以下学习态度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有正确的科学价值观,无迟到、旷课、早退等现象,积极参加科技文化活动。764以下身心健康不断提升完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客观、正确地认识、评价自己,正直乐观,意志坚定,持之以恒。654以下生活作风培养严谨的生活作风和良好的生活习惯,按时作息,爱护环境,讲究卫生,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自觉保持、维护公共卫生,履行卫生值日责任,勤俭节约,艰苦朴素,珍惜能源、资源,节约水电粮食。865以下第七条学年品德操行加分D2学生学年品德操行加分可累计,满分为35分。(一)荣誉加分1、个人荣誉项荣誉级别加分国家级(全国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等)20国家级各类积极分子15省级(省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等)10省级各类积极分子8学校级或地区(市)级(优秀党员、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等)6学校各类积极分子5二级学院级(优秀党员、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等)4二级学院各类积极分子22、集体荣誉项荣誉级别加分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一般成员全国先进党、团支部、社团等12106全省先进党、团支部、社团等975学校或地区(市)级先进党、团支部、社团、免监考班级等654二级学院先进党、团支部、社团等543学校文明宿舍42二级学院文明宿舍31注:1、上述所有荣誉奖项指由各级党政机关、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等授予的奖项。2、荣誉奖项以表彰证书为加分凭据;二级学院级荣誉以书面表彰材料为加分凭据。3、同一项获不同级别荣誉,只计最高级别一项。4、各类积极分子是指由学生处、团委、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和各二级学院学生办评定的。5、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由学校主管职能部门界定。(二)社会工作加分担任职务加分成绩评价校一级校二级校三级二级学院一级二级学院二级二级学院三级班一级班二级班三级优秀1086865654良好865654543及格654543432注:1、以上各类学生干部的工作成绩由学校主管职能部门进行评价。2、各级学生干部:(1)校级学生干部:①校一级:校学生会正、副主席、副秘书长,校社联正、副主席,校社联副秘书长,团委委员,团委各部门正部长,校勤工助学指导中心副主任,校青年志愿者协会正、副主任,学生就业促进委员会正、副会长,国旗班班长,红十字会学生负责人,广播台正、副台长,校报记者站正、副站长;②校二级:校学生会正、副部长,团委各部门副部长,校社联正、副部长,校勤工助学指导中心正、副部长,校艺术团副团长,校青年志愿者协会正、副部长,学生就业促进委员会正、副部长,国旗班班长以外成员,红十字会学生各部正、副部长,广播台学生干部,校报记者站干部;③校三级:校学生会各部干事,校团委干事,校社联各部干事,校勤工助学指导中心各部干事,校艺术团成员,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干事,学生就业促进委员会干事,红十字会学生干事,广播台干事,校报记者。(2)二级学院学生干部:①二级学院一级:二级学院学生会正、副主席、副秘书长,二级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负责人,二级学院团委副书记;②二级学院二级:二级学院学生会正、副部长,二级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各部门负责人,二级学院团委各部委员,二级学院艺术团正、副团长,学生党支部副书记及委员;③二级学院三级:二级学院学生会各部干事,二级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各部门干事,二级学院团委干事,二级学院艺术团成员。(3)班学生干部:①班一级:正、副班长,正、副团支书;②班二级:班委、团支部其他干部;③班三级:舍长、科代表。(4)其它:①学校针炙协会正、副会长,课余体育工作小组主要负责人,校各社团正、副会长,图书馆协管会正、副会长参照二级学院一级;②针炙协会学生干部,课余体育工作小组学生干部,校各社团学生干部,图书馆协管会学生干部参照二级学院二级;③针炙协会干事,课余体育工作小组干事,校各社团学生干事,图书馆协管会干事参照二级学院三级;④二级学院各社团正、副会长参照班一级;⑤二级学院各社团干部参照班二级;⑥二级学院各社团干事参照班三级;3、学生干部兼任多个职务的,只计最高级别一项;学生参加多个社团,只计最高级别一项;学生干部同时担任社团干部的不累计加分,只计最高级别一项。4、学生干部获得个人职务方面荣誉的,不重复累计,只计最高级别一项。5、学生干部任期需满一学期以上者(含一学期)方可加分,只任一学期的加分折半计算。(三)参加校内外非科技类辩论、演讲、知识竞赛活动获奖者,按如下标准加分:1、集体项目获奖等级加分单位等级一级(特等奖、一等奖第1名、金奖、冠军等)二级(二等奖、第2名、银奖、亚军等)三级(三等奖、第3名、铜奖、季军等)四级(其它类)主要成员普通成员主要成员普通成员主要成员普通成员主要成员普通成员国家级108755432省级64433221学校级或地区(市)级3221.51.5110.5二级学院级21.51.5110.50.50.1获奖等级加分级别一级(特等奖、一等奖第1名、金奖、冠军等)二级(二等奖、第2名、银奖、亚军等)三级(三等奖、第3名、铜奖、季军等)四级(其它类)国家级10853省级6432学校级或地区(市)级321.51二级学院级21.510.52、个人项目(四)学生活动加分1、义务献血,2分/次;其它义务捐献由二级学院学生办提出加分意见,送学生处审批。2、参加学校、二级学院、班组织的集体活动(包括思想教育、公益劳动、不以获取劳动报酬为目的的社会实践等活动或竞赛等),0.2分/次,本项加分最高不超过4分。获奖者按第(三)项累加分数。3、学生干部、社团干部参加属于其本职工作范畴的活动不予加活动分。第八条学年品德扣分D3(一)个人项目类项扣分无故旷课2通报批评二级学院4学校8行政、党团处分警告10严重警告15记过20留校察看30(二)集体项目类项扣分主要负责人一般成员学校通报批评108学校脏乱差宿舍86二级学院通报批评(脏乱差宿舍)53注:1、以上为单次(旷课为每学时)的扣分,多次可累计。2、同一项扣分以最高扣分计。3、所有扣分以处分文件为依据。第三章智育成绩积分第九条智育成绩积分计算公式如下:Z=2Z1+Z2+Z3其中:Z1——公共必修课(体育课除外)、基础必修课及专业必修课、专业限选课成绩折算积分;Z2——专业自选课、公共选修课(只计综合素质学分、没有实际单科百分制成绩的公共选修除外)成绩折算积分;Z3——智育成绩加分。(一)公共必修课(体育课除外)、基础必修课及专业必修课、专业限选课成绩折算积分计算公式:∑(单科百分制成绩×课程学分数×K)Z1=——————————————————100(二)专业自选课、公共选修课(只计综合素质学分、没有实际单科百分制成绩的公共选修课除外)成绩折算积分计算公式:∑(单科百分制成绩×课程学分数×K)Z2=——————————————————100注:1.公共必修课(体育课除外)、基础必修课及专业必修课、专业限选课的课程系数K值为1,其他选修课程系数K值为0.6。2.五级计分制按如下当量折算:优秀95分、良好85分、中等75分、及格65分、不及格0分;两级制记分制通过按60分计算,不通过为0分。3.所有成绩均按照课程期末总评成绩计算;如有课程补考及格后,该科期末总评成绩均计为60分;如补考不及格,该科期末总评成绩一律计为0分。4、重修必修课成绩不计入通过学期成绩。5.选修课程的二次(多次)修读不算重修,仍作选修,在通过的学期计算成绩。6.经批准缓考通过的课程成绩可以如实计算在修读学期的成绩内。7.体育课成绩不计入智育成绩积分Z,只计入文体成绩积分T。第十条智育成绩加分Z3智育成绩加分可累计。(一)科研成果、科技学术竞赛获得奖项1、个人项目获奖等级加分级别第1名(等)第2名(等)第3—6名(等)国际级科技学术竞赛或科研成果1087国家级科技学术竞赛或科研成果875省级科技学术竞赛或科研成果532校级或地区(市)级科技学术竞赛或科研成果321二级学院级科技学术竞赛210.52、集体合作项单位级别获奖等级加分负责人或第一作者主要成员或第二作者一般成员或其它作者国际级科技学术竞赛或科研成果第1名(等)1087第2名(等)876第3、4名(等)765国家级科技学术竞赛或科研成果第1名(等)86.55.5第2名(等)75.54.5第3、4名(等)54.53.5省级科技学术竞赛或科研成果第1名(等)53.52第2名(等)321.5第3、4名(等)21.51校级或地区市级科技学术竞赛或科研成果第1名(等)321.5第2名(等)21.51第3、4名(等)10.5二级学院级学术竞赛第1名(等)1.51第2、3、4名(等)0.5注:以同一项目参加不同级别的科技学术竞赛或被评为不同级别的科研成果取最高级别加分。(二)发表学术论文论著、发明通过鉴定、被授予专利等等,按如下标准加分:1、个人作品(项目)级别加分国际级9.5国家级6.5省级3校级或地区(市)级22、集体或合作作品(项目)级别加分第一作者(或主要成员)其他作者(或成员)国际级9.57国家级6.55省级32校级或地区(市)级21注:同一作品(项目)在不同的刊物(单位)上发表或认定,只按最高级别标准加分,不累加。(三)1、参加大学英语四级考试首次获得六级考试资格者,当年智育成绩加1分;参加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首次达到或超过425分,当年智育智育成绩加1分。2、在校级编定刊物或论文集发表学术科技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