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一总则1.为加强电力生产现场管理,规范各类工作人员的行为,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电力生产的实际,制定本规程。2.作业现场的生产条件和安全设施等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工作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合格、齐备。3.经常有人工作的场所及施工车辆上宜配备急救箱,存放急救用品,并应指定专人经常检查、补充或更换。4.现场使用的安全工器具应合格并符合有关要求。5.各类作业人员应被告知其作业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紧急处理措施。6.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1)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体格检查每两年至少一次)。2)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和业务技能,且按工作性质,熟悉本规程的相关部分,并经考试合格。3)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学会紧急救护法,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7.任何人发现有违反本规程的情况,应立即制止,经纠正后才能恢复作业。各类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在发现良接危及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并立即报告。8.各类作业人员应接受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上岗。9.作业人员对本规程应每年考试一次。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三个月以上者,应重新学习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10.新参加电气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管理人员、非全日制用工等),应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下现场参加指定的工作,并且不得单独工作。11.外单位承担或外来人员参与公司系统电气工作的工作人员应熟悉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经设备运行管理单位认可,方可参加工作。工作前,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应告知现场电气设备接线情况、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12.运用中的电气设备,是指全部带有电压、一部分带有电压或一经操作即带有电压的电气设备。13.脱离电源后救护人不可直接用手、其他金属及潮湿的物体作为救护工具,而应使用恰当的绝缘工具。救护人最好用单手操作,以防自己触电。14.触电急救,首先要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越快越好。因为电流作用的时间越长,伤害越重。二.高压设备工作的基本要求1.运行人员应熟悉电气设备。单独值班人员或运行值班负责人还应有实际工作经验。2.高压设备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由单人值班或单人操作:室内高压设备的隔离室设有遮栏,遮栏的高度在1.7m以上,安装牢固并加锁者。3.无论高压设备是否带电,工作人员不得单独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若有必要移开遮栏时,应有监护人在场。4.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10kV0.7m,110kV1.5m,工作人员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与设备带电部分的安全距离,10kV0.35m,110kV1.5m.5.室内母线分段部分、母线交叉部分及部分停电检修易误碰有电设备的,应设有明显标志的永久性隔离挡板。6.运行中的高压设备其中性点接地系统的中性点应视作带电体,在运行中若必须进行中性点接地点断开的工作时,应先建立有效的旁路接地才可进行断开工作。7.高压设备的巡视。1)经本单位批准允许单独巡视高压设备的人员巡视高压设备时,不准进行其他工作,不准移开或越过遮栏。2)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并不准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针。3)火灾、地震、台风、冰雪、洪水、泥石流、沙尘暴等灾害发生时,如需要对设备进行巡视时,应制定必要的安全措施,得到设备运行单位分管领导批准,并至少两人一组,巡视人员应与派出部门之间保持通信联络。4)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时,室内不准接近故障点4m以内,室外不准接近故障点8m以内。进入上述范围人员应穿绝缘靴,接触设备的外壳和构架时,应戴绝缘手套。5)巡视室内设备,应随手关门。6)高压室的钥匙至少应有3把,由运行人员负责保管,按值移交。1把专供紧急时使用,1把专供运行人员使用。8、倒闸操作应根据值班调度员或运行值班负责人的指令受令人复诵无误后执行。发布指令应准确、清晰,使用规范的调度术语和设备双重名称。9.倒闸操作可以通过就地操作、遥控操作、程序操作完成。10.监护操作时,其中一人对设备较为熟悉者作监护。特别重要和复杂的倒闸操作,由熟练的运行人员操作,运行值班负责人监护。11.操作票应用黑色或蓝色的钢(水)笔或圆珠笔逐项填写。操作票应填写设备的双重名称,即设备名称和编号。操作人22和监护人应根据模拟图或接线图核对所填写的操作项目,并分别手工或电子签名,然后经运行值班负责人(检修人员操作时由工作负责人)审核签名。12.在进行倒负荷或解、并列操作前后,检查相关电源运行及负荷分配情况。设备检修后合闸送电前,检查送电范围内接地刀闸已拉开,接地线已拆除。13.倒闸操作的基本条件:有与现场一次设备和实际运行方式相符的一次系统模拟图。操作设备应具有明显的标志,包括命名、编号、分合指示,旋转方向、切换位置的指示及设备相色等。14.高压电气设备都应安装完善的防误操作闭锁装置。防误操作闭锁装置不得随意退出运行。15.停电拉闸操作应按照断路器(开关)一负荷侧隔离开关(刀闸)一电源侧隔离开关(刀闸)的顺序依次进行,送电合闸操作应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进行。禁止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刀闸)。16.操作前应先核对系统方式、设备名称、编号和位置,操作中应认真执行监护复诵制度,宜全过程录音。操作过程中应按操作票填写的顺序逐项操作。17.操作中发生疑问时,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向发令人报告。待发令人再行许可后,方可进行操作。不准擅自更改操作票,不准随意解除闭锁装置。18.电气设备操作后的位置检查应以设备实际位置为准,无法看到实际位置时,可通过设备机械位置指示、电气指示、带电显示装置、仪表及各种遥测、遥信等信号的变化来判断。判断时,应有两个及以上的指示。19.雨天操作室外高压设备时,绝缘棒应有防雨罩,还应穿绝缘靴。雷电时,一般不进行倒闸操作,禁止在就地进行倒闸操作。装卸高压熔断器,应戴护目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并站在绝缘垫或绝缘台上。20.断路器遮断容量不够,应进行远方操作,重合闸装置应停用。21.电气设备停电后(包括事故停电),在未拉开有关隔离开关(刀闸)和做好安全措施前,不得触及设备或进入遮栏,以防突然来电。22.单人操作时不得进行登高或登杆操作。23.在发生人身触电事故时,可以不经许可,即行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但事后应立即报告调度(或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和上级部门。24.可以不用操作票的工作事故应急处理和拉合断路器(开关)的单一操作。25.在高压设备上工作,应至少由两人进行,并完成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26.倒闸操作在开始操作前,应先在模拟图上进行核对性模拟预演,无误后,再开始操作。操作前应先核对系统方式、设备名称、编号和位置,操作中应认真执行监护复诵制度,宜全过程录音。操作过程中应按操作票填写的顺序逐项操作。27.电气设备操作后的检查应以设备实际位置为准,判断时,应有两个及以上的指示,且所有指示均以同时发生对应变化,才能确认该设备已操作到位。28.在运用中的高压设备上工作,分为三类:全部停电的工作、部分停电的工作、部分停电的工作。三.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1.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2.事故应急抢修可不用工作票,但应使用事故应急抢修单。事故应急抢修工作是指:电气设备发生故障被迫紧急停止运行,需短时间内恢复的抢修和排除故障的工作。非连续进行的事故修复工作,应使用工作票。3.工作票应使用黑色或蓝色的钢(水)笔或圆珠笔填写与签发,一式两份,内容应正确,填写应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工作票一份应保存在工作地点,由工作负责人收执;另一份由工作许可人收执,按值移交。一张工作票中,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三者不得互相兼任。4.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填写,也可以由工作票签发人填写。工作票由设备运行单位签发,总、分工作票应由同一个工作票签发人签发。5.一个工作负责人不能同时执行多张工作票,工作票上所列的工作地点,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为限。所谓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是指:电气装置中,可以用隔离开关同其他电气装置分开的部分。6.同一变电站内在几个电气连接部分上依次进行不停电的同一类型的工作,可以使用一张第二种工作票。7.需要变更工作班成员时,应经工作负责人同意,在对新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手续后,方可进行工作。如确需变更工作负责人应由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并通知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允许变更一次。原、现工作负责人应对工作任务和安全措施进行交接。8.第一种工作票应在工作前一日送达运行人员。临时工作可在工作开始前直接交给工作许可人。第二种工作票和带电作业工作票可在进行工作的当天预先交给工作许可人。9.第一、二种工作票只能延期一次。带电作业工作票不准延期。第一、二种工作票需办理延期手续,应在工期尚未结束以前由工作负责人向运行值班负责人提出申请。10.工作票的签发人应是熟悉人员技术水平、熟悉设备情况、熟悉本规程,并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生产领导人、技术人员33或经本单位分管生产领导批准的人员。11.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应是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熟悉设备情况和本规程,还应熟悉工作班成员的工作能力,经工区(所、公司)生产领导书面批准的人员。12.工作许可人应是经工区(所、公司)生产领导书面批准的有一定工作经验的运行人员或检修操作人员。13.专责监护人应是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熟悉设备情况和本规程的人员。14.工作票签发人应检查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15.工作负责人负责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必要时予以补充。工作前对工作班成员进行危险点告知,交待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并确认每一个工作班成员都已知晓。16.工作许可人应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再次检查所做的安全措施,对具体的设备指明实际的隔离措施,证明检修设备确无电压。对工作负责人指明带电设备的位置和注意事项。17.运行人员不得变更有关检修设备的运行接线方式。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安全措施,工作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应先取得对方的同意并及时恢复。变更情况及时记录在值班日志内。18.工作许可手续完成后,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向工作班成员交待工作内容、人员分工、带电部位和现场安全措施,进行危险点告知,并履行确认手续,工作班方可开始工作。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班人员的安全认真监护,及时纠正不安全的行为。19.工作负责人在全部停电时,可以参加工作班工作。在部分停电时,只有在安全措施可靠,人员集中在一个工作地点,不致误碰有电部分的情况下,方能参加工作。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应根据现场的安全条件、施工范围、工作需要等具体情况,增设专责监护人和确定被监护的人员。20.专责监护人不得兼做其他工作。专责监护人临时离开时,应通知被监护人员停止工作或离开工作现场,待专责监护人回来后方可恢复工作。21.工作负责人若因故暂时离开工作现场时,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离开前应将工作现场交待清楚,并告知工作班成员。若工作负责人必须长时间离开工作现场时,应由原工作票签发人变更工作负责人,履行变更手续。22.工作间断时,工作班人员应从工作现场撤出,所有安全措施保持不动。工作票仍由工作负责人执存,间断后继续工作,无需通过工作许可人。每日收工,应清扫工作地点,开放已封闭的通路,并将工作票交回运行人员。次日复工时,应得到工作许可人的许可,取回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应重新认真检查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工作票的要求,并召开现场站班会后,方可工作。若无工作负责人或专责监护人带领,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地点。在未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以前,任何人员不准将停电设备合闸送电。3.2.7.2一张工作票上所列的检修设备应同时停、送电,开工前工作票内的全部安全措施应一次完成。若至预定时间,一部分工作尚未完成,需继续工作而不妨碍送电者,在送电前,应按照送电后现场设备带电情况,办理新的工作票,布置好安全措施后,方可继续工作。3.2.7.5在同一变电站内(现省去或发电厂、升压站内),依次进行的同一类型的带电作业可以使用一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