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禅城区分公司业务外包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禅城区分公司外包方(以下简称乙方):为加强业务外包广告宣传安装施工的安全生产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以及《中国电信广东公司业务外包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甲方和乙方都要严格遵守本协议书约定,认真履行各自责任,共同做好业务外包安全生产工作。一、协议有效期:本协议有效期:自签订日起至所有施工工程结束止。二、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1、根据国家、广东省和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及中国电信广东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有权对业务外包的安全生产管理进行监督。2、督促乙方建立业务外包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安全生产管理资料。3、督促乙方为业务外包从业人员购买工伤保险和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督促乙方对业务外包从业人第2页员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4、按双方约定的事故处理方式,处理或协助处理业务外包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三、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1、乙方是业务外包安全生产管理主体,负责业务外包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对所承包业务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2、贯彻国家、广东省和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及中国电信广东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措施。3、负责乙方的消防、防盗、保密安全管理。负责乙方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为业务外包从业人员购买工伤保险,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负责对业务外包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保证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对外包业务工作人员行为的安全后果负责。4、负责按甲方要求保障外包业务中相关的属于甲方所有的物品设施及通信安全;对甲方交由乙方使用、保管的物品,业务中收取的现金、使用的有价证券卡由乙方负责物品安全。5、组织对所承接外包业务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接受甲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安全建议,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四、生产安全事故处理约定1、如发生业务外包安全生产事故,乙方必须在1小时内向甲第3页方报告,并按规定报政府相关部门。2、在乙方生产营业场所内发生的人身安全事故,一律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对应的法律、经济责任。3、因乙方责任发生业务外包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负责事故处理工作,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赔偿,甲方予以必要的协助。4、因双方责任发生业务外包生产安全事故,若事故没造成人员伤亡,或事故只造成乙方人员伤亡;或事故造成甲、乙双人员伤亡;或事故造成第三方伤亡的,均由乙方负责事故处理工作,甲方协助。若事故只造成甲方人员伤亡的,由甲方负责事故处理工作,乙方协助。5、事故责任及经济赔偿,根据事故责任划分(以安全管理部门或当地政府事故处理责任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判定书为准),由各自承担相应事故责任及经济赔偿。若事故责任判定书不明确的,双方协商解决。五、安全生产管理费用计提安全生产管理费用指用于本项目业务外包的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安全防范整改、安全建设、劳动卫生等费用。安全生产管理费用已含在本项目业务外包费用中,不再计提。六、补充条款:1、对于贯彻执行政府主管部门安全工作要求责任的问题,属于甲方责任范围的,甲方负责完成;应全部由乙方完成的,甲方转达给乙方完成;涉及双方责任的,由双方协调完成。第4页2、乙方不得将电信客户资料用于业务外包合同所规定的范围以外,乙方负责电信客户资料及甲方未授权公开资料的保密管理,因乙方责任导致资料外泄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3、乙方不得挪用甲方交由乙方使用、保管的物品,不得将该类物品用于非本业务范围以外。本协议书一式叁份,甲方保存两份,乙方各保存一份。本协议与双方签订的业务外包合同时效相同。签订业务外包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本协议。业务外包合同到期后,本协议同时终止。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甲方负责人:乙方负责人: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