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总第32期本期目录国际商会主席就美国9.11恐怖事件发表声明………..……………1保函规则得到更广泛认可…………………..…………………….…2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正式挂牌对外营业…………………...2如何看待银行的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问题….………………….….4面对美国经济衰退影响及我们的对策………………..……………15UCP500专家问答(一)……………………………………………17国际商会银行委员会意见汇编(一)……………………………..21ICC出版物定购导航………………………………………………..26会员简介—首钢集团………………………………………….…….27ICC动态国际商会主席麦考米克就美国9.11恐怖事件发表声明9月14日,国际商会主席麦考米克就美国9.11恐怖事件发表如下声明:本星期发生在美国的悲剧让生活在世界每个角落的人们都深感震惊。我们同他们一起向在此次灾难中遇害的人们表示深切同情,并为他们祈祷。此事发生后,各国商界纷纷来电询问此事,并希望为在这场恐怖事件中直接遭受损失的商界同行提供必要帮助。对此我们非常感激,并尽力给予援助。这场恐怖事件并不是单纯地对美国的攻击,而是对所有热爱和平2的人们、渴望安全、开放的旅游和贸易环境的人们的公开挑衅。我们保证会继续同世界商界合作,为世界经济的稳步成长创造一个安全、健康的环境。我们保证会同世界各国政府和金融组织合作,协助他们从这场事件中恢复过来。我们保证我们有足够的信心把世界建设得更好。通过共同努力,为了大家的共同利益,我们一定能够在人民之间、民族之间和企业之间建造一个新的桥梁。保函规则得到更广泛认可国际商会《见索即付保涵统一规则》正逐渐被银行界和贸易界广泛接受。这是国际商会为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做出的又一贡献。在《见索即付保涵统一规则》(URDG)制订后的十年,国际商会出版了《URDG应用指南》,此手册涵盖了URDG规则的出版、发行、优越性及其制定过程。《URDG应用指南》的作者GeorgesAffaki先生,现任法国巴黎银行贸易融资法律事务顾问,他负责协调该银行在全球范围内能源方面的运作,包括经常性地谈判和起草国际保函。Affaki博士推翻了有关URDG的一些错误说法,而这些说法会对那些不够细心的人产生误导作用,认为法律限制使用URDG,且这些规则不够灵活,不能满足各方的需要。Affaki博士提到,国际组织,如国际工程咨询协会(FIDIC)已经将URDG订入到他们的保函范本中,这很可能导致在工程学著作中大范围地使用这些规则。URDG正和那些传统的规范跟单信用证及Incoterms的贸易金融工具一起在国际商会商业活动中全面迅速地发挥作用。国际商会秘书长MariaLivanosCattaui女士在《URDG》的前言中说道:“我们感到已经到了接受这些规则的重要时刻了,我们发现有很多新的发展都是令人满意的。”URDG是国际商会银行委员会与国际商业惯例委员会10年工作的成果,1991年12月生效,URDG起草委员会主席RoyGoode先生评论说:“在经历了一个缓慢的开始之后,URDG已经得到了银行和贸易各方的认可。”Affaki博士引用了以下URDG的优越性:1.通过提供“学以致用”的规则和形式范本,URDG简化了保函和反保函的起草2.因URDG可使各方利益达到平衡,因此它有利于形成一个更为心平气和的谈判氛围3.所有规则以更清晰明确的语言写成,从而有助于避免可能因为表达问题而引起的诉讼和纠纷。金融专栏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正式挂牌对外营业10月3日,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正式挂牌对外营业,这标3志着酝酿已久、备受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香港“中银重组”工作圆满顺利完成。中国银行是中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之一,截至2000年底,中国银行资产总额达31680亿元人民币,其中海外资产达12840亿元(约合1550亿美元),而香港地区的资产则达8200亿港元,占海外资产的大部分。重组前,这些资产由中国银行香港分行、广东省银行香港分行、新华银行香港分行、中南银行香港分行、金城银行香港分行、国华商业银行香港分行、浙江兴业银行香港分行、盐业银行香港分行、宝生银行、华侨商业银行、南洋商业银行、集友银行等12家银行机构和若干专业公司组成的香港中银集团管理和经营。作为香港银行体系的重要支柱之一,就其资产规模、存款及贷款数量而言,中银集团是香港第二大银行集团,存款和贷款在香港银行业中分别占有17.7%和16.2%的市场份额,在香港的分支机构354家,个人客户总数达290万以上,占香港总人口超过40%;有业务往来的公司客户达25万家以上,占香港公司总数约70%。中银集团长期以来为香港经济及金融业的繁荣稳定做出了重大贡献。长期以来,中银集团在对外引进资金、技术等方面为国家经济建设,特别是对维护港澳地区的社会稳定,促进当地的经济繁荣作出了重要的贡献。随着,中国加入WTO日期的迫近和世界金融业的迅猛发展,客观要求对中银集团的决策程序与运作模式进行改革,以最大程度地优化资源,降低成本,迅速地对市场变化作出调整决策。为了适应日趋激烈的竞争环境,优化资源配置,节约经营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在有关的监管和审批机构大力支持下,中国银行自1999年开始着手对中银集团进行全面重组。重组后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将在一个新的平台上,以强大的实力,崭新的形象参与当地市场及国际市场竞争,为中国银行的事业发挥更大的作用,作出更大的贡献。重组的目标是:理顺股权结构,明晰产权关系;建立良好而高效的现代公司治理结构;改革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精简和调整分支机构布局,集中后台业务处理,形成规模效应和整体合力;接受更加严格的外部监管;更好地服务香港客户,促进香港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发展;形成更有效的中国银行整体战略和海外布局,并为中国金融体制改革提供经验,以迎接WTO的挑战。今年7月,香港立法会通过了《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合并)条例》,经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签署后成为香港法律。同时,中银集团的重组还得到了香港金融监管机构的批准。通过重组,中银集团中的10家银行机构合并为中银香港,南洋商业银行、集友银行以及中银信用卡(国际)有限公司作为中银香港的子公司继续经营。中银香港承继中国银行香港分行的发钞权,成为香港的发钞银行。重组前宝生银行、华侨商业银行、新华4银行和广东省银行在内地开设的分行,依法履行更名手续后将转为中银香港的内地分支机构。为了在重组中引入国际上最先进的经验,中国银行在项目启动初期,通过公开竞选方式聘请了世界一流的投资银行、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及管理咨询公司等中介机构,分别担任重组的财务顾问、法律顾问、管理顾问和审计师,还专门聘请了有关专业咨询公司担任IT顾问、薪酬顾问、风险管理系统开发顾问等。这些顾问公司从世界各地抽调专家,参与对中银集团现有业务状况、财务状况的诊断和提出对策。重组后的中银香港具有清晰的发展战略,在开拓公司业务的同时,强化零售业务和中介服务,以香港本地市场为主,兼顾内地客户和海外华人;建立良好公司治理结构,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行政总裁负责制,按照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依托、以盈利为目的的经营原则,将组织架构分为前台、中台和后台;引入现代化的风险管理方法和技术,建立科学、严密、独立的全方位风险管理及监控机制;按照国际标准采取审慎的会计原则和及时准确的信息披露制度;建立与绩效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通过严格、科学的考核和岗位价值工资制,实现权、责、利的统一;后线业务集中处理,最大限度地提高工作效率,使中国银行依托香港这一国际金融中心实现快速发展,进一步增强其在国内、国际上的竞争能力。重组后的中银香港依法承继中国银行香港分行等10家银行的债权、债务关系,原有客户的利益将得到切实的保障。同时,经过组织架构和业务管理的重组,中银香港将建立起全新的客户服务机制,大大提高对客户的服务水平。与此同时,面貌焕然一新的中银香港,依托中国银行的雄厚实力,充分利用中国加入WTO带来的机遇,必将获得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对香港社会和经济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如何看待银行的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问题(接上期)我国银行业如何面对混业经营的趋势㈠目前我国实行混业经营的条件尚不具备1999年11月,美国《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通过后,国内对于混业经营的呼声一下高涨起来,仿佛这个问题突然具有紧迫性。虽然混业经营已是未来一段时期内银行业发展的明确趋势,但是就我国现在金融业的状况而言,实施混业经营的条件尚不具备。不论是金融机构自身的条件(微观),还是金融市场的状况(宏观),都决定了目前我国银行尚不能实行混业经营。⒈微观方面⑴金融机构实力不强,尚不足以开展全方位的业务活动首先,我国金融机构的规模较小,竞争能力较弱。5从我国商业银行的规模上看:绝大多数规模较小,缺乏竞争力。我国四大国有银行虽然已跻身于世界100家最大的商业银行之列,但它们在赢利能力、防范和化解不良资产等方面和世界著名大银行还有很大的差距,而且它们所依靠的是国家的特殊保护和扶持。如果政府一旦放弃或无力给予特殊保护,将银行推上市场时,那么国有银行会立刻面临外来势力的强大冲击。因此,仅靠政府通过行政扶持起来的规模是无法长期与富有实力的国际大型商业银行相抗衡的。此外,虽然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在国内的经营规模较大,但就其国际业务而言,除中国银行外,其它的规模都比较小。同时,我国新建的商业银行规模小、实力有限,既无法与四大国有银行平等竞争,更不可能参与国际竞争。商业银行过小的规模和孱弱的竞争能力限制了它们业务的发展,而不能提供多样化的服务也就不能称为混业经营。从我国证券经营机构的规模上看:目前中国的证券机构主要由两部分构成:一是证券专营机构,即各地普遍存在的证券公司;二是证券兼营机构,即具有证券兼营资格的信托投资公司所附设的证券营业部。由这两部分构成的中国证券机构虽然在总数上已达较高的水平(到目前为止,中国共有专业证券公司101家,兼营证券机构300多家,两类机构共拥有证券营业部2000多个),但就个体和平均的经营能力而言,中国证券机构却呈现出明显的小规模经营特征。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是弱小的自有资本实力。到1997年底,在中国的近100家专业证券公司中,除申银万国外,注册资本达到10亿元的只有华夏、国泰、南方、海通、联合、东方5家,这就意味着中国绝大部分专业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都在10亿元以下。现在,随着一些证券公司的增资扩股和合并,这种状况才开始有所改变。其中,国泰和君安合并后,注册资本达到37亿多元,新成立的银河也达到45亿多元,从而成为目前国内资本实力最雄厚的券商。但大部分券商的资本规模仍然过小。第二是过小的资产规模。资产规模的大小是衡量券商经营规模的主要标准。同国外投资银行相比,中国证券机构的资产规模相差极其悬殊(见表1)。例如,美国著名投资银行——美林集团的净资产为127.6亿美元,而2000年中国规模最大的20家券商净资产之和为495.63亿元人民币(约合60.4亿美元),仅为美林集团净资产的46%,全国101家券商的净资产总额为652亿元人民币(约合79亿美元),亦不过是其的61%;美林集团的总资产更是高达2998亿美元,而同期我国所有券商的总资产之和仅为5753亿元人民币(约合701亿美元),尚不及美林集团总资产的1/4。规模过小必然对证券机构的业务经营产生极其不利的负面影响,它会导致中国券商业务承受能力低下,严重制约中国券商的业务开拓能力和盈利能力。表12000年中美券商资产规模比较中国券商(单位:亿元人民币)公司净资产总资产海通证券53.42316.01国泰君安46.69331.23南方证券38.54357.58申银万国31.46323.87华夏证券15.75319.91美国券商摩根.斯坦利141.193175.906美林127.592998.04所罗门美邦87.682119.01高盛63.102173.80雷曼兄弟54.131538.90资料来源:《2000年券商业绩排名揭晓》《证券时报》2001年5月15日由此可见,中国的商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