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媒体教室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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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多媒体教室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正常的多媒体教学秩序,加强对多媒体教室的管理,合理使用多媒体教室,提高多媒体教室的利用率,更好地为教学服务,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教室是上课、自习、答疑和考试等教学活动的场所,是重要的教学资源。教室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教室的使用调配、卫生、安全、服务,设备设施的维护维修等。第三条教务处是学校教学工作的主要管理部门,负责对学校各类教室的宏观管理、分配和调度等工作。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占用教室或将教室改造后变为它用。如有特殊情况,应上报校长办公会批准后执行。第四条资产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全校教室多媒体教学设备设施的维修、维护和保养,以及教具的供应工作,保证教学的正常进行。第五条后勤处负责全校教室桌椅等基本设施的保养和维修,以及教室卫生的清扫,保证良好的学习环境。第六条保卫处负责全校教室的安全管理工作。第二章教室的使用管理第七条凡学校计划内各类学生的教学活动(含AB级英语考试和计算机等级考试)所用教室,由教务处统一调度。第八条教务处每学期期末,根据下学期各教学部门的教学计划、学生人数及教室使用情况,编排课程表,制定下一学期的教室使用计划。第九条凡属教学计划内的课堂教学、专题讲座、学术报告等,由教务处根据学生人数和班级课表统一安排多媒体教室。第十条教室使用计划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变动,应严格按照课表编排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如需安排停课、调课、补课、辅导等,由开课部门的教学秘书报教务处批准并按《教务处关于进一步规范教师停(调)课管理工作的通知》办理相关手续。第十一条学校如有重大考试和工作安排时,所有教室的使用应由教务处统一协调,按照临时通知安排,已借出的教室也应服从整体安排,自行暂停或延后活动。第十二条期末考试期间,教室一般不用于与考试无关的活动。第十三条教室管理人员(包括多媒体、计算机房、语音室、实验实训室管理人员等)应遵守学校相关条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加强安全、防范意识。严格值班制度,不得随意脱岗,确保教学活动顺利进行。第十四条教室管理人员应根据教务处教学与活动使用教室安排情况,做好公共自习教室地点与时间的公布工作。自习教室的开放遵循“逐间逐层”动态开放的原则,每天开放适度的公共教室,做到既保证学生的自习需要,又节约资源(自习教室开放原则:坐满教室额定座位数的50%时,可开放其他教室作为自习教室)。第十五条教室开放时间:7:00-21:00,节日及寒暑假期间的教室开放时间根据需要另行安排。教学楼教室管理人员应按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开关教室。第十六条任何人均无权以各类物品或文字形式占用座位,离开教室时需带走个人所有物品。第十七条各系部、职能处室如需使用多媒体教室举办教学计划外的专题讲座、学术报告等,应由举办部门提前向教务处提出申请,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的前提下,教务处进行安排。第十八条多媒体教室原则上不接待与教学无关的活动,如有特殊情况,由举办部门向教务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安排。第三章教室的借用管理第十九条申请程序1.因调、停课需临时使用多媒体教室的任课教师,应填写《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课程表调动审批表》,经本部门、教务处审批后,提前1周送交教务处教务科统一协调安排多媒体教室。2.各种专题讲座、学术报告、短期培训等活动需要借用多媒体教室的,应提前2周与教务处教务科取得联系,同时递交经本部门、教务处批准的《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多媒体教室使用申请表》,由教务处教务科根据多媒体教室占用情况酌情安排。3.各种会议、社团活动等需要借用多媒体教室的,应提前1周与教务处教务科取得联系,同时递交经本部门、教务处批准的《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多媒体教室使用申请表》,由教务处教务科根据多媒体教室占用情况酌情安排。4.学生班会等小型活动需要借用教室的,一般由学生干部提前3天向教务处教务科提交有辅导员签字的申请,并填写《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多媒体教室使用申请表》即可,原则上不能借用多媒体,且只借用C区教室。如需使用多媒体设备,则需由辅导员亲自向教务处教务科提交有系领导签字的申请。5.因故借用教室时间发生变更或预定的教室不再使用,需报教务处教务科办理变更或注销手续。借用教室无故不使用者,教务处教务科将备案处理。6.教室借用遵循“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借用部门必须做到教室的需求与使用一致,如有虚报、假报教室需求者,一经核实,需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全校通报。第二十条原则上,我校教室不对外租赁。如校外单位组织为在校生或教师有相关需求的社会培训而租用教室,需经过校长办公会批准后,以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活动为前提,由教务处协调安排。教室对外租借为有偿使用,收费标准参考《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专项考试管理办法(讨论稿)》,费用由财务处统收统支。第四章使用要求第二十一条多媒体教室使用者必须严格遵守多媒体教室使用规定,妥善使用多媒体教室的设备与设施,服从多媒体教室管理人员的管理。使用过程中若遇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时,应及时与多媒体教室管理人员联系解决。严禁私自挪用或随意调整教室内的设备,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使用者承担。第二十二条任何人不得在多媒体教室的计算机上安装和删除程序、设置密码、隐含设备等。根据教学要求需要在计算机上安装软件的教师须提前向多媒体教室管理人员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多媒体教室管理人员协助进行安装,应用软件不能安装在系统驱动器下。第二十三条多媒体教室使用完毕,务必检查计算机、投影机、投影幕布等设备的电源是否关闭,鼠标、键盘、遥控器等应放回原处。投影仪的启闭只允许通过中央控制器操作控制,绝对不允许直接关闭总电源。课后须及时关闭控制柜门。打开和关闭投影机电源开关的时间间隔至少要5分钟。第二十四条离开多媒体教室前,应关好电灯、电扇、空调、门窗等。总电源由管理人员管理,教师勿擅自关闭总电源。第二十五条借用部门必须保持教室清洁和室内各种设施设备完好,活动结束后还原教室原有布局。第二十六条师生进教学楼应当遵守安全管理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闲杂人员不得进入教室。第二十七条进入教室楼要注意着装仪表,夏季不准穿背心、拖鞋、裤衩进入教室,教室楼内不得勾肩搭背,不得倒插门在教室进行自习,不得在教室内留宿过夜。第二十八条教学区应当保持安静。严禁在楼内高声喧哗;未经许可,禁止在教学楼内及教室内举行各种形式的文体活动。第二十九条守纪律,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严禁踢门,踢墙;严禁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严禁乱倒垃圾;严禁在墙上、门上及课桌椅、窗帘上乱涂乱画乱刻;严禁在教学楼内用餐、吸烟。第三十条教室内的一切公物都是为了满足正常教学所配置的。严禁损坏或拿走教室内的各种设备、课桌椅、门窗玻璃、黑板、灯具、粉笔、黑板擦、窗帘及教室内其它公物;严禁擅自调换教室内设备及其它公物;严禁损坏课桌椅。第三十一条严禁私自拉线接电及使用各类充电器、电炉等。注意节约用电,教室内人少时应集中用灯。最后离开教室者,必须关好门窗,保证教室安全。第三十二条严禁在教学楼及其它教室内燃纸烧火、放鞭炮或带入易燃易爆物品或留放贵重物品;严禁在教学楼内及楼口、楼道停放任何车辆或摆放其它物品。第五章教学楼卫生与设备维修第三十三条教学楼卫生由后勤处负责,委托物业管理中心进行清扫。第三十四条建立清扫卫生值日制度,保持室内外的环境卫生整洁干净,做到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走廊、门厅和外墙无张贴物,厕所内无尿渍、无异味,保证地面清洁见本色无杂物,门窗清洁,黑板干净,桌椅排列整齐,桌面干净,抽斗无纸屑污物,墙壁顶棚无灰尘,无蜘蛛网,门窗玻璃明亮,保持干净。负责清扫教室及楼内卫生的人员不得在教学楼内吸烟、大声喧哗,严禁在教室内用餐、午休等,不得干扰学生学习,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第三十五条教学楼内教学设施,如:水电、照明、桌椅等由后勤处负责维修维护;投影机、计算机、实物展台、空调、控制系统等教学设备由资产管理办公室及网络管理中心负责维修维护。各部门应各负其责,定期检查、保养,及时维修维护。第三十六条学期结束后或每次开学前,由资产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教学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修、维修和保养,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第三十七条学生处应制定相应制度鼓励学生参与教学楼的卫生保洁和设施维护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第六章安全管理第三十八条全校师生员工进出教室楼必须服从管理,尊重教室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的劳动。对使用教室不当的行为,管理人员有权给予劝导、制止,乃至终止其对教室或设备的使用。第三十九条教室钥匙由教务处统一管理。多媒体柜的钥匙每天按规定发放和收回并填写使用记录,开学前和学期结束时由教务处与教室管理员清点。第四十条任何人员携带物品进出教室,必须接受保安的检查。保安人员须24小时不间断巡视,查看门窗是否安全、有无火警水患等安全隐患和事故,确保教学设备设施的安全。第七章附则第四十一条教室管理采取学校教务处统一调度,后勤处、保卫处和资产管理办公室相配合的模式。教室使用者、教室管理服务人员应遵守学校对各类教室使用与管理的相关规定,违反规定的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关单位及负责人的责任。第四十二条本规范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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