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实施人才兴税战略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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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实施人才兴税战略的思考国以才立,政以才治,业以才兴。税务系统作为国家重要的经济执法部门,要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税收事业和税务干部的全面发展,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大力实施人才兴税战略。一、准确把握税务人才队伍建设的现状近年来,XX省国税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总体态势是好的,主流是好的,但与形势的发展和国税工作面临的任务还不适应。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人才总量不足,特别是专业人才相对短缺。在实际工作中,缺少一批具有较高专业知识水平、较强工作能力的行政管理、税收业务和信息技术等方面的中高级人才。部分税务干部的综合素质尚不能满足工作的需要,懂征收、会管理、能稽查的业务人才相对短缺,精通法律、文秘、审计、外语、计算机和行政管理等高层次、专业型人才则更为紧缺。二是人才资源配置不尽合理,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经济相对发达地区的税务人员普遍超编,甚至出现人员冗余、人才浪费的问题,而一些贫困县区则人才匮乏,人员相对不足的矛盾日渐突出。一些地方对技术人才的使用不合理,专业不对口,学非所用,造成人才浪费。三是干部队伍年龄结构比例失调,不利于税收工作的可持续发展。从各级领导班子情况看,总体上年龄偏大,没有形成合理的梯次结构。从整个干部队伍看,全省国税系统30岁以下的干部只有1603人,占干部总数的14.7%;31至45周岁的7025人,占干部总数的64.2%;45周岁以上的2308人,占干部总数的21.1%。年轻干部所占比重明显偏低,年龄断层的问题比较突出,人才队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青黄不接,不利于人才的培养、选拔和使用。四是人才的整体素质亟待提高。从思想政治素质看,部分干部包括少数领导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学习意识、创新意识、法治意识、服务意识和廉洁意识需要进一步增强;从文化素质和专业技能看,人才队伍知识更新速度较慢,知识结构不尽合理,一些基层人员专业操作技能不够熟练,不能完全适应税收管理创新和信息化建设发展的需要。五是人才工作体制和机制不够健全,干部队伍活力不足。干部能进能出、能上能下、多劳多得的机制尚未完全形成,队伍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因循守旧、小进则满和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等思想观念。少数税务干部缺乏事业心和责任感,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影响了工作的开展。二、用科学的人才观指导人才兴税工作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只要具有一定的知识和技能,能够进行创造性劳动,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做出积极贡献的,都是党和国家需要的人才。实施人才兴税战略,必须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牢固树立科学的人才观,从根本上搞清什么是人才、怎样界定和使用人才这个基本问题。第一,必须破除只有高层次人才才是人才的旧观念,树立人人都可以成才的新观念。税收人才包括具有较高经济税收理论和税收工作技能的高中级人才,也包括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初级人才。只把高层次人才看成人才,不把有一定知识和技能的操作人员看成人才的认识是错误的。按照科学的人才观,只要有一定知识和技能,能够胜任本职工作,为税收事业做出业绩和贡献的,都是党的税收事业需要的人才。实施人才兴税战略,必须解放思想,开阔视野,坚信人人都可以成才,人才就在你的身边。既要把拔尖人才视作人才,更要把众多的实用人才纳入人才范畴。第二,必须破除唯学历定人才的旧观念,树立以能力论人才的新观念。重学历、轻能力,重文凭、轻水平,以学历为标准界定人才,将人才与学历简单划等号,对税收事业的发展是十分有害的。实践证明,学历不代表能力,一个人的水平等于知识和运用知识之和,文凭再高,书本知识再丰富,如果不能很好地运用,也不能说有水平。因此,对税务干部来讲,不论是什么学历和文凭,只要具备一定的学识水平,只要勤于学习、勇于投身干事创业的实践,就拥有发挥聪明才智的机遇,能力就会不断提高,就能成为税收事业的有用之才。第三,必须破除以职位定人才的旧观念,树立以业绩论人才的新观念。将职务高低作为衡量人才的标准,把当官看作人才的标签,会错误地引导人们把职务晋升视为实现自身价值的唯一渠道,影响广大税务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对待人才,不能以职位论短长,而应以业绩为导向。单纯以职位高低来衡量人才,必然有失偏颇。在实施人才兴税战略中,无论是构建人才考核和评价体系,还是改革人才推荐和选拔制度、完善人才使用和管理机制,都应当以业绩为依据,以贡献为坐标。不仅要开通职务晋升的通道,而且要开通能级提升的通道,通过树立科学的价值取向,激发干部队伍的活力,充分调动各类人才成长的积极性。第四,必须破除以资历定人才的旧观念,树立以实践论人才的新观念。树立科学的人才观,不能以资历论英雄,而应以实践为标准。对于人才,应当以动态的而不是静态的角度去理解,以发展的而不是停滞的眼光去认识。现在是人才,但如果放松学习、懒于实践,今后就可能不适应工作的需要;现在不适应工作需要,但通过加强学习,勇于实践,就可能成为税收工作的栋梁之材。因此,必须破除论资排辈的传统观念,用实践的标准检验人才,不拘一格选拔人才,鼓励优秀年轻干部大胆成才。第五,必须破除对人才求全责备的旧观念,树立用人所长的新观念。尺有所短,寸有所长。在实际工作中,既需要部分懂经济、懂法律、高技能、会管理的复合型人才,也需要具有一技之长的专业型人才,更需要一大批具有一定专业知识,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普通型人才。要求所有的税务干部都成为复合型和专业型人才是不切实际的,也没有必要。实施人才兴税战略,必须克服求全责备的陈旧观念,用其长,避其短。三、建立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人才工作机制完善和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对于实施人才兴税战略,具有根本性、全局性和决定性的作用。因此,要全面创新人才工作机制,用机制保证人才队伍的生机和活力。一要建立健全人才考核评价机制。建立科学的评价指标。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注重实践检验,把品德、知识、能力、业绩作为衡量和评价人才的主要标准,研究制定税务人才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积极探索人才分类评价办法,增强考核评价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对各类人才进行科学评价。把人才评价与公务员考核结合起来,把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结合起来。注重考核评价结果的运用,把评价结果同干部的奖惩、升降、去留等切身利益联系起来,让吃苦的人吃香,实干的人得实惠。二要建立健全人才竞争择优机制。大力推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制度,为优秀干部脱颖而出搭建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舞台。紧紧抓住群众公认和坚持程序两个重要环节,严格履行竞争上岗的每一道程序,公平、公正地走好每一个环节,真正把政治坚定、品德优秀、勤勉敬业、实绩突出的优秀人才选上来。不断总结经验,做到制度更加完善,程序更加严密,方法更加科学。三要建立人才激励机制。大力推行和完善能级管理制,通过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体系和工作岗责体系,定期对干部的德、能、勤、绩、廉进行综合评价,实行能力分级、按能定岗、以岗定责、以责定酬,把能级、业绩与奖励紧密联系起来,把干部的能级管理与公务员考核以及评先选优结合起来,破解素质高低一个样、能力强弱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充分调动广大税务干部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税务干部队伍的专业化建设步伐。四要建立健全人才合理流动机制。加大领导干部异地交流工作力度。对任现职时间较长的领导干部分期分批进行异地交流;对新提任的市、县(市、区)局正职,原则上进行异地任职。有计划地做好岗位轮换工作,同时加大专业人才的培养力度,保持专业技术性人才队伍的相对稳定和壮大。制定政策措施,引导人才从机关走向基层,从城市走向城镇,从富裕地区走向贫困地区,使人才合理流动。全力支持税务干部参加当地党委、政府组织的公开选拔和竞争,鼓励优秀人才更快发展,走活人才发展全盘棋。面向全社会请人才、借人才,做到人才互通有无,共享共用。五要建立健全人才培养机制。健全人才培训机制,把干部学习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级的依据之一,做到不培训不上岗、不培训不任职、不培训不提拔。强化和完善分类培训制度,规范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和更新知识、提高工作能力的在职培训。全面创建学习型组织,促进干部在职自学,建立自我学习、自我培训、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学习机制,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注重在税收实践中锻炼培养人才,安排缺乏基层经历和经验的干部到基层锻炼。六要建立健全人才保障机制。健全人才全面发展的服务保障机制。重点要在制定政策、整合力量、营造环境上下功夫,为各类人才构建施展才华、发挥作用的平台。着力构建和谐的领导班子、干群关系、上下级关系、部门关系、同事关系和外部环境,努力营造有利于人才各尽其才而又和谐相处、敬业奉献的和谐环境。建立健全人才的思想政治保障机制。坚持思想政治工作与税收工作、言教与身教、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激发广大税务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实现税务干部的全面发展和税收事业的健康发展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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