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医用设备管理品目甲类第一批:甲类(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管理)1、X线---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扫描仪(PET--CT,包括正电子发射型断层仪即PET)2、伽玛射线立体定位治疗系统(γ刀)3、医用电子回旋加速治疗系统(MM50)4、质子治疗系统5、其它未列入管理品目、区域内首次配置的单价在500万元以上的医用设备乙类(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管理)1、X线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CT)2、医用磁共振成像设备(MRI)3、800毫安以上数字减影血管造影X线机(DSA)4、单光子发射型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仪(SPECT)5、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LA)甲类第二批:一、X线立体定向放射治疗系统(英文名为CyberKnife)二、断层放射治疗系统(英文名为TomoTherapy)三、306道脑磁图四、内窥镜手术器械控制系统(英文名为daVniciS)甲类第三批:一、正电子发射磁共振成像系统(英文简称PET-MR,包括一体化和分体式两种类型)二、TrueBeam、TrueBeamSTX型医用直线加速器三、Axesse型医用直线加速器福建省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目录配置根据卫生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发布〈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卫规财发〔2004〕474号)规定,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包括X线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CT)、医用磁共振成像设备(MRI)、800mA以上数字减影血管造影X线机(DSA)、单光子发射型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仪(SPECT)及医用直线加速器(LA)五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