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河南省大型医院巡查工作内容责任分工序号内容责任部门1、反腐倡廉建设1.1(1)建立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维护党的“六大纪律”加强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的制度建设和监督落实,扎实推进各级党组织和领导班子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建立完善反对“四风”的长效机制,落实整改措施,开展专项治理。党办1.2(2)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纪检监察1.3(3)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加强党委中心组学习,以尊崇党章、遵守党纪为基本要求,以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全体党员为根本任务,教育引导党员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四种意识”,强化宗旨观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办1.4(4)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党委书记作为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领导党建工作,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门户。党委作为抓党建的责任主体,重点履行领导、用人、保障、管理责任。把党建工作列入党委重要议程,经常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指出指导性意见,结合单位中心工作,总体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建立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机制,按照述职述党建、评议评党建、考核考党建的要求。每年开展一次述职评议考核。党办1.5(5)严肃党内生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民主生活会制度,严格组织生活制度。检查“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定期分析等制度,结合实际开展主题党日、警示教育等活动。党办1.6(6)推进院务公开和科学民主决策,全面推行“三重一大”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创造良好的职工工作、生活和学习环境与条件。督查室1.7(7)严明行业纪律,深入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纪检监察1.8(8)定期考核医院基层党组织建设。1.9(9)加强医院文化建设和医德医风建设,落实《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医德医风建设长效机制。纪检监察2、落实医疗行业行风建设“九不准”2.1(1)建立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和内部分配激励机制。以综合绩效考核为依据,明确规定个人收入不与业务收入直接挂钩,切断病人医疗费用与医务人员收入的利益关系。经管办2.2(2)全面落实价格公示制度,提高收费透明度;完善医药收费复核制度;确保医药价格计算机管理系统信息准确。审计科2.3(3)按照国家关于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有关规定,制订本单位实施办法,所有捐赠资助行为公开透明,接受全院监督。院办2.4(4)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发布医疗广告,发布内容真实可靠。宣传科2.5(5)加强本单位信息系统中药品、医用耗材用量统计功能的管理,严格处方统计权限、审批程序和登记管理。审计科2.6(6)针对利用职业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及接受回扣等行为有明确的惩治制度,并严格执行。审计科2.7(7)建立完善“红包”管理的有关告知与协议制度,畅通举报渠道,明确查处程序及规定。纪检监察3、医院管理3.1(1)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院办3.2(2)健全医院管理制度,将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优化服务流程,有完善的医院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医院管理信息系统,与医院质量监测系统(HQMS)实时对接并实现数据自动上报。医务处3.3(3)参加国家、省、市级所在辖区的医疗紧急救治体系,接受政府指令完成突发公共事件紧急医疗救援工作以及其他公共卫生任务。承担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对口协作等政府指令性任务,落实对口支援工作政策和对口支援工作责任书或协议的相关要求。开展义诊、医疗服务下乡等多种形式的公益性社会活动。医务处3.4(4)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承担传染病的发现、救治、报告、预防等任务。严格执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和报告制度。防治科感染性疾病科3.5(5)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承担食源性疾病的发现、救治、监测、报告等任务。严格执行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制度。防治科3.6(6)贯彻落实《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的精神,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情况。承担本科及以上医学生的临床教学任务,指导和培训下级医院卫生技术人员提高诊疗水平,组织开展各类科研项目,取得研究成果。科教科3.7(7)医院设置、功能和任务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定位和要求。制定和实施人才发展规划,加强医务处人才培养和梯队建设,建立全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加强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提高医院核心竞争力。3.8(8)落实岗位绩效考核制度,完善内部分配机制,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落实社会保障政策,切实保障工作人员合法权益。经管办3.9(9)积极与卫生信息平台及省级新农合信息平台联通,积极配合开展新农合即时结报和异地就医费用核查,主动定期报送新农合就医信息。农合办3.10(10)开展预约诊疗服务,加强急诊绿色通道管理,优化医疗服务系统与流程,缩短患者诊疗等候时间及平均住院日,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医患沟通制度,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规范医院投诉管理。门诊部医务处3.11(11)巩固“三好一满意”活动成果,持续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医务处3.12(12)医院依法执业,按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核定的诊疗科目和诊疗技术执行,医院及科室命名规范,医务人员依法执业。医务处3.13(13)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加强医疗临床技术管理,贯彻落实《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试行)》,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医务处3.14(14)加强平安医院建设,落实医院治安责任和安全保卫工作,推进医院与第三方调解机构的密切合作,有与相关部门共同协调建立的医疗纠纷应急处理平台,有完整的医疗纠纷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有专门的部门处理医疗纠纷及投诉,加强医疗机构“三防”系统建设,推进医疗责任险,探索医疗意外险,完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医务处3.15(15)加强医院后勤保障管理,做好消防、保卫以及水、电、气、暖供应的安全管理工作。总务科3.16(16)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质控办3.17(17)加强合理用药及临床合理用血监测,完善处方点评制度,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严格执行特殊药品管理制度。药学部4、经济管理4.1(1)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财务科4.2(2)三级医院须设置总会计师。财务科4.3(3)坚持“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原则,实行全面预算管理,一切财务收支活动纳入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在医院财务部门之外设立账外账、小金库以及虚假发票报账等现象。财务科4.4(4)建立健全医院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并有效实施。财务科4.5(5)建立健全医院内部审计制度并有效实施。审计科4.6(6)建立医院成本核算与控制制度并有效实施。审计科4.7(7)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规范收费管理工作。审计科4.8(8)严格资产管理,资产购置纳入单位年度预算,并有相关制度,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财务科4.9(9)建立大型设备购置、工程项目的立项论证、效益评估制度并有效实施。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财务科4.10(10)对医院经济运营绩效进行初步评价,按规定发放绩效工资。审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