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学教案讲授者:付建文职称:副教授第六章中央银行金融媒介体,特别是商业银行,在办理业务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承担一些风险,为防止少数金融机构因管理不善或其他原因倒闭而引起连锁性金融危机,同时也为了控制各商业银行货币与信贷总量的发行,一国政府一般另设一最高金融机构,以督导和管制各类银行与金融机构及市场,并执行国家金融政策,此最高金融机构即为中央银行。第一节中央银行的产生与发展一、中央银行的产生政府对货币财富和银行的控制在资本主义制度确立过程中,政府的职能作用也越来越突出,政府职能的强化增加了开支,政府融资便成为一个重要问题。在各自独立发展的银行体系中,政府融资要与多家银行建立联系,且这种联系也是极其松散的,这就为政府融资带来不便。为了保证和方便政府融资,发展或建立一个与政府有密切联系、能够直接或变相为政府筹资或融资的银行机构逐步成为政府要着力解决的重要问题,这也是中央银行产生的基本经济原因之一。统一货币发行建立票据清算中心银行林立,银行业务不断扩大,债权债务关系错综复杂,由各家银行自行轧差进行当日清算已发生困难,需要建立一个全国统一的而又有权威的、公正的清算机构为之服务,来保证票据交换及其清算的及时和合理处理。一、中央银行的产生信用集中的需要在经济周期的发展过程中,商业银行往往陷入资金调度不灵的窘境,有时则因支付能力不足而破产,银行缺乏稳固性,需要一个统一的金融机构作为其他银行的后盾,在必要时为他们提供资金支持。统一金融管理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金融运行的稳定已至关重要。银行业之间竞争激烈,为了防止在竞争中的破产、倒闭给经济造成动荡,需要有一个代表政府意志的专门机构专事金融业管理、监督、协调的工作。二、中央银行的发展在世界各国中,历史最悠久的国家银行是瑞典银行,但最先真正执行中央银行之功能的则公认为英格兰银行。此银行产生于1694年,最初的宗旨是替政府筹集政费,其交换条件是有权发行纸币。1833年,由国会通过法案,规定英格兰银行的银行券为全国唯一的法偿货币。1844年国会又通过《比尔条例》为英格兰银行独占货币发行权奠定了基础,同时奠定了其作为中央银行的基础。由于该行发行的银行券流通范围最广、信誉最高,因此各私人银行也乐于存款于英格兰银行,作为交换、清偿之用途,这样,英格兰银行成为英国银行业的现金保管者和票据交换中心。1872年,它开始对其他银行负起在困难时提供资金即“最后贷款人”的责任,到了19世纪中叶以后,英格兰银行成为中央银行的典范,各国纷纷效仿。1800到1900年,当时的一些国家成为中央银行,1920年在布鲁塞尔举行的国际金融会议,要求各个国家尽快成为中央银行,以稳定一战后币制、汇率和金融混乱的局面,推动了中央银行成立的高潮。第二节中央银行的职能一、发行的银行所谓发行的银行就是垄断银行券的发行权,成为全国唯一的现钞发行机构。目前对现钞的实际控制措施,只有当商业银行在中央银行有准备存款时,在存款限度之内,才有权提取现金。中央银行集中与垄断货币发行是其自身之所以成为中央银行最基本、最重要的标志,也是中央银行发挥全部职能的基础。在信用货币流通情况下,中央银行凭借国家授权以国家信用为基础而成为垄断的货币发行机构,中央银行按照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和货币流通及其管理的要求发行货币。纸币发行量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客观的货币需求量之间必须保持相对应的关系,否则通货不稳定。一般,中央银行会使货币发行保持一定弹性,以适应经济运行的需要。在此背景下,货币金融稳定与否的关键主要在于较大口径的货币流通状况M2、M3。二、政府的银行又叫国家的银行。是指中央银行代表国家贯彻执行财政金融政策,代为管理国家财政收支以及为国家提供各种金融服务。代理国库,管理政府资金。国家财政收支一般由中央银行代理,政府的收入和支出均通过财政部在中央银行内开立的各种账户进行。具体包括案国家预算要求协助财政、税收部门收缴库款;根据财政支付命令向经费单位划拨资金;随时反映经办预算收支缴拨过程中的预算执行情况;代理国家发行债券以及债券到期时的还本付息事宜等。二、政府的银行为政府提供信贷支持中央银行作为政府的银行,在国家财政出现收不抵支时,一般负有提供信贷支持的义务,这种支持主要采取以下两种方式:直接给国家财政贷款或透支这通常是为了弥补财政收支的暂时性不平衡如先支后收等矛盾而采取的措施,这是短期性融资。除特殊情况外,各国中央银行一般不承担向财政提供长期贷款或透支的责任。政府长期性的资金需要大多通过发行长期政府债券或其他途径解决,这主要是为了约束财政赤字的过度扩大和长期出现,避免通货膨胀,保持货币稳定。目前,许多国家都明确规定,中央银行应竭力避免用发行货币的方式弥补财政赤字,因此,中央银行提供财政贷款或透支都有严格规定。购买政府债券二、政府的银行为国家持有和经营管理包括外汇、黄金和其他资产形式的国际储备中央银行通过为国家保管和管理黄金外汇储备,以及根据国内国际情况,适时适量购进或抛售某种外汇,可以起到稳定货币币值和汇率,调节国际收支,保证国际收支平衡的作用。代表国家政府参加国际金融组织和各项国境容活动参加国际金融组织活动和世界性、区域性国际金融论坛和会议代表政府签订国际金融协定参与国际金融事务与活动制订和实施货币政策对金融业实施金融监督管理为政府提供经济金融情报和决策建议,向社会公众发布经济金融信息三、银行的银行作为银行的银行,这是最能体现中央银行这一特殊金融机构性质的职能之一。集中存款准备商业银行在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必须留用一定的资金余额以应付客户提存的需要,否则就会出现流动性困难甚至挤兑现象,引起清偿力危机,但由于经营获利的动机,准备金不可能留得过多,一般都保持在尽可能低的水平上,一旦遇到放款不能按时收回等情况,银行的支付就会出现困难,甚至被迫破产倒闭。因此,在中央银行产生后,为了保证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支付和清偿能力,从而保证存款人的资金安全及合法权益,也为了保障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自身运营的安全,各国都通过法律规定:商业银行及有关金融机构必须要按一定比例向中央银行交存存款准备金。中央银行充当法定存款准备金的唯一保管者。三、银行的银行在商业银行和有关金融机构出现支付和清偿困难,并在中央银行认定的必要条件下,允许商业银行及有关金融机构动用其在中央银行的存款准备金。中央银行集中存款准备金的另一个目的是为了调节信用规模和控制货币量。中央银行可以根据客观调节的需要,变更、调整法定存款准备金的上交比率,影响货币乘数,改变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信贷能力,控制货币供应量。此外,中央银行集中保管存款准备金也增加了中央银行的资金实力,是中央银行的主要资金来源,它既扩大了中央银行通过再贴现或特殊放款支持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能力,也使得这部分资金对金融体系整体的支付保证能力增强。当某家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生支付、清偿困难,中央银行不但在认定条件下允许其动用存款准备金,而且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供远超过其所交存款准备金数额的支持。在多家银行或存款机构同时或连锁发生支付、清偿困难甚至在较大范围发生金融危机时,中央银行可以采用多种方式使集中的存款准备金发挥最大的效用。三、银行的银行最终贷款人当商业银行发生资金困难而无法从其他银行或金融市场筹措资金时,中央银行全力为其提供资金支持,承担最后贷款人的职能,以免银行挤提风潮的扩大而最终导致整个银行业的崩溃。商业银行向中央银行融进资金的主要方式是通过再贴现或再贷款的方式。中央银行作为最后贷款人从而起到避免金融恐慌的作用,是成功制定货币政策的一个极为重要的要求。由于金融恐慌只是偶尔发生,且许多国家存在的存款保险制度也起到了防止银行倒闭的作用,它的职能往往被人忽略。当发生大规模的倒闭,连存款保险机构也无力赔偿所有存款人的损失时,中央银行可以对存款保险机构,甚至对整个金融机构都起到最后贷款人的作用。三、银行的银行另外,中央银行可以通过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多种资金支持方式,调节银行信用和货币供应量,传递和实施金融调控的意图。中央银行根据宏观经济政策和金融政策的需要,可以主动采取降低或提高再贴现率和贷款利率的措施,以调节商业银行的信用规模。“最后贷款人”的角色确立了中央银行在金融体系中的核心和主导地位,确定了中央银行对金融机构实施金融监督管理的必然性和必要性,尽管随着金融体系与制度的发展,有些国家对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不是由中央银行一家承担而是与另外专设的金融监管机构共同分工负责,但中央银行作为最后贷款人及由此决定的中央银行对金融机构实施监督管理的基本属性并未改变,而且还不断增强。三、银行的银行组织、参与和管理全国的清算中央银行通过票据交换所为各商业银行及金融机构相互间应收应付的票据进行清算。这一职能是在中央银行货币发行和集中保管准备金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由于中央银行拥有货币发行权,集中保管准备金,所以各银行和金融机构都在中央银行开设有存款往来账户,这为中央银行主持银行间票据交换和差额清算提供了条件。中央银行将结算轧差并直接增减各银行的准备金,手续简便,有利于加速资金周转,使中央银行成为全国的票据清算中心。第三节中央银行的支付结算一、中央银行支付清算的内容1.为银行提供账户服务中央银行向所有金融机构提供清算中介服务,使跨行汇划款项通过中央银行账户完成最终清算,以提高支付效率,减少资源消耗。2.运行与管理支付系统中央银行通过行间资金清算,不仅有助于提高支付清算安排的整体效率,还可及时掌握各金融机构资金头寸的增减变化趋势,便于监控和控制货币流通量,维护货币信用体系的稳定性。3.为私营清算系统提供差额清算服务很多国家存在多种形式的私营清算组织,它们通常拥有支付网络系统。一些私营清算系统尚在实施差额清算,为实现清算参加者之间的债权债务抵消,乐于利用央行提供的差额清算服务,央行通过账户进行差额头寸的转移划拨完成最终清算。4.提供透支便利大额支付系统是央行提供信贷的重点。当支付指令传送至支付系统时,若发送指令银行在央行账户中存款余额不足以执行支付时,只要支付金额在规定的透支额度内,央行自动提供信贷;否则支付指令自动进入排队等候状态,直到其头寸余额补足至可执行清算。中央银行与一般金融机构的差异差异中央银行一般金融机构地位一国最高金融管理当局一般企业(公司)法人经营目的不以盈利为目的,追求政策和社会目标以盈利为目的业务对象只对政府、金融机构企业、居民等社会各部门享有权限享有国家赋予的各种特权无特权,彼此间平等竞争履行职能的手段可并用法律、行政、经济手段只能通过业务活动活动领域宏观金融、经济领域微观金融、经济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