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业法律指南讲授人:方臻课程设置的目的帮助创业者全面了解与创业相关的法律知识熟悉依法创业的整个流程尽可能远离创业的违法陷阱降低创业的法律风险提高运用法律手段保护创业成果的能力讲授提纲第一章成功创业从依法创业开始第二章企业创办筹备法律实务第三章企业登记法律实务第四章企业经营法律实务第五章企业解散法律实务第六章常见创业法律纠纷处理第一章成功创业从依法创业开始本章要点提示创业与法律的关系创业者必须了解的法律规定大学生创业相关的扶持性政策如何提高依法创业能力如何查询法律法规第一节创业与法律的关系一、什么是创业通过创办企业,开展营利性活动的行为,通俗的说就是“自己当老板”。二、什么是法律1.法律的概念法律是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2.我国法律法规的类型名称制定机关效力适用范围示例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国家的根本大法全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狭义的法律)全国人大或其常务委员会效力仅次于宪法全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行政法规国务院仅次于宪法和法律全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地方性法规地方(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仅次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该地方《》名称制定机关效力适用范围示例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民族自治地方(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大效力仅次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该自治地方《云南省玉龙纳西族自治县自治条例》部门规章国务院下属部门仅次于宪法、法律、行政全国《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8年第8号)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仅次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该地方《浙江省技术秘密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政府令198号)3.法律部门宪法行政法经济法民商法诉讼法刑法三、创业者为什么必须学法、懂法案例回放•大学生创业先锋竟被判刑(来源:中华网)•小卢是广东一所知名高校的学生,早在上大三的时候,小卢就和同学一起创办了一家数码科技公司,筹建广州首家城市生活指导网站,被媒体誉为“广东大学生IT界创业第一人”,同学们也公认其才华横溢。然而,几年后当他再次引起人们关注时,却是因为在网络上“传播淫秽物品牟利”而被判刑。原来,为吸引更多客户以获利,小卢的公司在2004年开始建立电影网站,开设成人区上传淫秽电影,在短短几个月的时间里,已经有近千名会员注册、浏览其上传的淫秽电影。最终法院对其判处有期徒刑18个月,此时的小卢刚刚过了26岁的生日。•评析:从年轻有为、才华横溢的大学生创业先锋到阶下囚,违法经营不但不能赢得创业的成功,反而让小卢吞下了难言的苦果。学习法律一方面是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需要,也是约束自身创业行为,不触犯法律的需要。视频:大学生创业遇陷阱视频:创业网站有陷阱山东大学生被骗2万多四、创业与法律的关系1、法律的完善推动创业活动的发展2、法律是贯穿整个创业活动的行动指南创业是一种法律行为,其创立、发展、结束无不与法律相关。案例:孙大午非法集资案教学视频(22.00)链接:视频:亿万富姐吴英的罪与罚、亿万富姐吴英手写资金流向单为己申诉“东阳富姐”吴英非法集资案今天二审开庭视频:浙江民间集资不再一概而论3.依法创业能够降低创业风险创业风险市场因素财务状况法律风险人员素质行业竞争4.创业纠纷的处理和解决需要法律手段第二节创业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一、与创业密切相关的法律1.企业如何创立、组织、解散的法律《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破产法》2.规范企业劳动关系的法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工伤保险条例》《最低工资规定》3.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4.规范企业市场交易活动的法律《合同法》《担保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5.规范国家宏观调控行为的法律《环境保护法》、《对外贸易法》、税法、金融法、投资法6.与创业纠纷解决相关的法律《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仲裁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二、针对大学生创业的国家扶持性政策1.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2007年4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切实做好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指出“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免交项目(一)工商部门收取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补换营业执照及营业执照副本)、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鉴证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二)税务部门收取的税务登记证工本费;(三)卫生部门收取的行政执法卫生监测费、卫生质量检验费、预防性体检费、卫生许可证工本费;(四)民政部门收取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费(含证书费);(五)劳动保障部门收取的劳动合同鉴证费、职业资格证书工本费;(六)国务院以及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设立的涉及个体经营的其它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收费项目;(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批准设立的涉及个体经营的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收费项目。2.提供政策性贷款支持2003年的国办发【2003】49号《通知》中要求“有条件的地区由地方政府确定,在现有渠道中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小额贷款和担保。”国办发【2007】第26号《通知》指出“对自主创业且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在其自筹经费不足时,可向当地经办银行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对从事微利项目的,贷款利息由财政承担50%。”3.提供创业培训等创业服务4.落户政策5.资助政策6.税收优惠新闻链接自主创业的大学生从2012年起可享受长达3年的税收优惠。11月4日,记者从教育部门获悉,近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我国将实施新的支持和促进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并将享受自主创业税收优惠政策的人员范围扩大到了大学生就业群体。《通知》称,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同时,从2011年1月1日起,大学生在毕业当年注册为个体户的,可在注册后的3年时间内,每年享受最高8000元的税收优惠。据了解,这是首次真正意义上赋予大学毕业生群体的税收优惠。大学生享受优惠时需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和“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毕业年度内的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度是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在校期间凭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经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实认定,取得《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并向创业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取得《就业失业登记证》;也可在离校后向创业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第三节大学生创业法律素质培养一、学习法律知识的方法1.自学法律基础知识,关注法律的更新2.关心法律新闻3.积极向有经验的人士咨询二、如何查询法律政策信息1.中央人民政府(国务院)网站登录网站进入“法律法规”专栏点击相关文件2.中国普法网登录网站“最新法规”“法律法规检索”中国法律法规信息系统3.地方政府网站以湖南省为例,查询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可以登录湖南省政府网站:可点击“政务公开”的子栏目“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4.国务院部委网站外交部国防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民委公安部安全部监察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卫生部人口计生委人民银行审计署5.其他常用法律法规查询网站★北大法律信息网(北大法宝):★中国法律信息网(法律之星):★法律图书馆(西湖法律书店):★天下房地产法律服务网:超级链接一、中国创业教育网涉及创业咨询实录、项目分析、政策解读、案例点评、创业指导、培训课程、创业俱乐部等内容。二、中国大学生创业网三、长沙创业网设置了创业资讯、创业资源、信息服务、网上申报、创业辅导、创业机构、平台建设可在线申请租金补助、廉租房补贴案例评析半路夭折的开店梦想小金是一名在校大学生,看着别人创业致富,他的心里也痒痒的。经过一段时间的市场调查,他决定和同学一起在学校附近开一家饰品店,说干就干,2007年上半年他和同学一起筹集了2万元资金,向一个姓王的老板租了一间店面,签店面租赁协议的时候,双方说好租期三年,每年租金1万元,先付后用,一年一付,协议签订后小金付清了第一年的1万元租金。接下来小金他们开始对店面进行装修,为了不影响学业,他们每天晚上开工一直干到凌晨,虽然很辛苦,但想到能实现自己的创业梦想,所有的辛苦都变得微不足道了。正当小金他们轰轰烈烈准备开始营业时,一位不速之客突然找到他们,说自己是店面的房东,要求他们体制装修,并且告诉小金,他们和王老板签订的店面租赁合同是无效的,因为王老板无权将店面转租。这对小金他们来说,无疑是晴天霹雳,因为和王老板签协议至今,他们已经交了房租1万元,装修投入5000元,加上进货花去的钱,大家凑的2万元创业资金已经花的差不多了。这个时候不让他们开业,意味着2万元的投入血本无归。评析: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未经房东同意,承租人是无权转租房屋的,案例中的王老板作为承租人,擅自转租店面给小金他们的行为时无效的,因此小金他们不能用这个店面开店了,现在小金他们只能找王老板理论,要求王老板赔偿损失,如果王老板不肯赔偿,小金他们还得通过诉讼才能尽可能减少自己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