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参照表类别学历资历评审条件备注学历及年限取得小学一级教师资格并受聘年限破格要求基本条件破格条件其他条件考核测评教育工作教学工作教研科研工作培养青年教师正常晋升①具有中师学历,从教满9年满5年①正常晋升人员,任期内每学年度(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②破格申报者,任期内年度考核至少有一次为“优秀”。③群众推荐赞成票达二分之一以上。①任教以来,担任班主任、辅导员或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等教育管理工作4年以上,其中,任现职期间教育管理工作不少于2年。②任现职以来,所带班级(中队)或课外活动小组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先进称号或本人获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①能胜任部分年级段的教学工作,擅长一定年级的教学。②完成规定的教学及其他工作量。③教学效果优良。任现职以来,每年在校级及以上范围开公开课、示范课等至少1次,并获得优秀等次(提供原始材料)。①任现职以来,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教育教学论文。②撰写的教育教学论文在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含教育学会)组织的教育学术会议上书面交流并获奖。③参与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编写的已正式出版的小学教育教学参考资料。④承担校级及以上教改课题研究,有总结,并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认定已取得成效。培养指导过一定数量的青年教师(提供原始材料),被培养对象在教育、教学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①必备条件一:近三年来,在校级(不含)以上范围开过公开课、示范课(提供原始材料)。在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学评比、竞赛中获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因教学成绩突出受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的表彰。②必备条件二:班主任、辅导员等学生管理方面成绩突出,所带班级、团队、课外活动小组或本人获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政府综合部门的表彰奖励。③在市级及以上公开刊物独立发表3篇及以上教育教学、教科研论文[包括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学术会议上交流并获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的论文或教育教学经验总结]。④参编经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教参并正式出版(本人承担部分不少于一万字)。⑤参加经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立项、试点的教育教学课题研究或教改实验,效果显著,写出一定质量的实验报告,并在一定范围内(县、区)推广使用。①申报人员必须持有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②申报人员的任职年限,学历取得年限等均计算到2007年底。③国家、省、市重点小学,驻县城和市区小学的1956年(含)前出生的教师须及乡镇学校教师取得职称计算机考核参评证。1956年以后出生的国家、省、市重点小学及驻县城和市区小学的教师须取得职称计算机考核合格证。乡镇(不含)以下小学教师不需提供。④1966年底以后出生的教师,须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方可申报;1979年底以后参加工作的,必须取得规定的合格学历。⑤正(副)校级领导的教学工作量不少于教师的四(三)分之一,中层干部的教学工作量不少于教师的二分之一,教管论文与学术论文集可累计(至少有一篇为本专业论文)。⑥专职教研人员每年开讲座2-3次,正常申报的,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刊物独立发表教育教学论文不少于3篇,在一线教学不少于3年。⑦专职电教人员须每年撰稿(电教教材)至少5篇,或设计制作电教材料至少30分钟,并在县(市、区)及以上范围推广。⑧对长期(一般10年以上)在条件艰苦的偏远乡镇中、小学工作的教师,其教科研的论文级别可适当降低一个档次,评比获奖(县级及以上)的优秀教案,也可视作教科研论文;其表彰奖励的要求可适当放宽一个档次。其他方面的要求不得降低。⑨凡在增刊、内刊、专辑、论文集上发表的文章及复习资料、辅导材料、试题集等出版物,均不作申报评审材料。①评审条件的“教科研”工作栏,每条之间系并列关系,符合其中一条即可。②中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一律不实行资历破格申报。②大学专科毕业满5年③大学本科毕业(学士学位)满3年④79年底前从教,95年底前取得小学教师专合证书,教龄满20年满6年⑤79年底前高中毕业,95年底前获省教心学合格证,教龄满20年满6年破格晋升①79年底前工作,高中毕业后教龄满20年满6年必须具备2条破格条件(其中1条为必备)②中师毕业不满9年,教龄满15年满5年必须具备破格条件中的1条必备条件中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参照表类别学历资历评审条件备注学历及年限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资格并受聘年限破格要求基本条件破格条件其他条件考核测评教育工作教学工作教研科研工作正常晋升①获双学士学位满3年①正常晋升人员,任期内每学年度(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②破格申报者,任期内年度考核至少有一次为“优秀”。③群众推荐赞成票达二分之一以上。①任教以来,担任班主任或团队工作3年以上。或负责课外活动小组的组织、训练等教育管理工作3年以上。②任现职以来,所带班级、团队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先进称号;或所带课外活动小组获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或本人获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①任现职以来,系统担任过一门及以上课程的教学工作,能胜任一定年级段的教学工作。②能完成规定的教学及其他与教学有关的补充工作量。③教学成绩优良。每年在校级及以上范围开设公开课、示范课等至少1次,并获得优秀等次(提供原始材料)。①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过[或在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含教育学会)组织的教育学术会议上书面交流并获过奖]教育教学论文。②教改经验在校际及以上范围交流推广。③参与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委托编写已正式出版的教育教学参考资料。①必备条件一:能胜任各年级的教学工作。近三年来,在校级(不含)以上范围开过公开课、示范课(提供原始材料)。在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学评比、竞赛中获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因教学成绩突出受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的表彰。②必备条件二:在班主任、辅导员等学生管理方面成绩突出,所带班级、团队、课外活动小组或本人获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政府综合部门的表彰奖励。③在市级及以上公开刊物独立或第一作者发表3篇及以上教育教学、教科研论文(包括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教育学会组织的教育学术会议上交流,并获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的论文或教育教学经验总结)。④参编经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教参已正式出版(本人承担至少其中1个章节不少于一万字)。⑤参编经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立项、试点的教育教学课题研究或教改实验,效果显著,写出一定质量的实验报告,并在县(市、区)及以上范围推广使用。①申报人员必须持有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②申报人员的任职年限,学历取得年限等均计算到2007年底。③国家、省、市重点中学,驻县城和市区中学的1956年(含)前出生的教师及乡镇(含)以下学校的教师,须取得职称计算机考核参评证。1956年以后出生的国家、省、市重点中学及驻县城和市区中学的教师须取得职称计算机考核合格证。④1966年底以后出生的教师,须具备本科学历;1979年底以后参加工作的教师,必须取得规定的合格学历。⑤正(副)校级领导的教学工作量不少于教师的四(三)分之一,中层干部的教学工作量不少于教师的二分之一,教管论文与学术论文可累计(至少有一篇为本专业论文)。⑥专职教研人员每年开讲座2-3次,正常申报的,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刊物独立发表教育教学论文不少于3篇,在一线教学不少于3年。⑦专职电教人员须每年撰稿(电教教材)至少5篇,或设计制作电教材料至少30分钟,并在县(市、区)及以上范围推广。⑧对长期(一般10年以上)在条件艰苦的偏远乡镇中学工作的教师,其教科研的论文级别可适当降低一个档次,评比获奖(县级及以上)的优秀教案,也可视作教科研论文;其表彰奖励的要求可适当放宽一个档次。其他方面的要求不得降低。⑨凡在增刊、内刊、专辑、论文集上发表的文章及复习资料、辅导材料、试题集等出版物,均不作申报评审材料。①评审条件的“教科研”工作栏,每条之间系并列关系,符合其中一条即可。②中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一律不实行资历破格申报。②本科毕业(学士学位)或专科毕业满4年③79年前从教,95年底前取得中学教师专合证书,教龄满20年满6年破格晋升①79年底前工作,中师毕业后教龄满15年满6年必须具备2条破格条件(其中1条为必备)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参照表类别学历资历评审条件备注基本条件破格条件其他条件学历及年限中级年限破格要求考核测评教育工作教学工作教研科研工作培养教师正常晋升中学①获得博士学位后满2年①正常晋升人员,任期内每学年度(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②破格申报者,任期内,至少有一学年度(年度)考核为”优秀”。③群众推荐赞成票达二分之一以上。①任教以来,担任班主任或兼任辅导员、课外活动小组和其他教育管理工作5年及以上。其中,任现职以来班主任不少于2年或其他教育管理工作不少于3年。②任现职以来,所带班级、课外活动小组或本人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①能胜任本学科各年级教学,从教以来曾担任过1次大循环或2次小循环教学,或连续担任3届毕业班教学,能独立开展实验实习等工作。②能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或其他与教学有关的补充工作量。③是本学科公认的教学骨干,任现职以来,开过校级(不含校)以上观摩课、示范课,并获得优秀等次或获得县级及以上优质课或教学基本功竞赛二等奖以上奖励。任现职以来,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正式出版专著或译著(本人承担部分不少于3万字)。②在市级及以上公开刊物独立或第一作者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其中有1篇在省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或获得评比三等奖及以上奖励)。③获得市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的论文2篇以上。④参编省级及以上教学参考资料,本人编写2万字以上。⑤主持(含主要参加者)市级及以上教科研项目并通过成果鉴定或获得市级及以上教科研成果奖,同时在市级及以上公开刊物独立发表与课题相关的论文至少1篇。任现职以来:培养指导过3名(含)以上的青年教师(提供原始材料),被指导对象在教育、教学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①必备条件一:在本学科教学中起骨干示范作用,获得过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政府综合部门的表彰奖励。②必备条件二:在班主任、学生管理工作方面成绩突出、经验丰富,所带班级或本人获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政府综合部门的表彰奖励。③正式出版过专著或译著(本人承担不少于二分之一)。④在市级及以上公开刊物独立发表本专业具有积极指导意义的学术论文或教育教学研究论文3篇以上(其中至少2篇为省级及以上)。⑤在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含教育学会)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一等奖的论文或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含教育学会)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三等及以上奖励的论文3篇以上。⑥主持过省级及以上重点教科研项目并通过成果鉴定或获得过市级及以上教科研成果一等奖(或省级三等及以上奖励),同时在市级及以上公开刊物独立发表学术论文或教育教学论文2篇以上(其中1篇为省级及以上)。⑦对教育教学的某一课题进行深入研究,积极组织参加教改实验,经省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论证,已取得明显效果,并在市及以上范围内推广。⑧开过市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示范课、观摩课并获得高度评价(提供教案、教学评价表等原始材料)。⑨在省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基本功大赛或评优课上获奖;或在市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基本功大赛上获一等奖。1、申报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2、申报人员的任职年限、学历取得年限等均计算到2007年底。3、1957年(含)以后出生的教师(乡镇中小学、村小除外)须取得职称计算机考核合格证。1956年(含)前出生的教师及乡镇(含)学校的教师,须得职称计算机考核参评证。村小教师不作计算机要求。4、195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教师,应具备大学本科学历。5、正(副)校级领导的教学工作量不少于教师的四(三)分之一,中层干部的教学工作量不少于教师的二分之一,教管论文与学术论文可累计(至少有一篇为本专业论文)。6、在偏远乡镇工作10年以上的教师表彰及论文级别可降一档,评比获奖(县级及以上的)的教案可视同论文。7、专职教科研人员每年开讲座2—3次,正常申报的,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刊物独立发表教育教学论文不少于5篇,在一线教学不少于5年。8、专职电教人员须每年撰稿(电教教材)至少5篇,或设计制作电教教材至少30分钟,并在市级及以上范围推广。9、凡在增刊、内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