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马克思主义实践观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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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实践观概述:实践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实践性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最显著、最基本的特征,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区别于其他理论的最根本的标志,它贯穿于全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各个环节。把实践提升为哲学的根本原则是马克思的重要创造,他看到了实践作为人的本质的存在方式所具有的极其丰富的内容,赋予了实践以本体论的意义。本文借鉴前辈观点,论述了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内容以及发展历程,总结了其现实意义。一、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内容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对认识具有决定性作用。人的认识是从实践产生,为实践服务,随实践发展,并受实践检验的。认识依赖于实践,离开实践的认识是根本不可能的。肯定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决不意味着认识无足轻重。实践和认识总是相互作用的,认识特别是反映客观事物本质和规律性的理性认识,对实践有着巨大的指导作用。理论是认识的高级形式,随着实践的发展和水平的提高,理论的指导作用愈益明显,它往往走在实践的前面,指导这实践活动的进程。咋社会历史运动中,科学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给为显著。当然,理论有正确和错误之分,正确的理论对实践活动起促进作用,错误的理论的作用则恰恰相反。理论的作用只有掌握群众、最终通过群众的实践才能实现。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需要正确地理解已被实践所证实的理论的作用。已被实践证明为正确的理论,对于人们的新的认识活动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但并不能把它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因为它的正确性和适用范围最终都依赖于实践。对于实践来说,它依然是第二位的东西。实践的本质决定了实践在人类生活中具有基础和根本的地位,实践构成了人类存在的基本方式。实践是人类生命的特殊运动形式。实践创造了人的基本特征。实践使人成为“社会存在物”,“有意识的类存在物”和“能动的自然存在物”,创造出了人之为人的一切特征,把人类从动物界提升出来。实践是人类的特殊生命形式,即它是社会生命的运动形式。正是在实践过程中,人成为一种自我创造的主体性存在。马克思主义关于实践范畴的内涵可概括为人的自觉自为的感性对象性活动,也就是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和对对象化扬弃的活动过程。二、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创立实践概念最先由亚里士多德提出,他构建了哲学史上的第一个实践哲学体系,开创了西方实践哲学的传统。亚里士多德把人的活动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为着必需的,为着他物而被选择的”工具性活动,即创制,这种活动的目的是为了人的生存;另一类是“以其白身而被选择的”白由活动,即实践和思辨,这种活动的目的在活动中,人在这种活动中就能够得到快乐。此后至今,对实践概念的理解各不相同,一些哲学家把实践的内涵仅仅限于伦理道德上,如中国古代的孔子、孟子及西方的苏格拉底、亚里士多德、康德等;也有一些哲学家从认识论的角度来理解实践,如培根认为人对自然的改造的前提在于认识自然;黑格尔在唯心主义的基础上,指出实践是在认识范围内的主观与客观的统一;费尔巴哈却把实践理解为一种现实的感性主观的活动。马克思以前的哲学家轻视实践或不能正确理解实践活动,未能形成科学的实践观。马克思则扬弃了旧哲学及其实践观的局限,创立了科学实践观和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科学实践观的形成经历了五个阶段,即《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时期、《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时期、《神圣家族》时期及《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时期和《德意志意识形态》时期。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经历了较长时间的酝酿过程,是对黑格尔的思辨哲学与费尔巴哈直观唯物哲学进行改造的结果。作为德国古典哲学的集大成者,黑格尔从其客观唯心主义出发,将实践纳入认识论,他把实践活动归结为绝对理念的精神活动,把人的实践看成是概念的外化。在他看来,实践只是理念的辩证运动的一个环节,真理是理念通过实践再回复到自身的辩证过程。因此,在黑格尔那里,实践不具备本体论意义,它只是被看作理念自身实现的一个中介环节,是将主体和客体联系起来的抽象的精神活动,是在纯思维的范围内进行的。受黑格尔实践观的影响,当时马克思把实践当成纯粹的理论批判,强调实践即理论批判对于预见未来、改造世界的意义。经过《莱茵报》时期的实践,到《德法年鉴》时期对宗教异化根源的探索,马克思接受了费尔巴哈的思想并加以改造。费尔巴哈把实践理解为人的生理活动、利己主义活动,他的实践活动是直观的感性活动。在他看来,实践不是主体去积极地改造客体的活动,而是客体强加于主体,主体消极被动地去应付客体的活动。当然,这种直观感性的物质活动,尽管是低层次的实践活动,毕竟把实践从遥不可及的天国拉回了现实生活中。从费尔巴哈这里,马克思指出实践是一种物质活动,实践的主体是无产阶级,实践具备革命性等特征。《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的法律思想在这部写于1843年7、8月间的篇幅巨大的未完成的手稿中,马克思不仅用唯物主义思想批判地改造黑格尔的唯心主义法哲学本体论,提出了市民社会决定国家和法的著名论断,还批判地改造了黑格尔唯心主义的法学辩证法思想,提出了在矛盾分析基础上“把握特殊对象的特殊逻辑”的唯物主义法学辩证法观,进而在法学本体论和法学方法论两个方面突破了黑格尔,为历史唯物主义法学奠定了理论基础。马克思的世界观转变,是从批判黑格尔的法哲学开始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正是马克思从唯心主义法律观向唯物主义法律观转变的重要标志。在此时期,马克思、恩格斯以各自不同的方式,在理论上通过对黑格尔法哲学的批判,在实际中通过对英国状况和英、法、德三国革命运动的考察,逐步摆脱了黑格尔唯心主义的束缚,向创立科学的实践观迈出了重要的一步。但马克思、恩格斯在这一阶段的实践观局限于作为主体的无产阶级对国家和社会制度进行革命的物质活动,未能从更广泛的主客体角度来理解实践的内涵。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及《神圣家族》等著作中,马克思、恩格斯大大深化了在此之前的实践思想,初步形成了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雏形:首先,马克思把人的本质理解为自由自觉的活动;其次,阐述了实践的客观性、主体性与创造性等特征;再次,揭示了理论对实践的依赖性及实践对于认识的意义;最后,指出了物质生产的决定性作用和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观点。其后在1845年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与《德意志意识形态》两部著作中,马克思主义的科学实践观最终得以确立。马克思对实践的社会性进行了深刻的概括,强调指出实践是革命的改造活动;同时对实践的诸形式进行了阐述,指出生产实践是其它一切活动的基础。概括地说,马克思主义科学实践观的实质是:人类实践是以生产实践为最基本的形式、以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为根本动力而形成的主体与客体相互作用的能动的社会物质活动;实践是人类能动地改造和探索现实世界的社会性的客观物质活动,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感性活动,体现了主观性和客观性的辩证统一、主体性与社会性的统一、能动性和受动性的统一、社会历史性和创造性、超越性的统一、科学性和价值性的辩证统一。三、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发展马克思主义实践观从一开始就是发展的,在发展的过程中形成,形成之后更是辩证的运动发展过程:主体的天赋与潜能得到充分的发挥,客体也愈客观地显示出其内部各要素之间的联系;实践的范畴也由以物质生产为主发展为各种类型的实践活动。在帝国主义和无产阶级革命的新时代,基于无产阶级革命实践的现实需要,列宁着重从认识论上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实践观,明确指出实践的观点应该是认识论的首要的基本的观点。列宁对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发展有着鲜明的哲学党性原则,即在始终坚持“物质一元论”的前提下,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实践观。他认为,实践是人类认识过程中的一个“环节”。社会实践活动形式多种多样,并且,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科学与技术的突飞猛进,社会实践形式有进一步分化的趋势。他不仅表达了主体和客体、精神和物质的“交错点=人的和人类历史的实践”的深刻见解,提出了“实践高于(理论的)认识,因为实践不仅有普遍性的优点,并且有直接的现实性的优点”的著名论断,论述了实践基础上认识的辩证运动和发展,而且还深化了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的观点,在强调“如果把实践标准作为认识论的基础,那我们就必然得出唯物主义”的同时,揭示了实践标准的确定性和不确定性。这些都是列宁对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新贡献。列宁之后,毛泽东同志在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的过程中,为了解决中国革命实践中主观与客观、认识与实践、理论与实际的统一问题,又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实践观。在他1937年发表的《实践论》中,在马克思主义实践观中首次提出了“社会实践”的概念,首先说明了认识对生产和阶级斗争的依赖关系,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只是将认识依赖于物质的生产活动,而实际上人的社会实践,不仅限于生产活动一种形式,政治生活和文化生活都属于社会实践。毛泽东从辩证唯物主义的角度出发,把实践理解为变革和改造客观世界的活动。实践不是下定决心去做某件事,而是终于完成了某件事,把实践规定为“主观见之于客观的东西”,认为实践具有生产斗争、阶级斗争和科学实验三种主要形式,系统地阐明了实践作为认识基础的全面含义。他将实践过程中认识的发展分为两个阶段: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阶段。感性阶段是对事物感觉和印象产生的阶段,感性认识是事物之间片面的、现象的、外部联系的东西;理性认识阶段则在对事物的认识过程中产生了概念,所以它是事物全体的、本质的、内部联系的东西。所以认识是一个由感性到理性,由浅到深的过程,无论认识什么事物,都必须通过实践才能够被认识。突出强调了主观与客观、认识与实践、理论与实际“具体的历史的统一”,并指出知行的统一是达到主客观统一的途径。此外,他还创造性地把马克思主义实践观具体化为党的思想路线和群众路线。所有这些,也都为马克思主义实践观增添了新的理论内容。总结:马克思主义实践观在大环境下的现实意义马克思主义实践观来源于实践,也指导实践,它要求人们不把理论当教条,把理论与实践紧密相连,并在实践中检验和发展理论。比如毛泽东《实践论》在当时的重大理论意义,不仅在于它革新了当时人民的世界观,更在于它对中国革命的巨大推动作用。它批判了两种不良倾向,其一是经验主义,其二是教条主义。经验主义者拘泥于自身经验,不理解理论对实践的重要性,据守于片面,看不见革命的全局。这篇著作在当时大大提高了全党的理论水平,直接为1942年开展的整风运动奠定了理论基础,也为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我们当代大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要想成为“四有”新人,成为对祖国、对社会有用的人,就必须掌握马克思主义的认识工具,牢固树立实践的观点,在学习和工作中做到一切从实际出发,在实践中检验和发展真理,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也积极改造主观世界,不断提高自己的实践能力和认识能力,开拓进取,勇于创新。只有这样,青年大学生才能有所作为,才能肩负起历史赋予我们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才能实现自身的价值。参考文献:《马克思主义实践观及其时代发展》汪信砚《论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创新性》常莎《辩证发展的马克思主义实践观_兼与章辉教授等商榷》刘继平《论马克思主义实践观与德国古典哲学实践观的内在联系和本质区别》刁隆信《马克思主义实践观及其在中国的发展》吕晓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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