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性与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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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性与可靠性——会计管制与市场经验述评陈秧秧(华东政法大学商学院,上海200042)摘要:本文首先从会计管制即准则制定机构视角,阐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制定的目标为全面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但现实仍是多种计量属性混用的格局。资本市场的经验已为公允价值会计信息的相关性提供充分证据,但可靠性仍需加强。估值技术、内控程序、外部审计与披露拓展则有助于改进可靠性。关键词: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相关性可靠性作者简介:陈秧秧,女,会计学博士,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后流动站研究人员,华东政法大学商学院讲师,研究方向:财务会计与会计理论、公司治理法律制度。中图分类号:F276.6文献标识码:ATheRelevanceandReliabilityofFairValueMeasurementtoFinancialInstruments:FromthePerspectiveofAccountingRegulationandSomeAppraisaltoEvidencefromCapitalMarketCHENYang-yangAbstract:Fromtheperspectiveofaccountingregulation,fairvalueisthemostrelevantattributetomeasurefinancialinstruments,especiallythosederivatives.Sotheobjectiveforstandard-settingistorealizethegeneralfairvaluemeasurement.Butthefactisthatitisonlyapartialormixedmodelnow.ResearchoncapitalmarketmainlyinUShasprovidedmuchevidencetotherelevanceoffairvalueinformation,whilethereliabilityisstillquestioned.Thispaperappraisestheevidenceandthengivessomeadvicetoimprovethereliability.Keywords:financialinstrument;fairvalue;relevance;reliability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制定与公允价值计量:目标与现实会计学家井尻雄士(YuriIrji)的精辟论断“会计计量是会计系统的核心职能”在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开发过程中得到充分印证。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及重组后的IASB)就因计量上的难题而多次分拆金融工具项目,数次推迟准则出台。1994年底,在ED48《金融工具》以三分之二篇幅探讨计量问题却仍备受争议、讨论无果的情形下,IASC第一次将金融工具项目整体粗略地分为披露与计量两阶段,金融工具的表外披露与表内列报先于确认与计量规范于1995年出台(IAS32《金融工具:披露与列报》)。1997年底,迫于“核心准则”项目完成时限的压力,IASC弃综合性讨论稿《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的会计处理》关于全面公允价值计量的提议,仓促出台实质上以当时美国GAAP为参照的混合计量模式会计准则(IAS39《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关于金融工具全面公允价值计量的更多理论与实务问题,则留给当时的金融工具准则制定国际联合工作组(JWG)继续研究。但事实上,IASC对金融工具计量目标的追求一直很明确,即以公允价值计量所有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项目。前述综合性讨论稿(1997)就明确指出,“公允价值是所有金融工具最相关的计量属性”,“以公允价值计量所有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对于获得一致并相关的信息是必需的”。12000年12月,JWG在其《金融工具与类似项目:准则草案和结论基础》(简2称《准则草案》)中采纳了综合性讨论稿(1997)的结论,并进一步指出,“公允价值不仅是对金融工具最相关的计量,并且,在一般情况下,对公允价值作出充分可靠的估计是可行的,因此,公允价值是对金融工具及类似项目最有用的计量”。2005年4月与10月,在与美国FASB举行两次联合会议后,IASB再次明确指出,简化并改进金融工具会计处理的长期目标是“要求所有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并且已实现和未实现的利得与损失均在其发生当期确认”。虽然目标明确,但纵观IASC及其后IASB制定准则的历史与现实,不得不承认,从最初发布的准则到其后屡经修订、改进的各个版本,依然是公允价值与历史成本(摊余成本)等多种计量属性并用的格局。仅以现行准则IAS39(2004)为例[23],混合计量模式的基本原则约定如下:(1)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2)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在分类的基础上采用不同属性: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与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②贷款与应收款项以及持有至到期的投资,以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③无活跃市场标价且公允价值不能可靠确定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此类无标价权益工具挂钩且须通过交付此类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按成本计量;(3)金融负债应以摊余成本计量,以下项目除外: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计量;②因金融资产转让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者使用继续涉入法核算所形成的金融负债,参照被转让金融资产的计量属性计量。即被转让资产以摊余成本(或公允价值)计量时,对相关负债的计量,应使得被转让资产与相关负债的账面净额等于企业保留的权利与义务的摊余成本(或公允价值)。(IAS39(2004)para.29,31,43,45,46,47)而依据IASB最新讨论稿《降低金融工具报告中的复杂性》(2008)[16],对当前准则与实务中金融工具计量状况的描述,多种计量方式混用的格局更令人目不暇接。(见表1)表1当前金融工具计量中的多样性作为资产列报的金融工具及其可选用的计量方法1)权益法2)合并:确认为权益工具发行方的个别资产与负债3)比例合并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引起的利得与损失在实现前计入其他全面收益6)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引起的利得与损失在实现前计入其他全面收益(强制减值损失例外,在发生时报告于当期损益中)7)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引起的利得与损失部分计入当期损益,部分计入其他全面收益(如现金流量套期会计)8)以成本减去在当期损益中报告的强制减值损失计量9)经折溢价摊销、应计利息与强制减值损失(三者均已在当期损益中报告)调整后的成本计量10)经折溢价摊销、应计利息与强制减值损失(三者均已在当期损益中报告)调整后的成本,加上或减去公允价值的部分变动计量,前提是此类工具公允价值的变动,部分已通过公允价值套期会计进行套期11)以成本调整折溢价摊销后计量,应计利息作为单独的报表项目列示12)以成本与市价孰低计量13)以账面价值减去对无法收回金额提取的准备后计量14)对问题债务进行重组产生的贷款与应收款的计量,参照SFAS15《债务人与债权人对问题债务进行重组的会计处理》)15)被转让的资产,其结转额以出售部分和保留部分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分配316)直至金额可收回时才予确认作为负债列报的金融工具及其可选用的计量方法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2)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部分计入当期损益,部分计入其他全面收益(如现金流量套期会计)3)以发行净收入调整折溢价摊销、应计利息后的金额计量4)以调整折溢价摊销、应计利息后的发行净收入,加上或减去公允价值的部分变动计量,前提是此类工具公允价值的变动,有一部分已通过公允价值套期会计进行套期5)当对现行金融工具条款进行实质性修改时,将解除原负债产生的利得或损失报告于当期损益,并以公允价值确认新的金融负债6)初始计量采用公允价值,后续计量则按以下两者中较高者计量:①根据IAS37《准备、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确定的金额;②适当场合中,以初始确认的金额减去根据IAS18《收入》报告的摊销额7)票面价值加上应计利息(如果存在)8)在取得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并在预计寿命期内摊销(通过企业合并的方式取得)会计准则对计量属性的规范,与研究结论反复强调的目标不相一致,不仅反映出特定金融工具项目(如不存在活跃市场公开标价的长期贷款、活期存款)在以公允价值计量时,存在尚未攻克的技术性难题;另一方面,全面公允价值计量提议在业内评论期间的屡屡受挫,也折射出准则制定的强烈经济后果。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性与可靠性一、会计管制即准则制定机构视角从准则制定机构角度,以反映当前经济条件与对未来及时预期的方式来计量资产与负债,能为经济决策提供更为有用的信息。这是财务报告的主要目标。公允价值计量对于实现这一目标有特定信息优势。当以公允价值计量金融工具时,会计信息在决策相关性、可比性、企业管理当局受托责任评估等方面的优势,以IASC为代表的机构已作出明确阐释。1.公允价值信息的相关性一般认为,相对其他计量属性,基于公允价值的会计信息与投资者面向未来的经济决策更为相关。相关性的提高则通过反映的及时性、信息的预测价值与可比性以及其他相关特征来体现。首先,相对于成本基础的计量,公允价值信息体现更高的及时性。公允价值反映市场关于当前经济条件对被计量项目影响的现时评估,公允价值的变动则体现经济条件发生变动当时的影响。相对的,成本基础的计量主要反映交易发生当时所存在的经济条件及其影响,初始确认后的金额与市场价格变动不再具有相关性,进而市场价格变动对被计量项目的影响只能在其实现或结算时才得到体现,即便实现或结算可能并不是产生利得或损失的事项。第二,关于预测价值。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代表预期的现金流量按照当前的市场风险报酬率折现得到的一种现行价值。该价值蕴含了市场对该工具在未来期间公允价值增减变动的预期。个别投资者在公允价值信息以及相关合同条款的基础上,可自行调整得到与其特定决策及自身偏好相关的信息。相对于成本基础的计量下,预测只能根据过去发生的数据展开,公允价值可提供更好的预测基础。第三,关于信息的可比性。公允价值是以市场为基础的现时计量,不会受被计量项目的“历史拖累”(譬如取得资产或承担负债当时的特定情况影响),也不受持有资产或承担负债的特定企业的影响(从市场而非企业出发的估计与预期)。因此,在公允价值计量下,从特4定时点(计量日)出发,同一企业在不同时期以及不同企业在相同时期的信息将更为可比。成本基础的计量则不然。当两个企业所持的金融工具具有相同的现金流量,即相同的金额、时间安排与不确定程度时,在特定计量日,很可能因工具发生于不同时点而报告完全不同的金额。第四,关于财务报告目标的受托责任观。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下,金融工具持有期间的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权益,企业管理层继续持有或者转让金融工具的决策后果将直接通过当期财务报表体现出来。财务报表使用者将据此对管理层的经营业绩作出适时评价。历史成本基础的计量则忽略了这种管理层决策的经济影响,对金融工具持有期间的变动与后果视而不见,而只对资产出售或负债解除当时的价值变动情况作出反映,因而不能全面衡量管理层的业绩。2.公允价值信息的可靠性在公允价值计量过程中,涉及诸多主观判断、估计与假设,譬如关于市场交易情况的预期,关于输入变量对特定企业条件适用性的预期。这就决定许多公允价值信息只能是近似而非精确的计量。因而,相比会计信息的相关性这一质量特征,公允价值计量的可靠性受到较多质疑。虽然,理论界与实务界对于活跃市场中的公开标价作为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最佳证据并无异议,但是,反对公允价值计量的人士认为,当不能获得可观察的市场价格时,运用估值技术得到的公允价值估计是不可靠的;当估值技术构建于不可观察的输入变量基础之上时,可靠性更令人质疑。从综合性讨论稿(1997)的反馈意见中[2],可见各界对企业自行开展充分可靠的公允价值估计的能力表示深度担忧。2针对上述批评,准则制定机构除了反复强调,在公开市场报价不可获得的情况下,以现值为核心的估值技术已广泛运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