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洋山保税港区的各级优惠政策(一)政策汇编“三港”“三区”:指洋山深水港、外高桥港、浦东空港,以及依托三港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包括洋山保税港区、外高桥保税区、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普惠类政策序号文件级别主要内容1《国务院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意见》(以下简称“19号文件”)颁布机关:国务院文号:国发[2009]19号颁布时间:04/14/2009实施时间:04/14/2009效力状态:有效此意见主要是国务院为推近加快上海发展建设成为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以下简称“两中心”)而出台的意见,为此目的,国务院为洋山保税港区的发展提供了很多有利条件,比如税收优惠(如实施启运港退税和营业税免征政策)、赋予区内企业更多自主权力(如允许企业设离岸账户)和便利通关等。2《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意见的实施意见》颁布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文号:沪府发[2009]25号颁布时间:05/08/2009实施时间:05/08/2009效力状态:有效此意见是上海人民政府根据19号文件制定的为建设成为“两中心”而制定的实施意见,为此目的,上海人民政府为洋山保税港区的发展提供了很多有利条件,比如实施洋山保税港区营业税优惠政策、推进外汇改革开设离岸帐户、推动实施退税政策、拓展保税去的自由港功能。3《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2009-2012年上海服务业发展规划》的通知》颁布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文号:沪府发[2009]50号颁布时间:09/25/2009实施时间:09/25/2009效力状态:有效本规划为发展服务业,为洋山保税港区的发展提出了以下有利条件:加快该区的发展、拓展区功能(如拓展洋山保税港区国际中转集拼功能)、税收优惠等等。4《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颁布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颁布时间:01/24/2011实施时间:01/24/2011效力状态:有效本纲要提到,为了实现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要大力发展洋山保税港区。强化国际航运中心和亚太航空枢纽港地位,建设洋山深水港区四期等重大工程,增强上海口岸对外辐射功能。5《十二五”时期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规划》颁布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布时间:01/30/2012实施时间:01/30/2012效力状态:有效本规划为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提出了要积极推进洋山保税港区的金融功能建设。大宗商品专项优惠扶持政策6《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上海期货交易所开展期货保税交割业务试点的批复》中国证监会2010年12月13日批复2010年12月13日中国证监会证监函【2010】448号正式批复上海期货交易所可以开展期货保税交割试点。7《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上海期货交易所开展期货保税交割业务有关增值税问题的通知》颁布机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文号:财税[2010]108号颁布时间:12/02/2010实施时间:12/01/2010效力状态:有效通知对保税交割标的物的优惠政策:上海期货交易所的会员和客户通过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的期货保税交割标的物,仍按保税货物暂免征收增值税。8《海关总署关于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开展期货保税交割业务试点的批复》颁布机关:海关总署文号:署加函[2010]460号颁布时间:10/20/2010该批复同意:“在洋山保税港区对进口保税储存的铜和铝两个品种通过上海期货交易所开展期货保税交割业务试点;同意“期货保税交割”方式销售的进口货物以“保税交割结算价”作为成交价格向海关申报。”实施时间:10/20/2010效力状态:有效9《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开展期货保税交割业务试点的通知》上期交办字[2010]355号一、试点品种为铜和铝。二、试点区域为洋山保税港区,指定保税交割库名单另文公布。三、保税交割业务有关增值税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上海期货交易所开展期货保税交割业务有关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08号)执行。四、保税交割具体操作按照《上海期货交易所保税交割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五、各指定保税交割库自2011年3月16日起接受并办理期货保税标准仓单相关业务申请,制作期货保税标准仓单的货物须为我所注册品牌。特此通知。【2010.12.23】10《关于推进洋山保税港区大宗商品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上海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2011年9月2日发布为推进洋山保税港区大宗商品产业发展,该意见在海关监管、检验检疫、税务管理、外汇管理、工商管理、财政扶持和综合配套方面提出了详细和可操作的意见。11《关于批准上海中储临港物流有限公司、上海同盛物流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成为上海期货交易所首批有色金属保税交割仓库的通知》上期交有色字[2010]358号各会员单位:根据有关保税交割仓库的申请,经实地考察研究,并报请中国证监会同意,我所决定批准上海中储临港物流有限公司、上海同盛物流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成为上海期货交易所首批有色金属(铜、铝)指定保税交割仓库(上期交有色字[2010]356号、357号)。核定库容各铜3万吨(或铝1万吨)。12《上海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十二五”期间财政扶持经济发展若干意见》上海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发布该意见在产业扶持(如航运、物流、航运服务,贸易和加工制造、维修)、提升能级(如扩大经营规模、提升产业能级,总部经济,)和配套政策等方面规定了详细的和可操作的扶持措施。1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动上海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近期重点改革事项的复函发改经体[2011]3043号允许区内具有一定特征或符合一定条件的居民企业开设外币离岸帐户(二)政策解析(1)洋山保税港区内与区外从事大宗商品交易的企业的政策比较区外企业区内企业注册地址洋山保税港区外洋山保税港区内经营范围国内贸易、进出口国内贸易、进出口、保税贸易、转口贸易、商业性简单加工企业性质内外资皆可内外资皆可保税货物仓储不可可完税货物仓储可可增值税发票在企业办公地点开具在企业办公地点开具可以直接申请大面额增值税发票(2)洋山保税港区内对从事大宗商品交易业务的企业的优惠政策·内外贸兼顾:洋山保税港区内的企业既可以从事国内贸易,开具人民币发票;也可以从事国际贸易和保税贸易,开具美金发票。·财政优惠(对新设贸易类企业)税种缴纳金额(元)财政补贴金额(元)设立第1年设立第2年设立第3年设立第4年设立第5年设立5年以后企业所得税100202010101010增值税10016.2516.258.1258.1258.1258.125·财政优惠(对被认定为营运中心的企业)营运中心企业认定标准(满足条件1或条件2即可)条件年度销售额(元)年度纳税额(元)条件115亿1000万条件25亿2000万营运中心企业财政优惠政策(对新设营运中心企业)税种缴纳金额(元)财政补贴金额(元)设立第1年设立第2年设立第3年设立第4年设立第5年设立5年以后企业所得税100202020101010增值税10016.2516.2516.258.1258.1258.125营业税100606060303030个人所得税(高管)100222222111111·专项财政支持:开办费用补贴经政府认定为大宗商品贸易类的企业,政府对于其注册地址首年的租金和开办费用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的补贴。·专项财政支持:印花税补贴经政府认定为大宗商品贸易类的企业,销售额达到一定规模的,政府对于其大宗商品贸易业务产生的印花税给予50%补贴。·拓展功能:保税仓单质押区内已实现标准保税仓单质押功能·拓展功能:离岸账户2012年内开展区内企业离岸账户试点功能(3)从事期货保税交割业务的企业落户洋山保税港区内的必要性在期货保税交割业务试点期间,由于海关、外汇的政策限制,仅落户在洋山保税港区内的企业可以生成保税仓单以及将合约到期交割后的货物转运出境。货物入境备案生成保税仓单合约到期交割期转现交割转为现货仓单转运出境提货报关进口转为现货区内流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