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来林场十三五经营方案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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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第一章基本情况第一节自然概况大来林场位于佳木斯市西45公里,松花江下游南岸,地理坐标为东经129°57′35″,北纬46°37′39″。西、南与依兰境内的佳木斯造纸厂所属祥顺林场接壤,北隔松花江与汤原相望,东与群胜林场相连。大来林场属张广才岭完达山北麓,山势连绵,纵横交错,地势由西北向东南渐高,坡度10-35度,海拔高150-350米,最高峰海拔508米,属低山丘陵区。施业区北靠松花江干流,有山音河、卧龙河、倒流河、双龙河四条河流入松花江,为松花江一级支流。大来林场属温带大陆性气候,冬季寒冷干燥,夏季炎热湿润。年平均气温2.9°C,最高气温38.1°C,最低气温-36°C,无霜期129天,年降雨量316.7—742.9毫米,全年日照时数2525小时。大来林场植被属张广才岭完达山植物群系,乔木有红松、樟子松、赤松、黄菠萝、榆树、色木、落叶松、水曲柳、柞树、黑桦、白桦等。灌木有兴安杜鹃、平榛、胡枝子、忍冬等二十多种。地被物有蕨菜、薇菜、地榆、铃兰、蚊子草、苔草等一百多种。其中:中草药有生麻、串地龙、苍术、白2眼皮、人参、防风等三十多种。菌类有榛蘑、松树伞、元蘑(见表1)。第二节社会、经济状况大来林场隶属佳木斯市郊区林业局,行政区域归属佳木斯市郊区大来镇,施业区内分布十三个村屯,四个农场。施业区总人口3.5万人,林场人口210人,年国民生产总值194万元,年人均收入1.1万元。同三公路、哈同公路横穿施业区,交通便利,有用于生产和森林防火的林区道路50公里。第三节经营面积大来林场经营总面积5035公顷,林业用地5035公顷,有林地3804公顷,疏林地1公顷,未成林造林地401公顷,林辅用地829公顷。(见表2)第四节森林分类区划情况按照《国家林业局财政部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和省林业厅有关森林分类经营文件要求,结合大来林场的森林资源状况和公益环境的实际,对大来林场林业用地进行了分类区划界定,将森林区划为国家级公益林、一般公益林、3商品林,共区划界定的林业用地面积5035公顷,依据国家和省厅有关森林分类经营的要求,对这部分林地也进行了区划界定。一、森林分类区划界定1、国家级公益林将松花江及其一、二级支流源头汇水区、河流两岸的森林划分为重点生态公益林,面积2254公顷,占林业用地的44.8%,蓄积147134立方米,占总蓄积的59.4%。按地类分,有林地面积2125公顷,占有林地总面积的55.9%;未成林造林地面积128公顷,占未成林造林地总面积的31.9%;疏林地面积1公顷,占疏林地面积100%。2、一般公益林将松花江流域一、二级支流国家级公益林以外的水源涵养林、山体坡度较陡,土层薄,森林采伐后难以更新恢复的柞林、柞矮林和部分人工林等森林划为一般公益林,面积1305公顷,占林业用地的25.9%,蓄积37737立方米,占总蓄积的15.2%。按地类分,有林地面积636公顷,占有林地总面积的16.7%;未成林造林地面积11公顷,占未成林造林地总面积2.7%;宜林地面积658公顷,占宜林地总面积的79.4%。3、商品林将有利于规模经营和集约经营的人工林;地势平缓(坡度4在10°以下)的浅山区和平原区、交通便利、土壤肥沃的森林划为商品林,面积1476公顷,占林业用地的29.3%,蓄积62926立方米,占总蓄积的25.4%。按地类分,有林地面积1043公顷,占有林地的总面积27.4%;未成林造林地面积262公顷,占未成林造林地总面积的65.3%;宜林地面积171公顷,占宜林地总面积的20.6%。二、事权划分按照国家和省厅有关要求,大来林场国家级公益林事权划为国家级,将一般公益林和商品林划为地方级。三、高保护价值森林按照《全国森林资源经营管理分区施策导则》中规定,大来林场属张广才岭完达山北麓,按照生态重要性等级和生态敏感性等级两个指标交叉组合,将大来林场重点保护类型中生态重要性高和生态敏感性脆弱的地区划为严格保护类型,共10个林班245个小班,面积1208公顷,占林业用地面积的25.4%,蓄积39753立方米,占总蓄积的18.6%。划定的这部分高保护价值森林,人烟稀少,很少开展经营活动,野猪、山兔、狍、雉、獾等野生动物活动频繁,珍贵的植物有红松、胡桃楸、水曲柳、黄菠萝、紫椴、山槐、松茸等。高保护价值森林的划定对保护野生动植物物种多样性具有重要意义。四、林种布局5国家级公益林面积2254公顷,占林业用地的44.8%,蓄积147134立方米,占总蓄积的59.4%。全部为水源涵养林。一般生态公益林面积1305公顷,占林业用地的25.9%,蓄积37737立方米,占总蓄积的15.2%,全部为水源涵养林。商品林面积1476公顷,占林业用地的29.3%,蓄积62926立方米,占总蓄积的24.4%,全部为一般用材林。(见表3、4、5、6)五、经营措施按照界定类型的不同,在森林经营措施上我们采用了不同的培育方法。对划定的国家级公益林,禁止商业采伐,实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建立管护经营责任制,将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将责任落实到人头。同时,对国家级公益林区域内的林间空地等有计划的进行植树造林。对于划定的一般公益林禁止皆伐,采取抚育伐和卫生伐的方式,积极地培育森林资源。在管护上采取以职工个人管护的方式,并充分利用林冠下资源,以实现管护和利用相统一。对于划定的商品林,根据培育的目标,则采取集约经营的手段,缩短培育周期,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同时,利用退耕还林、商品林建设资金,以本地木材市场需求为依托,大力建设商品林,加速中幼龄林的抚育,尽早提供大量的商6品材,缓解林场经济危困。(见表3、4、5、6)第五节森林资源状况一、林分资源情况大来林场经营面积5035公顷,林业用地面积5035公顷,有林地面积3804公顷,其中,天然林面积1860公顷,人工林面积1944公顷;林木总蓄积247797立方米。其中:天然林蓄积70398立方米,人工林蓄积177399立方米。按分类类型分:国家级公益林有林地面积2125公顷,蓄积147134立方米。在国家级公益林中:天然林面积1402公顷,蓄积52674立方米;人工林面积723公顷,蓄积94460立方米。一般公益林有林地面积636公顷,蓄积37737立方米。在一般公益林中:天然林面积370公顷,蓄积15554立方米;人工林面积266公顷,蓄积22183立方米。商品林有林地面积1043公顷,蓄积62926立方米。在商品林中:天然林面积88公顷,蓄2170立方米;人工林面积955公顷,蓄积60756立方米。按林种分:防护林面积2761公顷,蓄积184871立方米,其中:国家级公益林面积2125公顷,蓄积147134立方米;一般公益7林面积636公顷,蓄积37737立方米。年生长量为12526立方米,年生长率为5.05%,森林覆被率75.55%。二、林分类型状况在森林资源中,全场有林地面积3804公顷,蓄积247797立方米,共包括八个林分类型,其中:柞树林1822公顷,蓄积69187立方米;樟子松林694公顷,蓄积39476立方米;红松林180公顷,蓄积52946立方米;落叶松林840公顷,蓄积76894立方米;针叶混交林160公顷,蓄积5671立方米;针阔混交林56公顷,蓄积1751立方米;阔混林1公顷,蓄积18立方米;其他(人赤、人水)51公顷,蓄积1854立方米。(见表8)三、林副资源情况大来林场处于浅山区,林木、林副资源丰富,其中果品类有红松籽、榛子、山葡萄、野刺梅等;山野菜有蕨菜、薇菜、地榆、明叶菜、刺老芽等;中草药有生麻、串地龙、苍术、白眼皮、人参、防风等三十多种;菌类有榛蘑、松树伞、元蘑。年出产山野菜2900千克,其中:蕨菜2500千克、广东菜300千克、黄花菜100千克。年出产中草药计700千克,8其中:刺五加150千克、五味子150千克、黄芪400千克。年出产食用菌蘑菇2500千克。年出产果品5000千克,其中:榛子1000千克,松籽4000千克。(见表7、8、9)第六节林场基本情况大来林场经营总面积5035公顷,总人口210人,现有职工86名,管理人员11人,其中离退休人员30人,中专以上职工15人,工程技术人员4名。房屋总面积3230平方米,汽车3辆,摩托车20辆。年平均造林50公顷,年生产木材1000立方米。年产上山苗200万株,产幼苗3000万株,固定资产258万元,年产值147万元,全场人均收入1.1万元。(见表11)第七节经营沿革1970年大来林场在原永安林场二道岭林业站基础上建立,建场以后,发生了两次重大变革。1972年由于地区界线划分变更,将563公顷林地权属划归依兰县境内的佳木斯造纸厂所属祥顺林场,1982年将300公顷荒山划给当地农民,实行谁造谁有。建场以来我们认真贯彻国家林业建设方针,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幼林抚育等经营活动,积极9地进行了林业的各项生产建设。全场累计完成封山育林1217公顷,更新造林3937公顷,进行低产林改造35公顷,中幼林抚育1284公顷,累计生产木材37288立方米,有效地支援了国家经济建设。2006年林场自筹资金125万元新建670平方米二层办公楼一栋,新建车库及消防室共100平方米,修建活动健身场地1处,2008年大来林场被林业厅确定为新林场建设试点单位,2009年大来林场被佳木斯市评为“文明单位标兵”称号,2008-2009年被佳木斯市林业局确定为森林采伐更新先进单位。现在林场已经形成以森林经营为主,多种经营、苗木种植、林副产品采集多渠道发展的良好局面。第八节林场类型根据大来林场处于松花江干流南岸,施业区内有4条河流直接流入松花江,同三、哈同公路横穿大来林场施业区的实际情况,大来林场生态区域位置十分重要,划入生态林面积3559公顷,占林业用地面积的70.7%,包括国家级公益林2254公顷,一般公益林1305公顷。根据《黑龙江省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工作方案》和《黑龙江省国有林场分类经营实施办法》确定为生态公益型林场。10第二章前五年森林经营方案执行情况第一节前五年规划情况一、种子生产规划1、2011-2015年规划采集林木种子14350千克,其中:2011年采集2690千克;2012年采集2825千克;2013年采集2735千克;2014年采集3010千克;2015年采集3090千克。二、育苗生产规划1、2010-2015年育苗710亩,其中:2011年育苗142亩,包括新播100亩,换床42亩;2012年育苗142亩,包括新播100亩,换床42亩;2013年育苗142亩,包括新播100亩,换床42亩;2014年育苗142亩,包括新播100亩,换床42亩;2015年育苗142亩,包括新播100亩,换床42亩。三、造林1、国家级公益林造林2011-2015年人工造林59公顷,其中:2011年人工造林11公顷;112012年人工造林12公顷;2013年人工造林12公顷;2014年人工造林10公顷;2015年人工造林14公顷。2、一般公益林造林2011-2020年无规划。3、商品林造林2011-2020年无规划。四、更新2011-2015年更新造林83公顷,其中:2011年更新造林13公顷;2012年更新造林19公顷;2013年更新造林17公顷;2014年更新造林15公顷;2015年更新造林19公顷。五、补植造林1、国家级公益林补植造林2011-2015年补植补播51公顷,密度100株/亩,需苗量共7.65万株,其中:2011年补植补播9公顷;2012年补植补播8公顷;2013年补植补播11公顷;122014年补植补播7公顷;2015年补植补播16公顷。2、一般公益林补植造林2011-2015补植补播14公顷,树种为云杉和红松,造林,密度100株/亩,需苗量为2.1万株。其中:2011年补植补播4公顷;2012年补植补播3公顷;2014年补植补播7公顷。六、中幼林抚育规划1、国家国家级公益林抚育2011-2015年抚育681公顷,消耗蓄积6626立方米,其中:幼龄林抚育382公顷,消耗蓄积3464立方米;中龄林抚育299公顷,消耗蓄积3162立方米。2011年抚育16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