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渡船街道办事处大桥路社区民主评议党员标准“好”党员:1.积极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热爱学习,经常关注国内外大事。2.不信谣、不传谣,积极拥护、正确宣传并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的文件、会议精神和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党组织决议、决定。3.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弘扬传统美德,家庭和谐,邻里和睦。4.办事公道,为人朴实,讲诚信。5.积极开展便民服务,主动帮助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障人士等弱势群体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6.自觉认岗领责,热心村务和公益事业,积极参与志愿者活动,主动调解矛盾纠纷,在群众中威信高。7.积极参加党组织活动,高标准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9.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好,群众公认、社会评价高。“一般”党员:1.较好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2.学习贯彻中央、省、州、市、乡镇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和政策,执行党组织的决议、决定。3.遵守党纪国法和有关制度,邻里关系较为和谐。24.按要求参加党组织活动,按时足额缴纳党费,带头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5.对身边的邪教和封建迷信活动能进行劝阻。6.力所能及地帮助困难群众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帮助调处村级矛盾纠纷。8.支持社区“两委”工作,帮助完成工作任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差”党员:1.散布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一致的言论,造成不良影响。2.组织观念淡薄,缺乏党员意识,不参加组织生活,不缴纳党费,不做党组织分配的工作,长期不与党组织联系,不支持村“两委”工作。3.近三年内,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或隐瞒他人超生。4.贪图小利,侵占社区公共利益,在享受低保等扶助政策时与民争利。5.违规建私房,侵占公共空间。6.煽动、组织、策划居民越级上访,带头闹事。7.参与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组织和参与封建迷信活动。8.道德品质恶劣,打架斗殴,小偷小摸,不赡养老人,不抚养子女。9.诽谤诬陷,打击报复他人,侵犯居民和其他党员民主权利。310.在应对一些突发性事件中推诿、拖拉、敷衍。11.生活作风不正派,参与黄、赌、毒等不健康活动。1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未过惩戒期限。15.有其他不符合党员基本要求行为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