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预警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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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0月22日电据北京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都之窗”消息,北京市今日正式发布《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全文如下: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近年来,本市不断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通过采取压减燃煤、控车减油、治污减排、清洁降尘等措施,持续降低了污染物排放总量。但是,目前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仍然超过环境容量,短期内遇极端不利气象条件,可能发生不同程度的空气重污染。在加大大气污染治理力度的同时,针对可能发生的空气重污染,需采取更为严格的应急措施,以减缓污染程度,保护公众健康。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的通知》(京政发〔2013〕27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在调整完善《北京市空气重污染日应急方案(暂行)》基础上,制定《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以下简称《应急预案》)。一、空气质量监测与预报依据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开展空气质量监测和评价,根据地理、气象条件和污染排放分布状况,每日对空气质量进行预报。通过市环保监测中心网站()、电视、广播、手机等途径发布空气质量日报、预报。二、空气重污染预警分级根据环境保护部《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分级方法,空气质量指数(AQI)在201—300之间为重度污染;在301-500之间为严重污染。依据空气质量预报,同时综合考虑空气污染程度和持续时间,将空气重污染分为4个预警级别,由轻到重顺序依次为预警四级、预警三级、预警二级、预警一级,分别用蓝、黄、橙、红颜色标示,预警一级(红色)为最高级别。(一)预警四级(蓝色):预测未来1天出现重度污染;(二)预警三级(黄色):预测未来1天出现严重污染或持续3天出现重度污染;(三)预警二级(橙色):预测未来持续3天交替出现重度污染或严重污染;(四)预警一级(红色):预测未来持续3天出现严重污染。三、空气重污染应急措施根据空气质量预报结果对应的预警级别,分级采取相应的重污染应急措施,旨在进一步减少污染排放,减缓污染程度,保护公众健康。主要措施包括:健康防护提醒措施、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和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对沙尘暴等污染采取的重污染应急措施按照《北京市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执行。对其他污染物导致的空气重污染,主要采取以下应急措施:(一)预警四级(蓝色)1.健康防护提醒措施。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减少户外运动。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公众及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单位自觉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1)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2)增加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3)增加道路清扫保洁频次,减少交通扬尘污染;(4)排污单位进一步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二)预警三级(黄色)1.健康防护提醒措施。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运动;建议中小学、幼儿园减少体育课等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公众及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单位自觉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1)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2)增加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3)排污单位进一步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4)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条件下,在全市范围内采取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1)按空气重污染期间道路清扫保洁和冲洗分预案确定的重点道路,增加道路清扫保洁和冲洗频次,减少交通扬尘污染;(2)减少土石方施工开挖规模,建筑拆除等施工必须采取有效的覆盖、洒水等扬尘控制措施。(三)预警二级(橙色)1.健康防护提醒措施。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建议中小学、幼儿园停止体育课、课间操、运动会等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应尽量避免户外活动;户外活动可适当采取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公众及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单位自觉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1)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2)增加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3)排污单位进一步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4)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条件下,在全市范围内采取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1)按空气重污染期间道路清扫保洁和冲洗分预案确定的重点道路,增加道路清扫保洁和冲洗频次1次以上,减少交通扬尘污染;(2)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和建筑拆除施工,停止渣土车、砂石车等易扬尘车辆运输;(3)按空气重污染期间工业企业停、限产分预案确定的名单,对有关企业分别实施停产或限产减排30%污染物的措施;(4)在现有“禁放”、“禁烧”范围的基础上,全市范围禁止烟花爆竹燃放、露天烧烤。(四)预警一级(红色)1.健康防护提醒措施。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中小学、幼儿园停课,企事业单位根据情况可实行弹性工作制;建议停止大型露天活动;一般人群应尽量避免户外活动;户外活动可适当采取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公众及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单位自觉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1)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2)增加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3)排污单位进一步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4)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5)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1)按空气重污染期间道路清扫保洁和冲洗分预案确定的重点道路,增加道路清扫保洁和冲洗频次2次以上,减少交通扬尘污染;(2)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和建筑拆除施工,停止渣土车、砂石车等易扬尘车辆运输;(3)按空气重污染期间工业企业停、限产分预案确定的名单,对有关企业分别实施停产或限产减排30%污染物的措施;(4)在现有“禁放”、“禁烧”范围的基础上,全市范围禁止烟花爆竹燃放、露天烧烤;(5)全市范围内按规定实施机动车单双号行驶,其中本市公务用车在单双号行驶的基础上,再停驶全部公务车辆的30%,公共交通运营部门加大运力保障力度。四、预警发布与解除市应急委、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负责空气重污染预警发布与解除的指令下达。预警一级(红色)由市应急委主任批准,由市应急办负责组织发布。预警二级(橙色)由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批准,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发布。预警三级(黄色)由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批准并组织发布。预警四级(蓝色)为健康防护提醒和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经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同意,通过空气质量预报、网站等信息渠道进行提示。预警一级(红色)、预警二级(橙色)、预警三级(黄色)解除程序与发布程序一致。预警四级(蓝色)不设立解除审批条件。当发生空气重污染时,本市将及时通过电视、广播、网站、手机等途径加强预警信息发布,方便公众及时了解空气重污染情况及相关应急措施,加强自身健康防护。五、组织保障为保障《应急预案》实施,将空气重污染应急纳入全市应急体系统一管理。在市应急委统一领导下,成立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应急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市长和副秘书长担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环保局局长担任;成员单位由市各有关部门和各区县政府组成。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制定细化实施分预案,于《应急预案》发布后规定时间内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在空气重污染发生时有效组织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并对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空气重污染预警解除24小时内将应急措施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报指挥部办公室。六、督查考核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组织对全市空气重污染应急的督查考核工作,由市政府督查室、市监察局、市环保局具体承担。对各成员单位细化实施分预案制定、应急体系建设等情况进行日常检查;空气重污染预警启动时,派出督查检查组对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应急措施的组织落实情况进行抽查。督查考核结果纳入对区县政府、市有关部门和市属国有企业的考核,对因工作不力、行政效率低下、履职缺位等导致未有效落实应急措施的,依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北京市行政问责办法》等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七、社会监督积极引导媒体、公众等社会力量依法、有序监督各项应急措施的落实。强化信息公开,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要及时公布空气重污染预警级别及相应应急措施。鼓励媒体监督,畅通公众监督渠道,对有关措施不落实、不到位等情况予以曝光。自《应急预案》发布实施之日起,《北京市空气重污染日应急方案(暂行)》(京政发〔2012〕34号)即行废止。附件1: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成员名单总指挥:李士祥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副总指挥:张工市政府副市长朱炎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陈添市环保局局长成员:严力强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续栋市政府督查室主任李奕市教委委员李洪市经济信息化委副主任杨小兵市监察局副局长庄志东市环保局副局长王钢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副主任韩利市市政市容委副主任容军市交通委委员张世清市水务局副巡视员赵涛市卫生局副巡视员黄德峰市园林绿化局副局长马惠民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刘恕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副局长曲晓波市气象局副局长朴学东东城区副区长姜立光西城区政协副主席王春朝阳区副区长刘长利海淀区副区长高朋丰台区常务副区长文献石景山区常务副区长李昕门头沟区副区长吴会杰房山区副区长崔志成通州区常务副区长林向阳顺义区常务副区长孙卫昌平区副区长邵恒大兴区常务副区长底志欣平谷区副区长潘临珠怀柔区常务副区长王稳东密云县常务副县长张素枝延庆县常务副县长高言杰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附件2: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职责分工一、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和办公室职责(一)指挥部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2.研究制定本市应对空气重污染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3.负责具体指挥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处置工作,依法指挥协调或协助区县政府做好工作;4.负责指挥、协调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的组织实施工作,督促检查市有关部门和区县政府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的落实情况;5.分析总结本市空气重污染应对工作,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6.组织开展本指挥部所属应急队伍的建设管理及应急物资的储备保障等工作;7.承办市应急委交办的其他事项。(二)指挥部办公室(市环保局)1.组织落实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决定,协调和调动成员单位应对空气重污染应急相关工作;2.承担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应急值守工作;3.收集、分析工作信息,及时上报重要信息;4.组织开展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风险评估控制、隐患排查整改工作;5.负责发布蓝色、黄色、橙色预警信息,向市应急办提出发布红色预警信息的建议;6.配合有关部门承担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新闻发布工作;7.组织拟订(修订)与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职能相关的专项、部门应急预案,指导成员单位制定(修订)空气重污染应急分预案;8.组织开展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演练;9.组织开展本市应对空气重污染应急的宣传教育与培训;10.负责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技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工作;11.负责联系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专家顾问组;12.承担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二、成员单位职责分工(一)市交通委1.按照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要求编制本部门空气重污染应急分预案,细化分解任务措施,在《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发布后规定时间内向指挥部办公室备案,空气重污染发生时负责按要求组织实施;2.组织编制《关于空气重污染期间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以市政府名义发布;3.接到市空气重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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