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环境污染与治理当前我国大气环境形势十分严峻,在传统煤烟型污染尚未得到控制的情况下,以臭氧、细颗粒物(PM2.5)和酸雨为特征的区域性复合型大气污染日益突出,区域内空气重污染现象大范围同时出现的频次日益增多,严重制约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威胁到人民的身体健康。据政府部门预测,“十二五”期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工业化、城镇化将继续推进,到2015年GDP将增长37.52%,煤炭消费量将增长30%以上,汽车保有量将是10年的2倍。按目前污染控制力度,将新增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量分别达759万吨、400万吨、103万吨,占2010年排放量的40%、22%、23%。一方面,随着除尘、脱硫事业的不断深入,脱硝事业的逐渐发展,减排空间日益缩减;同时,对细颗粒物贡献较大的挥发性有机物的控制仍处于起步阶段,现有污染控制力度难以满足人民群众对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迫切需求。中国气象局的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全国平均雾霾天数为52年来之最,安徽、湖南、湖北、浙江、江苏等13地均创下“历史纪录”。我国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是生产和生活用燃煤,包括火力发电厂、工业和采暖锅炉及千家万户的小煤炉;其次则是分散在各地的一些工业污染源,如钢铁厂、有色金属冶炼厂、水泥厂、化肥厂和石油化工厂等;在一些发达的大城市,汽车行驶数量之多,交通污染已成为严重的大气污染原因。在某些城市,除燃煤污染外,还有与当地工业污染和气象地理条件密切关联的地方特点。此外,近年来各地涌现出大量乡镇企业,它们经常排放一些特殊污染物,污染周围大气,这也是我国当前大气污染的一个特点。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工业化和城市化突飞猛进,环境问题日益严重。据统计,1990年全国煤炭消耗量10.52亿吨,到1995年煤炭消耗量增至12.8亿吨,二氧化硫排放量达2232万吨。超过欧洲和美国,居世界首位。1997年,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2346万吨,比1995年增加114万吨,烟尘排放总量为1873万吨,比1995年减少111万吨。由于我国部分地区燃用高硫煤,燃煤设备未能采取脱硫措施,致使二氧化硫排放量不断增加,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伴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仍在不停的快速增长着。长期以来,我们为了摆脱贫困,改善自身的生活条件,想尽一切办法开发资源,发展生产,尤其是在社会向现代化发展的初级阶段,人们因急于过上现代化生活甚至不惜代价、不顾后果地向大自然索取种种资源,供自己受用,其结果是使原本处于相对平衡状态的生态环境受到破坏,造成空气污染、水污染、噪声污染等一系列严重恶果,并使人类本身的健康受到直接危害。中国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快速发展与能源消耗的迅速增加,给中国城市带来了很多空气污染问题。20世纪70年代期间,煤烟型污染排放成为中国工业城市的特点;80年代,许多南方城市遭受严重的酸雨危害;近年来,汽车尾气排放的氮氧化物、一氧化氮及随后形成的光化学烟雾,使得许多大城市的空气质量恶化。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建立和完善,原有的环保设施建设、运营和管理方式全由排污者承担的管理模式受到了越来越多的挑战。目前,企业已成为市场竞争主体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独立法人,其追求以较小的投入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在经济利益驱动下,很多企业想方设法地降低防治成本,无暇顾及外部效益,总是为单纯地追求经济效益而减少对环保的各种投入,难以从宏观和长远的角度建立有利于环境保护的自我约束机制。同时,由于受自身规模、经济实力和技术水平等因素的制约,每个企业都来建设污染治理设施处理自身排放的污染物,实际上很难做到。即使建了污染治理设施也常处于半开半关状态,给监督管理增加了难度。另外,污染治理设施实行非专业化、非社会化管理,运行效率低下,结果导致一些地区污染治理设施因缺乏资金而无力兴建,即使有的地方建得起也无力运行,造成建得越多、包袱越重现象,严重影响污染治理效果。污染治理通过市场机制的引入,把排污者的直接责任转化为间接的经济责任,由具体承担治理任务的中介机构集中资金投入,建立治理经营实体,实行社会化有偿服务、管理和运行。以第三方治理为突破口,把市场机制引入环境污染治理,推行治污集约化、产权多元化、运营市场化,将使环境保护工作呈现勃勃生机,展示出环境保护未来发展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