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理工大学2011大连理工大学2011“少数民族骨干人才”硕士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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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理工大学2011“少数民族骨干人才”硕士简章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财政部人事部关于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意见》(教民[2004]5号)及《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印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教民[2005]11号)精神,促进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和少数民族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加速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教育部决定开展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我校是教育部指定的具有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院校之一,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各学科专业(领域)(不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均可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人数以当年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一、培养目标培养坚定地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定地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二、招生政策招生工作按“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的特殊措施。三、招生生源生源范围:西部12省、自治区、直辖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4省民族自治地方,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湖北恩施自治州,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四、报考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2.保证毕业后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后必须获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者);(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为同等学力考生:①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或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学考试生和网络教育学生);②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工作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1年9月1日,下同),修完本科学位主干课11门以上并成绩合格(必须出具有资质的开课单位教务处的成绩证明),并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学术论文(署名前2名)的考生。(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6.应届本科毕业生中的推荐免试生可申请进入本招生计划。7.汉族考生限定为本计划生源范围内的在职人员和民族自治地方的非在职人员。五、报名报考方式与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报考方式相同。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时必须提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并加盖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公章。2.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及现场信息确认相结合的方式。第一阶段: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教育网址:)。考生登录网上报名主页后,务必认真阅读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第二阶段: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均须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时间:2010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地点:到本人所在地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仅网上报名,而没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2011年1月1日至14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六、考试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1.初试参加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2.复试根据教育部划定的复试基本分数线确定复试名单,采取差额方式复试。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期间必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七、录取1.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充分考虑各生源省区的人才需求。2.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充分考虑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本科(或硕士)阶段学习成绩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必须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定向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与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考生签订协议书后,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毕业后全部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八、其它1.所有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均须接受为期一年的基础强化培训。重点补修外语、大学语文等基础知识,兼顾其他专业理论知识的学习,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和宗教理论的学习和教育。经考核合格后,进入我校开始硕士课程学习。2.毕业生不按协议就业者,要支付培养成本和违约金。违约金的具体标准、支付方式等按协议书规定执行。九、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411-84708338,84706301网址::yjsyzb@dlut.edu.cn传真:0411-84706411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16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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