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安全评价收费标准为规范本市安全评价收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计价格[1999]2255号)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管司办字[2004]139号文,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1999]1283号文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外省市相关收费标准制定本收费标准,本收费标准自2004年12月1日起执行。一、建设项目及生产性企业安全评价收费标准建设项目及生产性企业安全评价收费标准表1序号投资额(元)收费标准(万元)备注预评价验收评价现状评价1100万以下0.40-0.80.5-10.5-11、企业投资额在某一相对应的区间内的收费以插入法计算。甲、乙双方根据评价对象的危险性和复杂程度,可对计算额进行协商调整,调整幅度不大于±20%。2、该收费表是通用基数表,具体操作时,可根据行业特点和各行业内部不同类别工程的复杂程度,乘以行业调整系数(见表2)2100万~300万0.8-1.51-21-23300万~500万1.5-2.52-32-34500万~800万2.5-3.53-43-45800万~1000万3.5-4.54-54-561000万~3000万4.5-65-75-773000万~6000万6-97-107-1086000万~1亿9-1410-1510-1591亿~5亿14-1815-2015-20105亿~10亿18-2720-3020-301110亿~50亿27-5530-6030-601250亿以上在50亿元收费基数以上每增加10亿元投资评价费加5万元生产企业和建设项目各行业收费调整系数表2行业调整系数石化、化工、钢铁、石油、天然气、水利、水电、交通(水运)、化纤1.2有色、纺织、黄金、轻工、邮电、广播、电视、医药、煤炭、火电(含核电)、机械(含船舶、航空、航天、兵器)1.0建材、交通(公路)、铁道、市政工程0.8林业、商业、粮食、建筑0.7二、储存企业安全评价收费标准(一)非储罐区类储存企业表3级别储存面积(㎡)收费标准(万元)大型储存企业9000以上4.5中型储存企业550-90002小型储存企业550以下1说明:根据储存企业的危险性及复杂程度,甲、乙双方可协商调整,调整幅度不大于20%。(二)易燃、可燃液体储罐区表4总容积(m3)1万以下1-5万5-10万10-15万15万以上收费额(万元)2-33-55-77-1010-15(三)可燃气体(含液化气)储罐区收费在上述液体罐区收费额基础上乘以1.2系数。三、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评价收费标准(一)加油站表5加油站级别收费(万元)备注一级站0.451、加油站,若含加气站,则收费额增加一倍。2、单纯的加气站收费与加油站相同。二级站0.43三级站0.40(二)危险化学品经营:评价费=底价+类别单价×危险化学品品种数1、批发(有仓库)及分装经营(1)底价:按上年度营业额的1‰计算,且不低于0.4万元,对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不低于0.5万元。(2)类别单价:第1、2、3、4、6类危险化学品每种100元,第5、8类危险化学品每种50元。2、批发(委托储运)(1)底价:按下表取值上年度营业额100万以下100~1000万1000万以上评价费底价2000元3000元5000元(2)类别单价:危险化学品每种收费50元3、零售(1)底价:2000元(2)类别单价:每种危险化学品100元四、非煤矿山安全评价收费标准非煤矿山安全评价收费标准(单位:万元)企业生产规模5万吨以下5-20万吨20-50万吨50-100万吨100万吨以上地下矿山评价费用3-55-77-99-1213露天矿山评价费用2.5-44-66-88-1112采石场(含砖厂)评价费用1-1.51.5-22-33-45含尾矿库的矿山以地下矿山为基数乘以系数1.4含附属选矿厂矿山以地下矿山为基数乘以系数1.3地热井每单位一井评价费1.0-3.0万元,每多一口井多加增0.3万元五、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及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定点企业生产条件安全评价收费标准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天津市劳动保护科学技术学会安全评价专业委员会2004.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