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燃气管道安装协议甲方:重庆市万恒实业有限公司乙方:曾永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天燃气管道安装工程达到一致意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名称:重庆市万恒廊桥水岸二、工程地点:武隆县巷口镇城东村三、工程安装内容:从乙方的城市供气主管网至甲方申请安装的居住户,包含居住小区内的供气主管网、支管网、天燃气管沟土方开挖及回填,楼板孔洞开孔、套管安装、天燃气计量表计、控制天燃气的各类管道及流量计前阀门等与燃气工程相关的所有安装工作。本工程以包工包料、包验收的形式承包。四、费用:每户安装费用200元,万恒廊桥水岸项目共426户。共计费用人民币:85200元(大写:捌万伍仟贰佰元整)。由乙方提供等额发票给甲方后,甲方按期支付给乙方。工期:工期为40天,乙进场时间由甲方通知为准。施工过程中如遇甲方责任或者不可抗力等因素所延误的工期,经甲、乙双方签证认可调整,以此确定竣工日期。五、双方责任1、甲方协助乙方协调各工种交叉作业的配合关系。积极组织建设资金并按时支付工程款项。2、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均有乙方自行负责。3、乙方根据合同约定的内容在小区进行天然气管道的安装,在安装期间,不得有意破坏甲方已建成的房屋外观、道路、花草树木等成品,如确需在建筑物外墙、绿化地带上安装管道及附属设施时,必须提前会同甲方共同解决。负责做好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4、乙方按质量要求按时完成工程施工任务。负责对相关燃气管道之间的安装、调试、保证燃气管道的畅通。5、乙方在施工完成后经吹扫,试压合格后向小区居民供气。6、在工程实旋过程中,若任何一方不按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内容执行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均由违约方全部承担。六、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十天内全部支付。七、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经办人:经办人:年月日开户行:农村商业银行帐号:6228851021742100姓名:曾永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