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车安全操作规程一、范围1.本规程规定了操作天车的安全要求及操作规程。2.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及电动单梁起重机的操作。二、设备作业环境要求保持天车起吊作业有足够的安全作业空间。三、安全要求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通过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考核取得技能作业证,并经公司同意后方可操作天车,严禁无证操作。2.上岗作业应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3.有影响安全操作天车的疾病时,不得操作天车。四、操作程序及方法1.操作前检查要求1.1操作前认真检查各机械、电气设备是否正常,安全防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准带病使用。1.2各联接部分、润滑等是否合乎要求。1.3钢丝绳在卷筒上的排列与紧固状况是否正常。如果发现缺陷必须立即消除,未消除前不得开车。1.4起吊前要对大车、小车和吊钩进行几次空载试车。2.运行中的要求2.1开车前看好车上道轨上有无工作人员,有无障碍物,然后响铃开车。2.2天车运行必须听从地面专人指挥,但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必须执行。2.3遇有手势不明、视线不清,多人指挥应停止操作,待确认后方可继续工作。2.4天车起升或落下物件;开动大小车时;接近邻车时;吊物接近地面人员时;从视线不清处通过时;在吊运通道上有人停留时要连续鸣铃发出信号。2.5司机必须遵守一切警示标志,严禁撞击建筑物及栏杆,吊运任何物品不准从人头上通过。2.6司机不准从一台天车跨越另一台天车、严禁在大车桥梁上行走,起重机工作时,端梁上不准站人,以防发生事故。2.7上下车出入驾驶室走规定通道,任何人在天车运行时,不准打开仓门,必须征得司机同意,天车停稳后,方可上下车。2.8工作停歇时,不许将吊物长时间悬空,吊物时司机不准离开驾驶室。2.9天车维修时,必须停在不影响邻车工作的地点,司机不准在驾驶室内逗留。2.10修理天车时不准往下扔东西,废旧物件不准遗留在天车上。2.11吊运重物时应将吊物起150-200mm试吊,确认吊挂平稳牢固,制动良好方可吊运。2.12吊运途中若制动失灵,重物自动下滑,应立即将重物降至空旷地面,此时禁止断电操作,相反若起重机失控,自动行走,升降,则应立即断开紧急开关,切断电源。2.13天车正常运行时,禁示使用紧急开关,限位开关,打倒车等手段来停车。2.14运行机构起动时必须逐档加速,每档之间的间隔应在3秒以上,从静止到额定速度应在10-20秒内。严禁从零档直接推至3档或从3档直接拉回零位。2.15起升机构起动时,每档之间的间隔应在1秒以上,从静止到达到额定速度应在5秒以上,严禁从零档直接推至3档或从3档直接拉回零位。2.16开车期间不准吃东西、打盹、闲谈、抽烟、打电话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2.17有上下双操作的天车不可同时使用2套操作系统,驾驶室无人操作时应上锁。2.18严禁利用吊钩或吊钩上的物件运送或起升人员。2.19天车司机必须认真执行“十不吊”:(1)指挥信号不明确和违章指挥不吊。(2)超过额定负荷不吊。(3)吊物上有人、有浮动物不吊。(4)捆绑、挂钩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5)歪拉斜吊、重心不稳不吊。(6)工件埋在地下或与地面建筑物、设备有勾挂时不吊。(7)光线阴暗、视线不清不吊。(8)有棱角吊物无防护切割隔离保护措施的不吊。(9)易燃、易爆物品不吊。(10)多人指挥、指挥者精神不集中不吊。3.操作后要求3.1工作完毕后,要将吊钩升至较高位置,小车开到远离大车滑线的端部,大车开到远离设备和人员的地方。手柄复零位,切断电源。3.2清理卫生,做好运转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