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车操作安全管理制度一.操作人员班前班中严禁饮酒。操作时必须精神集中。二.操作人员在使用天车前,应进行设备检查,发现异常及时排除。设备不带病运行。三.开车前必须鸣铃提示;操作中天车接近人时,应给以断续铃声提示。四.非天车操作人员不得使用,不得进入天车操作室。五.天车上有两人工作时,事先没有互相联系和通知,不得擅自开动天车。六.工作中遇到突然停电,应将所有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天车是否完好后方可使用。因停电重物悬挂半空时,操作人员应使地面人员紧急避让。七.在任何情况下,吊运重物不准从人的上方通过,吊臂下方不得有人。八.操作人员进行天车维护保养时,应切断主电源并挂上标志牌。九.严禁在大小车驾驶室上方通过。十.控制器应逐步开动,不得将控制器手柄从顺转位置直接猛转到反转位置,应先将控制器转到零位,再换反方向。十一.坚持做到“十不吊”原则;1.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2.物体重量不清或超负荷不吊;3.斜拉物体不吊;4.重物上站人或浮置物不吊;5.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及指挥信号不吊;6.工件埋在地下不吊;7.工件捆绑吊挂不牢不吊;8.重物棱角处与吊绳之间未加垫衬不吊;9.吊索具达到报废标准或安全装置失灵不吊;10.重物超长未采取牵引措施不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