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四章金融環境衍生商品證券貨幣工具2第一節金融市場與工具第二節金融機構第四節景氣循環第三節利率34第一節金融市場與工具1.金融市場型態•實體市場(PhysicalMarkets):真正可供消費、使用物品的市場。•金融市場(FinancialMarkets):價值來自對發行人所持有的實體物品之求償權,如股票、債券、票券等。「金融市場」的優點為商品移轉容易,有較佳的流通性。(1)實體市場與金融市場5直接融通與間接融通示意圖企業投資大眾資金證券資金證券企業存款大眾資金(資產抵押)資金帳戶或存單金融機構金融機構直接融通間接融通(3)直接融通(直接金融)與間接融通(間接金融)(2)內部融通與外部融通內部融通(InternalFinancing):企業使用本身營運所獲得的資金。外部融通(ExternalFinancing):以借貸或發行證券取得資金。6(4)貨幣市場與資本市場:•即期市場(SpotMarkets):買賣雙方同意價格後即成交,數天內辦理交割事宜。•期貨市場(FuturesMarkets):買賣雙方約定在未來的某一個時點,履行某種商品之交易。(6)初級市場與次級市場:•貨幣市場(MoneyMarkets):商品到期日一年以下。•資本市場(CapitalMarkets):商品到期日一年以上。(5)即期市場與期貨市場:•初級市場(PrimaryMarkets):發行新證券的市場。•次級市場(SecondaryMarkets):投資人相互買賣的市場。72.金融工具(1)貨幣市場工具國庫券(TreasuryBills,TB):由中央(聯邦)政府發行。台灣:甲種國庫券(TB1):由財政部洽商中央銀行同意後,按面額(ParValue)發行,總金額不得超過當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歲出總額的10%。乙種國庫券(TB2):中央銀行洽商財政部同意後,以貼息(Discount)方式發行。商業本票(CommercialPapers,CP):交易性商業本票(CP1):以付款為目的。融資性商業本票(CP2):以短期融通為目的。8承兌匯票(Acceptances):商業承兌匯票(CommercialAcceptances,CA):由買方承兌,市場上流通數少。銀行承兌匯票(Bankers'Acceptances,BA):由特定銀行承兌,銀行成為主要的債務人。可轉讓定期存單(NegotiatedCertificateofDeposit,NCD):由銀行發行、按期支付利息的存款憑證,期間以月為單位。貨幣市場共同基金(MoneyMarketMutualFunds,MMMFs):以貨幣市場為投資標的之共同基金,手續費用低廉。9(2)資本市場工具債券(Bonds):由政府或企業發行,向投資人募集資金,發行人以約定的利率,按時償付利息給債權人,通常利息為固定,到期後償還本金給債權人。股票(Stocks):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資金時,發行給出資人的證券,表彰對公司的所有權,可區分兩大類:•普通股(CommonStock)•特別股(PreferredStock)10共同基金(MutualFunds):由證券投資信託公司(投信公司)向投資人募集資金,由專業經理人負責選擇投資標的,投資人持有「受益憑證」。開放式基金:投信公司依「淨資產價值(NetAssetValue,NAV)」將股份出售給投資人。封閉式基金:投信公司發行金額與受益憑證單位數目為固定,投資人不得要求發行公司買回,買賣必須在股票市場上進行。「封閉式基金」在一定的條件下,可轉換為「開放式基金」。11(3)衍生性金融商品期貨(Futures):到期前可在市場上自由買賣。1998年7月推出「台股指數期貨」。1999年7月推出「電子(TE)」與「金融保險(TF)」兩種類股指數期貨。2001年4月推出「小型台股指數期貨(MTX)」,保證金較低,適合小額投資人操作。2003年6月推出「台灣50指數期貨(T5F)」,與「寶來台股灣卓越50基金(ETF)」同步上市。•商品期貨:農作物、牲畜類、貴重金屬、能源類。•金融期貨:外幣期貨、利率期貨、股價指數期貨。台灣期貨交易所推出的商品:12、台灣之選擇權商品認購權證之損益利潤-$25.81$91$116.810履約價格虧損金額有限獲利潛力無窮聯電股價‧元富01元富證券公司於1998年3月發行(聯電)認購權證的存續期為一年,權利金:$25.81;履約價格:$91。選擇權(Options):持有人在付出一筆金額(權利金,Premium)後,有權利在未來的一段時間內,以約定的價格(履約價格,ExercisePrice)向對方購買(或出售)一定數量的特定標的物,但沒有義務履行契約(不一定要履約)。13Options台灣於2001年12月推出了「台股指數選擇權(TXO)」,以台灣證交所加權指數為標的。2003年初則進一步推出「個股選擇權」(剛推出時為南亞、中鋼、聯電、台積電與富邦金控等5種股票),台灣的金融商品因而多樣化,提供給投資人較多的避險管道。14權益證券:「海外存託憑證(GlobalDepositoryReceipts,GDR)」是指本國企業將本身的有價證券存放於保管機構,委託存託機構(投資銀行)於境外發行表彰之證券。外國公司外國保管銀行股票轉發股利股利美國投資人存託憑證承銷商ADR美國存託機構股利契約ADR(4)國際化證券「美國存託憑證」之發行15海外(國際)債券:外國債券(ForeignBonds):外國組織以當地國貨幣所發行的債券。歐洲債券(Eurobonds):是指以外幣所發行的債券。•在倫敦發行以美元計價的債券,稱為「歐洲美元債券(EurodollarBonds)」。•以英鎊計價在法蘭克福(Frankfurt)所發行的債券,稱為「歐洲英鎊債券(EurosterlingBonds)」。•例如加拿大省政府在紐約以美元發行公債,對美國而言,即為一種「外國債券」。•發行人通常為超國組織(如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外國政府與多國籍企業等經濟實體。16(5)資產證券化抵押貸款債券之發行不動產所有人銀行抵押投資人抵押權債券貸款現金發行政府機構保證(信託)抵押貸款債券(Mortgage-BackedBonds):銀行將不動產的抵押權作為擔保,出售債券給市場投資人,市場各取所需。17不動產基金:美國「不動產證券化基金憑證(REIT)」將不動產交付信託,並將信託資產分割為細小單位的基金憑證(證券化),公開發行給市場投資人。基金管理公司投資人5.管理收入基金憑證3.現金2.發行證管會1.核准不動產4.開發管理6.配息信託人不動產證券化基金之發行18第二節金融機構美國於1933年制訂了「格拉斯-史帝構法案(Glass-SteagallAct)」,將銀行分為「商業銀行(CommercialBanks)」與「投資銀行(InvestmentBanks)」。美國國會於1999年廢除「格拉斯-史帝構法案」,同年11月通過「金融服務現代化法案(Gramm-Leach-BlileyAct)」,允許業者同時經營各類金融業務。台灣原本亦禁止商業銀行從事證券業務,後來台灣於2000年11月公布實施「金融合併法」,2001年7月推出「金融控股公司法」(11月實施),允許業者同時提供各種金融商品及服務。1.金融控股公司簡介FinancialInstitutions192.銀行業(1)一般銀行之種類•商業銀行:從事存款、放款、信託與外匯等業務。•專業銀行:貸款給特定產業之銀行,如土地銀行、交通銀行、農民銀行、中國輸出入銀行、中小企業銀行。•信託投資公司:從事中長期信託與投資業務,並不從事存款業務。Banking•商業銀行(CommercialBanks)。•儲蓄銀行(SavingsandLoanAssociations,S&Ls):存款與中長期貸款業務。•同濟儲蓄銀行(MutualSavingBank):類似S&Ls,收受存款、消費及房屋貸款之業務。•信用聯盟(CreditUnion):以會員方式所組成,收受會員之存款。台灣美國203.投資銀行與證券業(1)投資銀行英文名稱中文名稱MerrilLynch美商美林公司MorganStanleyDeanWitter摩根史坦利公司JPMorgan摩根銀行SmithBarney(花旗)美邦公司GoldmanSachs高曼公司DeutscheAusgleichsbank德意志銀行CreditSuisseFirstBoston瑞士信貸第一波士頓LehmanBrothers李蒙兄弟公司UBSWarburg瑞士銀行BearSterns貝爾斯坦公司世界著名之投資銀行21臺灣證券市場基本結構證券期貨局集中市場櫃檯中心店頭市場證券投資顧問業證券投資信託業證券承銷商證券經紀商證券自營商發行人證券金融公司代銷信用管理代理買賣證券購買委託買賣店頭買賣信託投資融資融券自行買賣證券店頭買賣顧問諮詢監督交易管理監督發行管理包銷證券集保公司保管台灣證券交易所監督台灣期貨交易所交割期貨經紀商期貨自營商融通業務買賣投資人(2)證券業22•證券期貨局(證期局):為證券市場之主管機關,隸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2004年7月成立)。•台灣證券交易所:證券商集中競價買賣已上市之證券,辦理成交、清算及交割等事宜。•櫃檯買賣中心:非營利財團法人,負責店頭市場證券之撮合與買賣。承銷商(Underwriter):協助企業發行證券。自營商(Dealer):可從事證券買賣、擔任發行市場之證券認股人的證券商。承銷方式:包銷(FirmCommitment)與代銷(BestEffort)。經紀商(Broker):投資人買賣證券之中介者。•證券商:23證券服務事業: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發行受益憑證募集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共同基金),從事證券投資,一般簡稱為「投信」。證券投資顧問事業:提供證券顧問諮詢給投資人,台灣2000年開放了「全權委託投資業務」(代客操作)。證券金融事業:經營證券「融資」及「融券」業務,提供投資人所需的款券信用融通。證券集保事業:由「台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TaiwanSecuritiesCentralDepositaryCo.)」負責,主要業務為有價證券之保管、帳簿劃撥及代辦股務等。244.保險業保險業可分為「人壽」及「產物」保險兩大類。•票券金融業•台灣1976年為了建立貨幣市場,中興、國際、中華等三家票券金融公司相繼成立,為特許事業。•專門從事國庫券(TB)、商業本票(CP)、銀行承兌匯票(BA)、可轉讓定期存單(NCD)之買賣。•1994年金融自由化,政府宣佈開放票券金融公司,打破寡佔局面,使得票券公司之股價受挫。255.週邊金融事業租賃公司(LeaseCompanies):區分為營業性租賃(OperatingLeases)及資本性租賃(CapitalLeases)。應收帳款承購業務(Factoring):公司將本身的應收帳款出售給財務公司,由其來收款。融資公司(FinanceCompanies):性質類似於銀行,但主要從事小額融資之業務(如消費品、保險費等)。財務評等與資料:標準普爾公司(StandardandPoor's)、慕迪公司(Moody's)、美商鄧白氏公司(Dun&Bradstreet)。其他:26第三節利率1.利率之種類基本放款利率(PrimeRate):銀行貸款給主要客戶之利率。金融同業拆款利率(InterbankRate):銀行間的借貸利率。貼現率(DiscountRate):金融機構向中央銀行融資取得現金時,央行所設定的利率。票券利率:票券市場工具(TB、CP、BA)之利率。證券質押利率:以證券為質押品向金融機構貸款之利率。27名目利率=實質利率+通貨膨脹溢酬+違約風險溢酬+到期日風險溢酬+流動性溢酬。inom=ireal+IP+DRP+MRP+LP實質利率(RealRate):是指在完全沒有風險情況下的利率,在現實生活中是觀察不到的。通貨膨脹溢酬(Inflation